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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依法整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转变职能、主动服务。整合政府资源,变外部行政行为为内部行政行为,将项目建设单位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变为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审批阶段只向一个牵头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材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同时抄告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3.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每个审批部门按照法定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方式、责任及本方案限定的时间内实施审批。在一个审批阶段内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同步完成。
4.明确职责、加强监管。落实牵头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从申请材料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由牵头部门跟踪负责。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调整、取消、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 不得增设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审批备案事项目录以外的审批事项, 不得将部门职责性管理工作“搭车”为审批的内容,不得拆分审批的条件、环节,不得逾期实施审批。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对审批流程实施全过程监督。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
穗府〔2013〕8号
为了优化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90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
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用地审批、立项(项目核准、备案)、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立项阶段,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用地审批阶段,规划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规划报建阶段,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
(二)实行并联审批
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三)提供审批咨询服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的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性和审批要求,主动提供与出让方式、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相关的咨询服务。突破审批事项之间的界限,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受理时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2100433B
第一步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1、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一式5份);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第二步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并缴费):1、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
工程报建的流程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项目报建是个大事,不能懒的。没几个人去做,怕不行。很多怕烦的,都花点钱做委托报建算了。 小概念范围的报建是指规划方面的,要跑规划局;大范围的报建还包括国土、建委、公安(...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附件 2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 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 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 (穗府〔 2013 〕8 号文, 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指导和规范规划报建阶段有 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 工程项目的新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事 项,各部门已受理的建设工程、变更原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本 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市政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审批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含勘测成果 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 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房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 水务、公路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审批) ;大型的人员密集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试行) 划拨用地项目 注: 1、图中所有日均指工作日; 2、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超时、缺席默认制,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3、划拨用地审批时间共需 67日; 4、以上均不含中介机构时间; 5、不含报省以上部门审批时间; 6、不含项目单位准备材料时间; 7、不含政府投入的重大、重点项目开工报告。 申请人书面向市 政府申请 政府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市 发改委、市规划局、国土局、 水利局、地震局、用地所在辖 区政府等部门) (3 日) (特殊 项目除外 ) 政府批复、 选址(抄 告单、复函或会议纪 要)( 5日) 发改委审批可研 报告或核准(按 权限审批 3 日) 国土局联审并 制订划拨方案 (5 日) 国土局核发划拨用 地决定书、建设用 地批准书( 3 日) 国土局核发土地使 用证( 3 日) (公示 30 日除外) 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7 日) (不含
我市出台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减流程 减环节 减时限
昨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日前我市出台《十堰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投资代办、流程优化、并联审批等措施,减审批时限、减审批环节、减申报资料、减审批费用,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流程,为重点项目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方案》将市级权限内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依法需要申请办理的全部许可审批事项纳入流程再造范围,按照报批的不同阶段和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将行政审批归并为项目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五大环节,并分别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流程图等,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审批协同工作平台。
为推动各项审批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限,方案明确了集中代办、并联审批,一窗受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容缺受理,联合踏勘、统一验收等四大措施;明确了项目建设审批的阶段、办理的手续和时限以及所涉及的单位等。
《方案》适用范围包括:符合《关于进一步支持十堰城区工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和《十堰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暂行办法》的工业项目,以及符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通知》的项目;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列入市“首席服务官”联系的重点建设项目;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项目。(余华韵、王定华)
来源:十堰日报
据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为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促进西安市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方案》指出,房地产项目审批,要坚持依法、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以压缩审批时限为目标,将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通过“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等改革方式和建立材料移交、联合审图、集中会签、联合查验等制度,明确审批主体、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大幅度提高西安市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效率。
《方案》规定,用地立项阶段行政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土地出让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工程规划阶段行政审批时限为19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行政审批时限为49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行政审批时限为28个工作日。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审批人员要遵守行政审批规定,严格按细则办事,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各相关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实行报装、设计、施工、验收“一条龙”服务。此外,西安市还将制定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中介服务。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实现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市政务中心要利用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房地产项目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和审批时限实施全程电子监察,对审批工作进行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乐安县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乐安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2日
乐安县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
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要求规范重大项目报批流程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1〕18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抚府发〔2014〕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