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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编单位:哈尔滨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第一市政工程公司
关于发布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黑龙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地方标准,编号为DB23/T1771-2016,于2016年6月27日发布,自2016年8月27日实施。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4.1工程资料分类4.2工程资料编号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
监理资料(B类)6.1一般规定6.2监理资料
施工资料(C类)7.1一般规定7.2施工管理资料7.3施工技术资料7.4施工物资资料7.5施工测量记录7.6施工记录7.7施工检测记录7.8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竣工图(D类)8.1一般规定8.2竣工图的编制8.3竣工图的类型与及绘制8.4竣工图章8.5竣工图图纸的折叠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E类)
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10.1一般规定10.2载体形式10.3组卷要求10.4卷内文件排列10.5案卷编目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工程资料的计算机管理附录A专业工 程分类编码参考表附录B卷内目录式样附录C卷内备考表式样附录D案卷封面式样附录E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用表
小区内的室外工程资料 应该套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还是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套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公用停车场、标志、标牌及其附属设施;(二)城市桥涵:桥梁、涵洞、立体交叉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三)城市排水、防洪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
基本相同,但是前者的范围可能更大一些,包含后者。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
关于《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省农垦、省森工、有关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
《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已通过审查,目前正在履行报批程序,预计在2016年6月发布并实施。为确保《规程》发布后能够得到及时应用,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现就《规程》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程》对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规程》是管理性地方标准,主要依据了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特点,主要管理要求均符合或高于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弥补了国家没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不足,填补了省内空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程》符合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可用于规范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对防控资料不真实、不全面、归档不及时、对确保市政工程使用、养护、改造等工作中追溯资料,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确保《规程》及时配备到位
《规程》是市政工程技术管理的必备工具,是实施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重要保证。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规程》征订工作,切实提高市政从业人员素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各施工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要求,《规程》要配备到每一个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每一个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保证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有据可依。省、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将《规程》配备情况做为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配备的要督促整改,直至记不良行为记录。
三、做好《规程》征订组织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规程》征订组织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以市(地)、县(市、区)为单位的征订统计和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监督站征订统计工作完成后,于6月20日前上报到所在地监督站,市(地)监督站统计后,于6月30日前统一上报到省总站。
关于做好省有关工程质量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省农垦总局住建局(建委)、省森工总局、有关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
按照省质量计量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黑龙江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中“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及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组向省厅反馈检查意见时提出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规范标准宣贯力度,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地方标准”要求,为提高责任主体执行规范标准的能力和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现就做好以提升质量管理人员素养和业务能力为目的的有关工程质量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操作技术规程》DB23/T(1621.1~1621.15)—2015;
2.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DB23/T 1403-2010;
4. 《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23/T 1771-2016;
5.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6. 其他有关施工、验收标准。
二、培训方式和组织形式
1. 结合我省实际,培训方式可以是业务骨干、师资培训,也可以是全面培训;
2. 培训组织实施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主管部门委托主编单位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培训方式和组织形式。具体培训通知可根据培训计划,由培训承办单位另行印发;
3.《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培训由省质量站组织规程主编单位赴有关中心地市按区域进行。地市负责培训对象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三、培训对象
1.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
2.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资料员;
3. 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2100433B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编制
概要介绍了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编制目的、编制过程、规程特点及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GJ32TJ143—2012
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DGJ J00000—2012 DGJ32/TJ143—20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 管理规范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archiv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2012-11-* 发布 2013-1-1 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审定 发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资料管理规范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archiv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DGJ32/TJ143 —2011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
书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日期:2011-04-28发布
2011-08-01实施
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编部门: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参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朝旭鼎新市政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 总则
2 术语
3 管理于职责
4 工程资料管理
5 工程资料分类及编号
6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7 监理资料(B类)内容与要求
8 施工资料(C类)内容与要求
9 竣工图(D类)内容与要求
10 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
11 验收与移交
12 计算机管理
附加说明
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质量技术局联合发布的《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23/T1771-2016 已经发布,自2016年8月27日起实施,该规程的贯彻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