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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工作及采取的措施。
一是认真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贵州省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厅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厅机关2009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进行分解的通知》(黔卫办发〔2009〕84号),将厅机关2009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处(室、局),要求对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清理,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做好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省卫生厅门户网站—贵州卫生信息网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测评活动的通知》要求,突出“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和“网站设计、网站安全、网站管理”等指标要求,针对我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政务公开、以及卫生系统内部信息沟通交换需要,及时对贵州卫生信息网的栏目、系统功能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改造,重点建设信息后台管理系统,加强对站群的支持能力,增加卫生系统内部和社会信息交流互动,逐步实现公众参与和在线服务的功能,并加强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厅通过贵州卫生信息网站发布信息共302条:省卫生厅文件及政策信息159条,医改信息14条,医疗服务价格公示5条,领导讲话3条,疫情公告通告31条,甲流防控工作信息24条,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3条,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信息21条,招考公告7条,表彰公告4条。
(三)通过各种公开途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2009年寄送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省卫生厅文件67件。
2.政务公开栏。设在省卫生厅机关入口处,公开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内设机构位置示意图等信息6条。
3.便民资料。在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和其他许可办理地点采用电子屏幕、电子查询、许可须知、示范文本等,公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4.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卫生新闻信息30条。
5.编制印发《贵州卫生》杂志12期、《贵州卫生信息》11期、《贵州省卫生厅医改信息专报》11期、《贵州省卫生厅新增中央投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简报》11期、《省卫生厅综合治理简报》12期,及时向社会公开省卫生厅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做法。
(四)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省卫生厅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要有4个:一是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由省政府统一设在省档案馆),可查阅1996年以来省卫生厅印发的规范性和重要的文件资料;二是厅机关本部,可查阅省卫生厅保存的档案及近年来印发的文件资料。2009年来厅机关本部查阅政府信息共2人次;三是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设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可查阅卫生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2009年共1200余人次,共办理610项;四是贵州卫生信息网站,2009年贵州卫生信息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的访问数量为14872人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省卫生厅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程序。明确由厅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按所申请的信息内容,交相应职能的处室办理,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规定了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存在阅读困难和视听障碍的申请人应提供帮助。《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程序外,进一步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步骤,还公布了受理机构的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咨询时间等,并附上《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同时,《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上级批准而未获批准的信息,内容未经核实的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制订了《贵州省卫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参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办法》(已以黔卫办发〔2009〕243号印发执行)。《办法》明确了卫生信息范畴、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机构队伍、内容要求、报送时限、数量和考核奖惩,有效促进了我省卫生信息质量提高,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制订了《贵州卫生信息网信息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发挥贵州卫生信息网作为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制定了《规定》(已以黔卫办发〔2009〕231号印发执行)。《规定》强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了应在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不得在网站公开的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的程序,以及网站信息发布及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分工、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规定》还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发布错误信息、应主动公开而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造成上级领导和机关、社会和群众质疑的信息、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及行为等的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3.制定了《省卫生厅公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要求工作人员在起草公文、领导讲话和有关材料时,必须提出信息公开方式的意见,处室负责人和厅领导在审核、签发公文和材料时,一并对信息公开方式进行审核和批准。在制作公文时,必须在附注内标明经领导批准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字样。
4.制定了《贵州省卫生厅新闻发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卫生工作的真实情况,正确引导媒体舆论,营造良好的卫生改革发展环境,制定了《贵州省卫生厅新闻发布暂行办法》(已以黔卫办发〔2009〕126号印发执行)。《办法》规定厅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协调记者采访事宜,管理厅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同时对厅机关新闻发布的内容和方式作了规定。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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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市公路管理处) 2008年上半年,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处坚持“重点工作求突破、中心工作抓主动、常规工作讲实效”的工作方针,紧扣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不同阶段...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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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二是印发工作要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贵州省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印发了《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卫办发〔2011〕215号),明确了厅机关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职责。确保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绩效、有要求。
三是认真细化分解,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了由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结合贵州省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对照,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了每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分管厅领导、牵头处室和协办处室。形成了厅长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分头抓,责任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明晰、符合要求和实际。
四是完善网站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按照突出“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要求,我厅及时对门户网站——贵州卫生信息网的栏目设置、系统功能等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改造,重点建设信息后台管理系统,加强对站群的支持能力,增加卫生系统内部和社会信息交流互动,逐步实现公众参与和在线服务的功能,并加强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的安全。确保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渠道、有平台。
五是改进公开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按照《贵州卫生信息网信息保障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在贵州卫生信息网公开的效率,我厅制定了《关于做好网站信息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厅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人员名单,并根据工作职责设置相应的信息公开权限和审核程序。即改变了此前由信息中心统一挂网公开,改由各处室自行公开、审核本处室的政府信息,保证政府工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有效、安全。
(二)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厅的门户网站——贵州卫生信息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平台。2011年,我厅通过贵州卫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共463条。其中,各类通知文件68条,医改信息5条,领导讲话2条,疫情通报12条,卫生政务信息44条,卫生工作动态信息57条,法律法规137条,卫生厅行政服务事项8项,行政许可事项2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77条,评审公示13条,医疗广告审查信息9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7条,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信息21条。
(三)多渠道多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2011年寄送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省卫生厅文件92件。
二是政务公开栏。设在省卫生厅机关入口处,公开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内设机构位置示意图等信息6条。
三是便民资料。在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和其他许可办理地点采用电子屏幕、电子查询、许可须知、示范文本等,公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四是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卫生新闻信息60余条。
五是编制印发《贵州卫生》杂志12期、《贵州卫生信息》46期、《贵州省卫生厅医改信息专报》12期,及时向社会公开省卫生厅重点工作的新情况、新做法和新成绩。
(四)利用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省卫生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要有4个:一是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由省政府统一设在省档案馆),可查阅1996年以来省卫生厅印发的规范性和重要的文件资料;二是厅机关本部,可查阅省卫生厅保存的档案及近年来印发的文件资料。2011年到厅机关本部查阅政府信息共22人次;三是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设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二、严格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1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1项、按规定办理并答复1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经认真研究,认定该申请属于公开范围,并按规定向申请人做了回复,并按规定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依照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合理分类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卫生厅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我厅对所有文件都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人员情况。。领导小组在厅党组和厅长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厅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
1、制定了《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发布了《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暂行规定》主要包含的内容有:一是确定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二是规定了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重点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要求将机关及各处(室、局)主要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卫生行政收费、卫生行政许可、疾病疫情公报及公共卫生等政府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结合公文办理程序,增加了对拟公开信息审核、批准的内容,强调了对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四是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明确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省人民政府公报、贵州卫生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以及省政府其他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和方式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五是规定了错误和失误发布、不实信息的纠正办法,要求机关职工如发现本机关不应当发布或不实的信息以及其他个人和组织发布的关于本省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卫生信息时,应立即向厅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甄别,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布了省卫生厅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电话、通信地址、接待投诉时间等。
2、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卫生系统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要求。
(三)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由省政府统一设在省档案馆)。可查阅1996年以来省卫生厅印发的规范性和重要的文件资料。
2、省卫生厅机关本部。可查阅省卫生厅保存的档案、近年印发的文件资料。
3、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设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可查阅卫生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及分类数。
2008年(主要在4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超过570条。
1、全省卫生基本情况统计、年鉴信息32条。
2、传染病疫情公告、健康相关产品抽检结果公示23条。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发生和处置信息3条,授权安顺市、贵阳市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2条。
4、卫生工作动态新闻、防病及卫生知识宣传信息267条。
5、省卫生厅领导在有关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6篇。
6、2008年省卫生厅文件93份。
7、2008年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76份。
8、省卫生厅2008年资料(卫生厅内部刊物)9份。
9、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1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3条(次)。
11、评选全国、全省卫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公示,重要卫生工作政策措施征求意见7条(次)。
12、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信息22条。
(五)通过各种公开途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1、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公布2008年省卫生厅文件93份、资料9份。
2、《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公布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2份。
3、网站。
(1)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采用和公布省卫生厅文件及工作信息17篇。
(2)贵州卫生信息网。发布省卫生厅文件及政策信息101篇、工作动态信息85篇、新闻信息67篇、领导讲话6篇、评先选优公示4篇、重要卫生工作政策措施征求意见3篇,办事指南等信息22条。
(3)贵州卫生监督网。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公示8条。
(4)贵州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3条(次)。
4、政务公开栏。设在省卫生厅机关入口处,公开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内设机构位置示意图等信息6条。
5、便民资料。在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和其他许可办理地点采用电子屏幕、电子查询、许可须知、示范文本等,公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6、新闻媒体。通过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发生和处置信息,传染病疫情公报,卫生新闻信息200条。
8、《贵州统计年鉴》、《贵州统计年鉴》发布2007年贵州省卫生事业基本情况信息3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程序。明确由厅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按所申请的信息内容,交相应职能的处室办理,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规定了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存在阅读困难和视听障碍的申请人应提供帮助。
《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程序外,进一步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步骤,还公布了受理机构的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咨询时间等,并附上《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08年省卫生厅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信息的有关规定。
《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上级批准而未获批准的信息,内容未经核实的信息等。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省卫生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 了以厅长为组长、副厅长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2.印发工作要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贵州省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印发了《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卫办发〔2010〕61号),并制定了《省卫生厅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厅机关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职责。确保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绩效、有要求。
3.印发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我厅及时研究,并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卫发〔2010〕76号),对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明确了要成立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具体承办机构、要制定完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要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要进一步细化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贯彻实施要求,确保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保障、有制度。
4.完善网站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按照突出“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要求,我厅及时对门户网站——贵州卫生信息网的栏目设置、系统功能等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改造,重点建设信息后台管理系统,加强对站群的支持能力,增加卫生系统内部和社会信息交流互动,逐步实现公众参与和在线服务的功能,并加强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的安全。确保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渠道、有平台。
5.改进公开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按照《贵州卫生信息网信息保障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在贵州卫生信息网公开的效率,我厅制定了《关于做好网站信息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厅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人员名单,并根据工作职责设置相应的信息公开权限和审核程序。即改变了此前由信息中心统一挂网公开,改由各处室自行公开、审核本处室的政府信息,保证政府工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有效、安全。
(二)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厅的门户网站——贵州卫生信息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平台。2010年,我厅通过贵州卫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共463条。其中,各类通知文件65条,医改信息10条,领导讲话3条,疫情通报25条,卫生政务信息21条,卫生工作动态信息71条,法律法规137条,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信息30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60条,招考公告3条,表彰公告1条,医疗广告审查信息9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7条,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信息21条。
(三)多渠道多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2010年寄送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省卫生厅文件90件。
2.政务公开栏。设在省卫生厅机关入口处,公开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内设机构位置示意图等信息6条。
3.便民资料。在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和其他许可办理地点采用电子屏幕、电子查询、许可须知、示范文本等,公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4.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卫生新闻信息60条。
5.编制印发《贵州卫生》杂志12期、《贵州卫生信息》20期、《贵州省卫生厅医改信息专报》11期,及时向社会公开省卫生厅重点工作的新情况、新做法和新成绩。
(四)利用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省卫生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要有4个:一是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由省政府统一设在省档案馆),可查阅1996年以来省卫生厅印发的规范性和重要的文件资料;二是厅机关本部,可查阅省卫生厅保存的档案及近年来印发的文件资料。
二、严格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0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1项、按规定办理并答复1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经认真研究,认定该申请属于部分公开范围,并按规定向申请人发送了《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按规定未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对答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