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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经费自理副处级事业单位。该中心设综合科、财务科、公房管理科、物业服务科、房产测绘科、廉租住房服务科、信访科、离退休人员科、产权登记科9个科,均为正科级。事业编制120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副处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4名,科长9名、副科长18名。
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做好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租金统收、接撤管、验证换证及房屋置换手续等基础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维修、安全管理及雨季防汛工作,拟订全区危旧直管公房的修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房屋产籍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初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备案工作;负责房产测绘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服务工作;承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调会议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和办事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处理;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管理工作中,发现属综合执法相关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
(三)原区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其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员1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计划生育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与局工作相关的数字化城管任务;负责信访工作。
负责编报本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监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医疗卫生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结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住房保障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初审、公示、报审、发放等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受理、初审、公示、报审等工作;负责全区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房有关工作。
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投诉;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换证初审工作;负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负责调解全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纠纷,对符合规定的业委会予以备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房产管理科
指导全区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日常维护及雨季防汛工作;负责全区房产管理的执法工作,查处房产违章行为,处理房产管理中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变更、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初审管理、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及房屋产籍档案资料的管理;指导房产测绘工作;负责落实全区房产政策、处理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及单位自管房所售房屋房改政策咨询、初审登记、申报发证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结算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及利息的建帐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房改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经七路88号济南市房地产大厦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青后小区四区5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经十一路6...
地址有很多,你可以看看,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经七路88号济南市房地产大厦 济南市...
刘胜凯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单位分工:党委书记、局长刘胜凯主持党委及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丁宁 职务:党委副书记、巡视员 单位分工:党委副书记、巡视员丁宁协助刘胜凯分管党的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初审、公示、报审、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初审、公示、报审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及单位自管房所售房屋房改政策咨询、初审登记、申报发证等工作。
(五)负责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结算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及利息的建帐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房改工作。
(六)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日常维护及雨季防汛工作。
(七)负责全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变更、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初审管理、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及房屋产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产测绘工作。
(九)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投诉;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换证初审工作。
(十)负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负责调解全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纠纷,对符合规定的业委会予以备案。
(十一)负责全区房产管理的执法工作,查处房产违章行为,处理房产管理中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二)承担落实全区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房产问题处理的责任。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划入原区房产管理局的行政职责。
(二)承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移交的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产管理等具体工作事项。
(三)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010年政策保障住房建设情况月报表-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其中:年 初 其中:本 年支付 其中:年内 需付 6 11 16 6=2+5 11=7+8+9+10 16=12-14 2 、联系电话: 88348396 88388005 电子信箱: zdjf2008 ﹫126.com; 说明:1、本表请政策性保障住房开发企业于每月 28日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3 、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盐城市 2010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序号 小区名称 项目概算 投资情况 资金来源 房款支付情况 至2009年 底累计 投资 本年计 划投资 本月完 成投资 本年1- 月累计完 成投资 小计 自有资 金 银行资 金 5 7 预收款 其它 小计 应付 1 1 2 3 4 8 9 10 12 累计已付 尚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报送日期 : 2010 年 月 13 14 1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 二 00六年三月 行 政 主 体 类 别 全称 地址 行政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浦口区珠江路 10 号 受委托 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象山路 1 号 执法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6.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4.7.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5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48 号令 1998.7.20 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05 号令 2001.11.1 7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79 号令 2003.9.1 8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李天太、向国立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烨、张震华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韩君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周琪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宁夏挂职):南晓清
地址:北濠桥路9号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人民政府主管住房保障和房产行政管理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负责拟订全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含三区)直管(自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含三区)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级(含三区)房产交易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房产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指导、监管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县(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房产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科、住房保障审核租赁管理科、房屋产权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等9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有:覃塘办事处、大圩办事处、桥圩办事处和贵港市白蚁防治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