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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遵循多学科融合性的原则,建立了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三方面要素的评价指标作为一级评价指标,分别为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各一级指标下又细分多项二级指标,见图1所示。为鼓励健康建筑的性能提高和技术创新,另设置“提高与创新”章节。 2100433B
《标准》第3.1.1和3.1.2条对评价对象及其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建筑群、建筑单体或建筑内区域均可以参评健康建筑。为保证建筑的健康性能,对参评建筑提出了基本要求,即:
(1)全装修。为避免装饰装修涂料、家具等污染物散发影响建筑室内空气品质,进而降低建筑的健康性能甚至将健康建筑变得不健康,《标准》明确要求健康建筑评价应以全装修的单栋建筑、建筑群或建筑内区域为评价对象,毛坯建筑不可参与健康建筑评价。全装修是指房屋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全装修并不是简单的毛坯房加装修,而是装修设计应该在住宅主体施工动工前进行,即装修与土建一体化设计。
(2)满足绿色建筑要求。健康建筑是绿色建筑更高层次的深化和发展,即保证“绿色”的同时更加注重使用者的身心健康;健康建筑的实现不应以高消耗、高污染为代价。因此,《标准》规定申请评价的项目应满足绿色建筑的要求,即:获得绿色建筑星级认证标识,或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后文简称《标准》)第3章“基本规定”分2节共14条,规定了健康建筑评价对象、申请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阶段、申请评价方要求、评价机构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及分数计算方法、评价指标权重、等级划分等评价基础性内容。
城市文化环境由于内容综合、涉及面广,而有着多种评价标准。 研究今后50年的环境与变化,对世界16个城市进行了“城市适意度”的评比,共列出了23个评价项目,并将其归纳为3类: (1)良好的自然条件及其利...
绿色建筑评标标准,目前针对两个阶段进行评审,并相应阶段奖牌。 第一个阶段是针对施工图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获得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说明的你的建筑在设计上是符合绿色建筑评审...
LEED评估体系提供了一系列的量化测评数据,包括可持续选址、节水、能源和大气、材料和资源、室内环境质量以及设计革新六大部分,以对建筑进行综合考察、评判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每个方面的指标进行打分。综合...
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建筑健康性能提升,规范健康建筑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健康性能的评价。
健康建筑评价应遵循多学科融合性的原则,对建筑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健康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营造健康的建筑环境和推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经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号为T/ASC02-2016,自2017年1月6日起实施。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经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号为T/ASC02-2016,自2017年1月6日起实施。
健康建筑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定义,因为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对于健康建筑概念的提出也只在近一两年。也应当包括办公、商业、学校、医院等等,甚至可以扩展到外部的人居环境。《健康建筑评价标准》定义健康建筑“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为建筑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建筑使用者身心健康、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筑”
健康建筑及健康建筑评价标准介绍与分析
从健康建筑及其评价对象出发,阐述了健康建筑的基本概念,并介绍了美国WELL健康建筑评价标准以及中国《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内容。通过对评价标准的解读,加深人们对于健康建筑的认识,并支持健康建筑的发展。
中国健康建筑评价标准与WELL建筑标准对比
文章选取《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02-2016与美国WELL健康建筑评价标准V1从评价对象、因子权重、评价标准等级及评价内容4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为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1 总 则
1.0.1 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建筑健康性能提升,规范健康建筑评价,制定本标准 。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健康性能的评价。
1.0.3 健康建筑评价应遵循多学科融合性的原则,对建筑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1.0.4 健康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健康建筑 healthy building
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为建筑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建筑使用者身心健康、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筑。
2.0.2 可吸入颗粒物(PM10) 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0μm的颗粒物。
2.0.3 细颗粒物(PM2.5) fine particulate 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
2.0.4 挥发性有机物(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20℃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2.0.5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用气相色谱非极性柱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已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物总称。
2.0.6 新风系统 fresh air system
为满足卫生要求、弥补排风或维持空调房间正压而向房间供应经处理的室外空气的系统 。
2.0.7 室内空气质量表观指数 indoor air quality apparent in-dex
定量描述室内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2.0.8 直饮水 fine drinking water
原水经深度净化处理达到标准后,供给建筑使用者直接饮用的水。
2.0.9 生理等效照度 physiological equivalent illuminance
根据辐照度对于人的非视觉系统的作用而导出的光度量。
2.0.10 人体工程学 ergonomics
使工具或设施尽量适合人体的构造、尺度和自然形态,从而尽量减少长期使用造成疲劳或损伤的科学。
2.0.11 心理健康 mental health
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力、能够应对正常的生活压力、能够有成效地从事工作、有幸福感的状态。
3 基本规定
3.1.1 健康建筑的评价应以全装修的建筑群、单栋建筑或建筑内区域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或建筑内区域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
3.1.2 申请评价的项目应满足绿色建筑的要求。
3.1.3 健康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施工图审查完成之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4 申请评价方应对建筑进行技术分析,合理确定设计方案,采用促进人们身心健康的技术、产品、材料、设备、设施和服务,对建筑的设计和使用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报告、文件。
3.1.5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应进行现场考察 。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的蓬勃发展,健康建筑(住宅)的研究应运而生。早在1999年,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就联合建筑学、生理学、卫生学、医学、体育学和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就居住与健康问题开展研究工作。2002年,又启动了以住宅小区为载体的健康住宅建设试点与示范工程,以检验和转化健康住宅研究成果,在我国41个城市实施了57个健康住宅建设试点项目,并有15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成为健康住宅示范工程。近20年中,我国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健康建筑(住宅)标准等相关成果,见表。
《住宅健康性能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则考虑了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如控制项和优选项的综合评价方法、三星等级设置等等。评价类别则简化为7类,见下表。该标准聚焦了居住者的健康需求,进一步明确了安全、便利、舒适、绿色、健康之间的关系,形成可感知、可体验、可测量和可验证的健康住宅认证体系。 2100433B
世界卫生组织曾在 20 世纪 90 年代提出了健康建筑的概念以及健康住宅的 15 项标准,健康建筑除了无有害的建筑材料外,还应在全寿命周期内促进居住者的健康舒适与工作效率。提出“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状态的住宅。”
2000 年在荷兰举行的健康建筑国际年会上,健康建筑被定义为: “一种体现在住宅室内和住区的居住环境的方式,不仅包括物理测量值,如温度、通风换气效率、噪音、照度、空气品质等,还需包括主观性心理因素,如平面和空间布局、环境色调、私密保护、视野景观、材料选择等,另外加上工作满意度、人际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