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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建档案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小区详规以及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及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各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拆迁、安置及协调管理。
3、根据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地的具体标准,研究制定全县建设项目的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造价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参与全县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及主要项目的论证、选址、审批,并负责限额内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与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建筑业市场。
5、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及试化验单位的技术资格初审、报批,并指导其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
6、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及职权划分行使房地产业管理,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拟定全县城镇住房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7、主管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等。负责编制城乡建设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筹集。
8、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设局内设:招投标办公室(科级单位)、办公室、预算办、建管股。
建设局下设:环卫处、市政建设管理处、规划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测检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计公司、监理公司、房产公司、房产管理局等12个事业单位。其中:
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市政建设管理处、规划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处、环卫处等。
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房产管理局(建设局主管的事业局)、房产公司。
自收自支单位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测检中心、设计公司、监理公司、房产公司、环卫处。
党组书记、局长杨东:主持局党组全盘工作。
总支书记、副局长刘尔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综治、精神文明建设;分管局机关、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分管联系单位及职能股室: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监理公司、检测中心、市政处、建管股。
静宁县建设局
副局长孙富强:分管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分管联系单位及职能股室:房产管理局、房产公司、园林绿化管理处、设计有限公司、规划办、预算办。
副局长赵小灵:分管城市综合执法、城区卫生管理、信访、计划生育和局办公室工作。分管联系单位及职能股室:执法大队、环卫处、局办公室。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1.逸景阳光3000元/月2室1厅 93平方米2.世纪龙庭1800元/月2室2厅 90平方米3.交通楼700元/月1室1厅 36平方米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甘肃省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原站长方俊贤等人套取挪用水利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在实施总投资48万元的提灌维修养护项目中,仅花费0.91万元更换了部分闸阀、维修了部分观察井之后,方俊贤指使副站长刘工良、会计杜建军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和验收资料,将该笔项目资金全部套取挪用。此外,该管理总站还私设“小金库”21.15万元,其中15万元被方俊贤挪用于其本人购买贵金属。2017年12月,方俊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工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杜建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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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实施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订落实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核定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指导乡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3、监督检查乡镇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乡镇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3、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估价、登记工作。
6、拟定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制订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7、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定并负责报批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上报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报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审查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负责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查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质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管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9、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审查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指导监测并监督防治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网络管理、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工青妇、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及资产管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法规、规章的解释及清理、汇编工作等工作;组织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
2、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报奖事宜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根据上级规定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等级培训考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科技、教育工作。
二、信访办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如实记录群众基本情况和反映问题,能当面解答的须当面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或答复的,说服来访者,汇报主管领导后,尽快研究解决。对群众的来信和领导特批的信件,及时登记并汇报处理。负责信访年报工作。③配合搞好土地违法案件和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三、土地管理股
1、地籍管理拟定实施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报表。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证书年检、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管理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2、负责全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四、建设用地股
1、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发、整理及复垦;指导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2、拟定实施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组织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负责审查报批土地评估价格。
五、矿产管理股
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矿业秩序整顿,调处采矿权属争议,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的资格和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收缴和管理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2、落实矿产资源政策;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的开发和勘测;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全县地质资料的汇总;负责全县地质环境的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审定、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和地质基本计划;负责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
六、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开发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探矿权及采矿权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及采矿权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转让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及行政复议,群众来信来访、调处土地纠纷;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承担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国土所开展执法业务和查处违法案件。
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需调整、开发的城市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根据土地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收购储备;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荒芜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对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平衡测算、招商洽谈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协助做好土地出让的其它准备工作;做好综合统计,定期报告运作情况。承担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争取与组织实施。
八、测绘办
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监督和管理,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重点测绘项目;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协助管理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