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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2.2 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2.3 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2.4 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2.5 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2.6 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2.7 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2.8 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7.1 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7.2 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7.3 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7.4 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7.5 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7.6 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7.7 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均应当正常;
7.9 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0 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1 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2 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7.13 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7.14 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7.15 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
7.16 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7.17 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7.18 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7.19 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7.20 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7.21 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7.22 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
7.23 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7.24 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25 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7.26 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7.27 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统设备;
7.28 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情况;
7.29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6.1 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平层准确,轿厢照明、内外呼梯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厢内整洁无污染;
6.2 根据温度情况开启轿厢风扇;
6.3 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
6.4 自动扶梯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5 应由A级专业资质的电梯、自动扶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并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运行;
6.7设专职人员对电梯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按技术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6.8 至少保障一台电梯24小时运行;
6.9 电梯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6.10 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机房内温度不超过设备安全运行环境温度,配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挂于显眼方便处。
公共设施设备在交付使用后,物业就要管理,只是出现问题由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维修,根据不同的项目一般保修1-3年,防水保修5年,保修期到后,由物业组织维修,费用从公共维金中支出。业主户内在保修期内可以向物业...
客房专用宁静型吸尘器、餐饮大容量型吸尘器、美国威奇洗地毯机等清洁设备。格利特餐饮专用清洁剂、客房清洁剂、洗衣房清洁剂等名优清洁剂产品。客房服务车、布草车、客房专用垃圾桶、热水壶等客房用品。
1.1 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1.2 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1.3 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1.4 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1.5 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1.6 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1.7 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1.8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1.9 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1.10 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1 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2 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4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14.2 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4.3 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
4.4 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4.5 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4.6 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4.7 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4.8 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4.9 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4.10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11 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4.12 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4.13 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
3.1 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3.2 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3.3 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3.4 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5 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6 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3.7 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3.8 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3.9 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3.10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
2.1 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2.2 制定发电机组管理规程,常备不低于4小时运行所需的油料,配置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2.3 每月启动发电机组试机30分钟,释放柴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检查皮带松紧程度;
2.4 每运行250小时或两年更换发机组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冷却液;
2.5 发电机组手动及自动联机正常,保护功能完善,发生停电时保证30分钟内向重点设备、区域供电;
2.6 应急照明柜工作正常,蓄电池放电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蓄电池无漏液、腐蚀现象;
2.7 定期对应急照明柜进行检查、维护、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
2.8 制定双电源切换操作程序,做好备用电源切换准备,发生停电时30分钟内恢复供电。
1.1 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1.2 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1.3 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1.4 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1.5 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1.6 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1.7 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1.8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1.9 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1.10 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8.1 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8.4 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8.5 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8.6 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8.7 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8.8 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8.9 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响应;
8.10 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8.11 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8.12 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8.13 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8.14 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8.15 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3.1 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3.2 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水坑、污水坑、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3.3 生活水箱(池)检修口封闭、加锁,通气口需设隔离网,环境卫生,无污染物;
3.4 雨、污水分离,不得混排,污水排放达到DB51/190-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5 制定水质管理制度,供水管理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6 二次供水需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管理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3.7 二次供水水箱(池)每半年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并抽取水样送成都市疾控中心检验,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3.8 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3.9 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3.10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采取地下水或直接从江河取水。
9.1 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9.2 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9.3 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9.4 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9.5 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9.6 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9.7 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9.8 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9.9 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9.10 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4.1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4.2 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4.3 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
4.4 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冷却塔一次;
4.5 定期检查循环泵、冷却泵电机及泵体,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脂、清洁叶轮、基础紧固、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
4.6 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4.7 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
4.8 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每二年至少除锈漆刷漆一次;
4.9 定期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4.10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11 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校验;
4.12 按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温度范围,夏季室内温度22-26℃,冬季室内温度18-22℃,定期对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进行能耗(水、电、煤气、燃油等)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
4.13 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
5.1 蒸汽锅炉
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冷凝水箱检进行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对安全连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3毫克/升;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20%之内。
各种证书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2 热水锅炉
——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10.1 通信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机数据通讯工作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10.2 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10.3 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10.4 配线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10.5 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10.6 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10.7 建立授权机制、访问控制、加密与解密相关管理制度;
10.8 专人监控关键设备: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器、交换机等;
10.9 病毒预防:从管理、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着手,预防病毒侵入;
10.10 实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文件备份;
10.11计算机工程师应用相关软件定期对Web Server,Datebase Server,Mail/FTP等Server进行观测,发现故障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
11.1 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11.2 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11.3 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11.4 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11.5 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11.6 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11.7 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11.8 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
7.1 当被检测探测器响应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确认灯;
7.2 操作启动部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当有动作显示;
7.3 火灾时应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内;
7.4 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7.5 故障报警: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当正确指示出故障部位;
7.6 火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如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当立即显示火灾报警信号;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当显示预报警信号;
7.7 电源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7.8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联动迫降后可进行人工操作,其功能、信号均应当正常;
7.9 火灾确认后,应当控制相应部位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0 火灾确认后,发出控制信号,将着火层防烟风阀、排烟阀打开,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1 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2 火灾确认后,应当释放所有门禁装置,保证疏散门的畅通;
7.13 消防对讲电话应语音清楚无干扰;
7.14 自动喷淋系统有水流动时,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7.15 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在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
7.16 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7.17 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7.18 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7.19 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
7.20 控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除尘;
7.21 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
7.22 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
7.23 消防系统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7.24 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25 消防主机除检修时间外,必需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7.26 发生一般性故障,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保养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7.27 监督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做好消防设备月、季、年度测试工作,按时段和设备数量比例,抽查、检测系统设备,全年覆盖所有系统设备;
7.28 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情况;
7.29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火灾演练。
8.1 系统设置时间、日期准确,摄像机编号有逻辑性;
8.2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分组同步切换标识清楚;
8.3传输线路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对干扰信号进行屏蔽,同轴电缆两端“地电压”应一致;
8.4 录像机工作正常,显示准确、整洁;
8.5 录入资料应保持7天以上,并应有时间、日期及摄像机编号,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
8.6 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室外摄像机应注意防水、防尘、密封及散热,并应满足室外最低照度要求;
8.7 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8.8 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8.9 多媒体图形工作站应直观显示各监控点位置,对报警应及时响应;
8.10 红外双鉴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周界报警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敏可靠,及时反馈报警信息;
8.11 每季度对UPS电源进行一次完全代载放电,并充电检测;
8.12 维修保养工作由专职人员进行,非受权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安防设置及对主机开盖检测箱内元件;
8.13 设立监控资料调用、查阅权限,调用、查阅需经受权;
8.14 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8.15 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
13.1 节目源设备工作正常;
13.2 信号放大及处理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量及音响调控效果完好;
13.3 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13.4 背景音乐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13.5 每季度检测传输电压;
13.6 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9.1 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9.2 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9.3 传感器工作正常,灵敏度适应,通讯正常;
9.4 执行调节器工作正常,状态及反馈信息准确;
9.5 直接数字控制器工作正常,输出信号正确,通讯正常、整洁、线路整齐;
9.6 末端设备工作正常,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9.7 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和更换计算机硬件、软件、使用外来软件和光盘;
9.8 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9.9 每年对仪器仪表、传感器进行校对;
9.10 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无老鼠进入缝隙,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方案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方案 一、房屋建筑主体维修养护计划及标准表 序 号 项 目 时间 间隔 次 数 维修养护内容 工作标准 1 地基基础 半年 一 1、检查地基有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 均匀沉降。 2、检查其中有无开裂、破损,基脚 有无破损。 有超过允许范围的 不均匀沉降请专家 鉴定,制定维护方案 由专业公司实施。 无 白蚁,结构性能完 好。每季 一 适时安排白蚁的防治和消杀工作, 走 访用户, 了解其办公室内有无发现白 蚁,检查公共部位有无白蚁。 每年 一 检查房屋基础结构性能是否完好以 及地基沉降总量情况。 2 承 重 结 构 梁 每季 一 检查有无变形、裂缝、腐蚀。 结构性能完好、安 全,无弯曲变形,裂 缝、腐蚀、无孔洞、 脱漆、起壳。对于承 重结构部件, 若出现 因设计或不可抗拒 因素引起的严重损 坏,委托专家进行分 析、计算,拟定维修 方案,由专业公司实 施处理。 每年 一 检
物业管理创优示范项目目录3(共用设施设备)
目 录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一)、 共用设施配套完好 1 、 公用配套设施清册 ⋯⋯⋯⋯⋯⋯⋯⋯⋯⋯⋯⋯⋯⋯⋯⋯⋯⋯ 1 2 、 公用配套设施清单 ⋯⋯⋯⋯⋯⋯⋯⋯⋯⋯⋯⋯⋯⋯⋯⋯⋯⋯ 2 3 、 设施设备管线安装图纸目录⋯⋯⋯⋯⋯⋯⋯⋯⋯⋯⋯⋯⋯⋯⋯ 3 4 、 公用设备、设施巡查制度 ⋯⋯⋯⋯⋯⋯⋯⋯⋯⋯⋯⋯⋯⋯ 4 5 、 楼内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签到记录 ⋯⋯⋯⋯⋯⋯⋯⋯⋯⋯⋯ 6 6 、 外围公共设施、设备巡查记录 ⋯⋯⋯⋯⋯⋯⋯⋯⋯⋯⋯⋯ 7 7 、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 8 8 、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周期及标准 ⋯⋯⋯⋯⋯⋯⋯⋯⋯⋯⋯ 9 9 、 公用设施维修规程 ⋯⋯⋯⋯⋯⋯⋯⋯⋯⋯⋯⋯⋯⋯⋯⋯⋯ 11 10 、 2002 年公用设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适用范围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11.1 服务器及UPS工作正常、通讯正常;
11.2 工作站工作正常、通讯正常、整洁;
11.3 读卡器指示灯完好、工作正常;
11.4 电子门锁工作正常;
11.5 门磁开关工作正常,灵活有效;
11.6 建立系统权限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
11.7 作好门禁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11.8 每半年对门磁开关、读卡器、电子门锁及蓄电池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