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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布2013年贵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如下:
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特此公告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物价局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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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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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房价收入比的贵阳市商品住房价格研究
评价商品住房价格合理性有诸多指标,本文结合研究区域实际,选取房价收入比作为测算指标.通过对贵阳市购房群体收入及家庭情况分析,结合贵阳市商品住房市场价格波动特点,对贵阳市房价收入比值进行测算.研究得出贵阳市十年来房价均高于“理想区间”,近两年来房价向合理范围回归的结论.
市政府关于公布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宁政发(2013)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经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1日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精神,保持我市房价基本稳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为了继续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