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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宣化古城墙西北角楼修复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宣化古城墙西北角楼城台、马道、相邻城墙进行加固、维修。
二、原则同意恢复古城墙西北角楼,但设计方案应在以下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1、角楼的复原设计应进一步考证、研究,同时考虑地域特征。
2、方案所报角楼的设计风格为典型的清代官式做法,与说明中角楼建于明宣德年间的考证结论联系不密切。
3、补充角楼设计的依据。设计中将现存南城门楼作为西北角楼的复原依据之一,应说明南门楼的建筑年代和形象依据(照片或图纸等)。
三、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西北角楼设计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请你局继续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督、指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宣化古城墙西北角楼城台、马道、相邻城墙进行加固、维修工程的实施,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2100433B
国家文物局关于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 关于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 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 2011〕 37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方案 的请示》(豫文物〔 2011〕 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 如下: 一、原则同意 《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修改和完善: (一) 进一步明确保护展示对象, 将城墙内外的古城遗 址纳入方案中统筹考虑。 完善遗址现状评估, 补充文物本体 现状勘察、测绘和病害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城墙本体保护措施应科学、合理、有效。补充植 被整理、排水、防护林建设、化学保护剂加固等措施的设计 依据和相关数据说明。 在城墙本体上栽种植被固土护坡, 不 得对遗址造成新的破坏,建议进一步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 性,并考虑生态护坡袋等其他多种比选方案, 实现城墙本体 保护及景观环境塑造。 (三) 细
盐池县古城墙修复工程南城墙西段、西城墙南段工程施工一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NYJ 不断创造优质产品,永远追求顾客满意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 FIRST BILDING COMPANY OF NINGXIA CHINA 盐池县古城墙修复工程南城墙西段、西 城墙南段工程施工一标段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 二 O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NYJ 不断创造优质产品,永远追求顾客满意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 FIRST BILDING COMPANY OF NINGXIA CHINA 目 录 1.编制说明与依据 ............................................................................. 1 1.1 编制说明: .............................................................................. 1 1.2 编制依据
文件全文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宣化北城墙保护方案的请示》(张文物呈字〔2011〕24号)收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的基本内容。
二、施工前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1、补充新旧夯土层交接做法图,细化工程做法。
2、进一步研究论证东北角楼复原和全面恢复垛口、宇墙的必要性;
3、补充夯土材料选择的技术指标,夯后所达到的检测验收标准;
4、进一步做好地勘,查清原基础的形式及埋深,持力层的工程地质特征,校核地承载力是否满足城墙修复后的何在要求;
5、内侧夯土墙排水槽设置间距较大;
6、补充剖面图。
请你局按照以上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补充、深化,达到指导施工程度,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2100433B
文件全文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正定古城墙整体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石文物[2012]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正定古城墙整体保护工程立项。
二、在制订正定古城墙整体保护工程方案过程中,要科学评估正定古城墙的价值和现状,采取工程措施对现存城门、城墙段落、遗址进行有效保护和展示。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做到最少干预,保证正定古城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最大限度地呈现正定古城历史风貌。
三、鉴于目前正定古城墙尚未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其整体保护工程内容应与《正定县文物保护利用中长期规划》、《正定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衔接。
四、请你局指导正定县文物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维修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2100433B
文件全文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报送<安新古城墙临时支护方案>的请示》(保文广新字〔2017〕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支护方案实施范围限于本体存在安全问题的部位,应注意控制清理力度,不得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害。
安新古城墙作为新区历史文化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局5月初在雄安新区现场办公安排布署的文物保护工作内容之一,请你局充分认识雄安新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抢险工作的紧迫性,安排相关单位迅速开展工作,落实支护方案内容,指导当地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水平。
河北省文物局
2017年7月14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