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节能目标

到2008年年底,建设领域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目标,其中: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节能800万吨标准煤;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发展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中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300万吨标准煤。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减排目标

到2008年年底,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力争用两年时间在36个大中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加强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行的监管。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106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建设领域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工作,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高性能减水剂

  • 型号:GT-2
  • t
  • 固砼
  • 13%
  • 云南欧松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高性能减水剂

  • 品种:水剂;
  • t
  • 铁建恒发
  • 13%
  • 贵州铁建恒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高效多功能减水剂

  • t
  • QD
  • 13%
  • 湖北乾道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多功能减水剂

  • 50kg/袋
  • t
  • 大禹
  • 13%
  • 长沙大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节能水箱

  • TS-002
  • 唐陶
  • 13%
  • 唐山北方瓷都陶瓷集团卫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6(t)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8(t)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12(t)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轮胎压路机

  • 工作质量[9](t)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9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轮胎压路机

  • 工作质量[9](t)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7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意见反馈

  • 可回复处理游客意见建议
  • 1套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1-07
查看价格

耳朵是如何工作

  • 展项通过模型展示,让观众了解耳朵是如何工作.展项由模型及互动装置组成,参与时,观众观看耳朵模型,了解耳朵结构;并对着耳朵模型发出声音,观看模型演示耳朵是如何工作.
  • 1项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0-24
查看价格

耳朵是如何工作

  • 展项通过模型展示,让观众了解耳朵是如何工作.展项由模型及互动装置组成,参与时,观众观看耳朵模型,了解耳朵结构;并对着耳朵模型发出声音,观看模型演示耳朵是如何工作.
  • 1项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9-14
查看价格

耳朵是如何工作

  • 展项通过模型展示,让观众了解耳朵是如何工作.展项由模型及互动装置组成,参与时,观众观看耳朵模型,了解耳朵结构;并对着耳朵模型发出声音,观看模型演示耳朵是如何工作.
  • 1项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9-16
查看价格

耳朵是如何工作

  • 展项通过模型展示,让观众了解耳朵是如何工作.展项由模型及互动装置组成,参与时,观众观看耳朵模型,了解耳朵结构;并对着耳朵模型发出声音,观看模型演示耳朵是如何工作.
  • 1项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15
查看价格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在城市规划编制中应体现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要求,将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作为强制性内容。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继续督促和指导地方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

(二)全力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节能水平。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把做好有关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节能施工监督导则》、《绿色施工导则》的贯彻落实作为质量检查、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要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有条件地区要研究制定新建建筑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并颁布实施。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要对其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进行公示。要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选择一批建筑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

(三)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把应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转变建筑用能结构的重要抓手,组织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通过组织示范项目等方式进行推广应用,要积极研究强制性推广政策和鼓励推广的经济政策。承担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地区,要加强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实现预期节能环保效益。要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各地要继续推动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并同步建立个人热费帐户。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我部印发的《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文件精神,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实施办法。我部确定的12个供热计量示范城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供热计量示范任务。要贯彻《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尽快落实第一批改造项目,确保在2008年采暖季前完成。

(五)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我部和财政部确定的24个示范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任务。北京、天津、深圳要加快推动动态能耗监测平台建设任务,完成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任务。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尽快确定第一批高等学校开展节约型校园示范。

(六)强化公共建筑空调节电管理。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应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空调系统建成后应进行能效测评。投入运行的公共建筑,应建立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优化空调运行模式。鼓励并扶持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办法》,积极推广使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余热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七)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推广应用保温隔热性能好、轻质、利废、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广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材料。确保2008年底前第二批256个城市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147号),会同同级工商、质检部门认真做好建筑节能材料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八)加大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力度。科学规范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的编制,完善并落实轨道交通与步行、自行车交通的衔接规划,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畅通的轨道交通与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系统,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

(九)加强城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各地要科学制定城市照明规划,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功能照明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及照明能耗密度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管。我部将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组织和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今、明两年在36个重点城市实现全部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察和评估通报制度。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建立并完善运行项目每月一报,在建项目每季度一报;每季度一次信息通报,每半年、全年一次评估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城镇污水处理核查督察体系。建立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及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36个重点城市,以及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我部将按照《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对2008年节水型城市申报、评审、现场考核、公示和审定工作。开展节水先进县(区)考核指标和办法研究工作。各地要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载体,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监督,要明确城市节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缺水城市及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城市在“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提倡水资源节约项目实施

各地要加强再生水的科学开发和利用,引导工业、农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及公共建筑等加大使用再生水力度。沿海和缺水地区应因地制宜地推进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各地要加快技术改造,依法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限期更换公共建筑中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用水器具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行的监管

县级以上城市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逐步配套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废旧资源,实现垃圾减量化。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2008年前,在全国372个垃圾填埋场,选择一批开展建设生活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利用项目,实现垃圾资源化。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统筹考虑周边乡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对于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在2008年底前要全部整改达标。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文件。各地区要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抓紧制定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研究制定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研究完善促进城市节水的水价管理办法和污水、垃圾处理费用征管机制。加快北方地区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扶持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推行清洁生产机制。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全面启动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有关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察,对本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察,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半年将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供热体制改革、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专门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做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等宣传活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九月五日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格式:pdf

大小:77KB

页数: 1页

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08年年底,建设领域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目标,其中: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节能800万t标准煤;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

北京市确定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 北京市确定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

北京市确定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

格式:pdf

大小:77KB

页数: 未知

北京计划今年使单位GDP能耗继续下降5%,单位GDP水耗下降4%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4%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以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

今年(2008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务求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6月底前完成对各省级人民政府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工作,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督促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完成对千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将评价考核结果分别交干部工作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政府和企业,督促其按要求做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暂停核准和审批该地区和企业新建高耗能项目。发布2007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以及2008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逐步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考核。研究建立完善建筑、交通、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搞好用能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实行项目公告制度。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将焦炭、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由备案改为核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修)订黄磷、铁合金、焦化、水泥等行业准入标准,及时审核并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依法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生产过程中高耗能和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严格生产条件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完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停缓建,加大环评“区域限批”力度。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在电价、地价和税费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惠政策。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大力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分批下达关停水泥、焦炭、电石、铁合金、平板玻璃、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分别淘汰水泥、钢、铁、电解铝、铁合金、小机焦、电石、平板玻璃、造纸等落后产能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15万吨、80万吨、1500万吨、50万吨、600万重箱、106万吨。继续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落实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发布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抓紧出台配套政策,争取年内全面推广实施。继续贯彻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四、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重点工程建设。今年(2008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270亿元(含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推广使用节能灯5000万只。实施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100项低能耗示范工程。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力争用两年时间在36个大中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现有燃煤电厂新增烟气脱硫能力3000万千瓦以上。组织实施10台总规模100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继续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力争全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引导和推动千家企业带头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培育一批对标先进典型,加大推广力度。发布《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公报(2008)》。推进建立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制度。推动中央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和管理目标,全面提升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继续向社会发布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监管报告。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在实施9种产品能效标识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多联式机组、变频空调、电热水器、电磁炉、计算机显示器等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研究建立水效标识制度,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大示范推动力度。督促24个示范省市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任务并启动节能改造示范,制订本地区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地将改造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制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与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准入与退出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万台锅炉改造和10万台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组织实施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推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发布铁路、公路、水路和民用航空行业节能规划,研究制订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开展节能示范活动,推进电气化铁路建设。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公布第二批“禁实”(禁止实心粘土砖)城市完成情况,发布第三批“禁实”城市名单。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加强流通领域现代物流节能降耗、餐厨垃圾资源化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节能。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军队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社区和村镇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全面启动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有关重大攻关项目。在节能减排领域组建和完善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的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数据库与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加快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手段减少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能耗和排污。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发展先进清洁能源技术。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与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推进免耕、少耕、保护性耕作等栽培技术2亿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9亿亩以上。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合作,引进国外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七、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再生金属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系统总结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取得的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抓好第二批96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指导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研究制定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烟气脱硫制酸、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尾矿综合利用以及利用煤矸石、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发电产业的鼓励政策,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推动国家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组织编制《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发布甲醛、乙烯、聚氨酯、玻璃、洗涤用品、肉类加工业等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抓好10个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新增500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省。大力开展环境标志认证。

八、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搞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做好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公布今年(2008年)需开工建设的烟气脱硫电厂名单,年终公布建设情况。加快脱硫机组与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公告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未按要求运行的脱硫机组扣减脱硫电价。抓好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完成重点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察和评估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新建涉水项目的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投资。尽快建立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和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保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行严格的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水体水质状况的监测,实时公布水质状况,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实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城市自来水厂现有工艺可以去除的指标除外),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农村节能减排的意见》。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敏感水域、重点流域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污染治理和粪便综合利用,适时开展氮、磷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提出《加快推进秸杆综合利用的意见》,逐步减少和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

九、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完善生物质能发电价格管理办法。推进环保收费改革,2010年前将排污费调整到位,并逐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环保收费标准,继续改革环保收费征收种类和方式,切实提高征收率。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配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与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费标准,完善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以及促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经济政策。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节能和环保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适时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查制度。继续发布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扩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减排方面的企业债券,积极开展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制定并实施鼓励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研究促进脱硝的政策。尽快研究提出鼓励合理施肥、合理用药,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经济政策。

十、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配合全国人大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法、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尽早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修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行政法规。抓紧研究起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办法、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节能表彰奖励办法、取水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启动制(修)订12个用能产品能效标准、8个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个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标准、2个用水器具水效标准。制订节能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推动重点耗能行业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标准,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提高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国家标准,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十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下半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加大对重点区域和行业节能减排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对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和产业政策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推动地方加快组建节能监察机构,为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奠定坚实基础。健全环保执法监察体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对于重大环境和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分批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化工、造纸、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后监督工作。继续实施环评“区域限批”,对环境违法严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暂停该地区或企业新增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继续监督抽查重点终端节能节水产品质量,开展能效标识抽查和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

十二、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力推进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农村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专项行动,以节油节电为重点,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力求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组织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六·五”环境日、节能减排进“奥运”等宣传活动。制定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公约。建立节能减排科学技术普及宣传网络,在部分省级科普展馆设置“建设节约型社会常设展区”,组织知名专家学者赴各地进行节能减排宣讲。建立各地新闻线索收集及宣传报道机制,及时向媒体提供报道线索,重点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秸杆综合利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重点工作。开展舆论监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组织全国性的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节能减排季度形势分析,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快筹建国家节能中心,为国家实施节能管理和落实节能法规政策提供强有力支持。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08年度目标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简介

文件全文

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部署,结合我厅实际,现就2008年度目标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建设以实力、活力、竞争力为主要标志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以及构建和谐河北做出贡献。

二、方法步骤

目标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考核奖惩工作由厅负责,按照《河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冀水人劳[2003]5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其中,省滦河河务管理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省委部署,另行组织实施)。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和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情况及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同时,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前一天,以考核组的名义,在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预告。

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由各单位负责,按照《河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冀水人劳[2003]58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其中,省滦河河务管理局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组织实施),同时,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重点做好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和公示工作,各个不同职务等次的优秀等次人员一般按各自参加考核人数的15%分别确定;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

按照奖励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奖励。受奖人员一般从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受奖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其中嘉奖占受奖人数的82%、记三等功占受奖人数的18%。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不占本年度记三等功的比例)。

三、有关人员的考核问题

1、经厅批准从厅直单位借调到厅机关、事业单位协助工作的人员,在借调处室(单位)进行述职测评,借调处室(单位)提出书面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交原单位,由原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2、任现职不足半年的,按原职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考核。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妥善处理考核奖惩与各项工作的关系,集中一周左右的时间,认真搞好2008年度的考核奖惩工作。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考核奖惩,进一步增进团结,振奋精神。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要进一步规范单位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单位工作总结要包括考核内容的七个方面,既要全面总结,不能顾此失彼,又要突出重点,控制篇幅,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人年度内承担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本人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的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3、各单位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做好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考核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单位2008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3份)、单位年度工作总结(3份)、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3份)、中层干部花名册(3份)、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票(参加述职测评大会人员人手1份)。

4、各单位请于2009年2月底前将考核工作总结,使用《河北省人事考核审核备案计算机软件》处理的考核奖惩备案材料磁盘,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的考核登记表(1份)及除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考核等次名单(1份)报厅人事劳动处。

附件1:考核预告(样式)

附件2、单位工作总结格式

附件3、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格式

附件4: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票(样式)

附件5: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票(样式)

2100433B

查看详情

关于编制2008年度节能减排计划的通知简介

文件全文

“双三十”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请你们按以下要求认真编写本单位的2008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并于5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省“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是目标任务要明确。要根据“十一五”节能总目标及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确定2008年节能目标,并填写附表1或附表2。根据本单位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2008年目标,科学预测新增量,做好增量、存量、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地方、单位或部门,各负其责,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为最终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措施要落实。要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完善能源消耗统计计量,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切实淘汰关停小火电机组和小造纸、小钢铁、小水泥等落后生产能力;要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强化工程节能及污染治理。特别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改造排水管网,做到厂网并举。

三是项目要可行。要采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改造传统产业,2008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填写附表3。对重点减排项目要心中有底,既要考虑新上减排项目,也要考虑2007年结转项目。要注意减排能力规模与实际减排量的关系,各减排项目的削减量要在最不利情况下保持一定的工程富裕能力。严格对照核算细则有关规定,测算减排项目的减排量。环境统计外的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在相关文件齐备的前提下,要有确切的能够计算减排量的证据材料。

四是主要内容要完整。节能计划应包括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2008年目标(县(市、区)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企业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及其降低率)、围绕管理节能、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的主要措施等。减排计划应包括现状分析、新增量预测、产业结构减排实施方案、工程治理减排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减排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可达性分析等,并填写附表4。

特此通知。

2100433B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