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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
最近,我部多次接到混凝土振动器生产企业及混凝土振动机械专业委员会反映,机械工业部以机械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即机械科〔1995〕513号“关于严格实施机械工业强制性标准的通知”,要求混凝土振动器生产厂严格执行GB3883.12-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混凝土振动器(插入式振动器)的专用要求》,对此,我们的看法如下:
一、关于混凝土振动器产品归口管理问题
1.1978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第一机械工业部联合发文,文号分别为(78)建会字110号、(78)一机计联字1395号;(78)建会安113号、(78)一机计联字1438号,已明确该产品划为我部归口管理。
2.1992年你局技监局标发〔1992〕101号“关于城镇建设、建筑工业行业标准管理范围的批复”也明确该产品归我部管理。
二、关于振动器标准的矛盾问题,已于1988年通过两部协商解决,你局并以技监办发(88)040号“关于振动器标准问题的复函”发给中国电动工具检测中心,明确对振动器产品的质量检测仍按由我部制定的产品标准GB8527~8529执行。
三、等效采用IEC747-12的GB3883.12的标准不符合国情之处有:
1.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对工程建设力求降低造价,因而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对配合比已有规定),与国外发达国家为提高混凝土流动性,方便施工,提高水泥配合比例正相反,这就产生对振动器的要求完全不同,如不考虑这一国情,而采用GB3883.12标准,对混凝土就达不到振实要求,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隐患。
2.GB3883.12要求安全隔离变压器,在发达国家可行,在我国反而不安全,因我国的施工现场多用劳动车水平输送混凝土,常造成劳动车撞坏隔离变压器,导致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对IEC747-12标准即使发达国家如德国、瑞典等也不采用隔离变压器。
四、关于检测机构检测范围问题,1991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3号公告对“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的产品范围包括混凝土振动器(按产品归口划分是正确的),但在1995年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即国科发成字〔1995〕029号却将混凝土振动器的检测划为机械工业部检测。 2100433B
常用的混凝土振动器有两种:附着式(平板式)混凝土振动器和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按供电方式分:汽油机、柴油机、三相电、单相电按功率分:1.5kw/2.2kw/3kw
由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用三相四线电缆直接接混凝土振动器即可。
混凝土振动棒分直径50、30、120等几种,常用的直径50的作用间距为300MM,一次大概振多长时间没规定,一般是见到砼表面不出现气泡就表示下面的砼达到密实度了如果钢筋间距太小,就必须采用30MM的混...
智能型混凝土振动器开创中国混凝土振动器新纪元
河南安振振动器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专注生产混凝土振动器几十年。公司成立之初就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重金组建自己的科研队伍,不断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合作。智能型混凝土振动器的横空出世是该公司科技攻关的又一项新成果,这一成果在中国混凝土振动器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发布文号】建规函[2000]328号
【发布日期】2000-09-30
【生效日期】2000-09-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建规函〔2000〕328号)
江苏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城市测绘有关问题的请示》(苏建规〔2000〕34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测绘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测绘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国务院在《建设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6号)中,明确了建设部城乡规划司“指导城市和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的职能。其中“城市勘察”的含义包括城市测量(详见国家计委“计投〔1987〕493号”、建设部“建规〔1991〕326号”文件)。
根据现行的《城市勘察测绘工作暂行规定》,城市测绘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包括“全市所辖地区的城建测绘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以及测量标志的管理与维修”;“组织城市1:500、1:1000、1:2000、1:5000等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等。由测绘界各领域的专家参与编写和审查的《城市测量规范》在其总则也明确:“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城市地籍管理和城市各项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竣工以及城市管理的通用性测绘工作”;“本规范规定的测图方法与精度要求适用于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
基础测绘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为国家各个部门和各项专业测绘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实施测绘的总称。专业测绘是指产业部门为保证本部门业务工作所进行的具有专业内容的测绘的总称。我部认为,城市测量是为城市规划建设服务的专业测绘,与基础测绘在工作性质、服务对象、技术标准、投资渠道、管理机制等方面是不同的。
自五十年代以来,城市测量工作一直由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目前省会以上城市测量管理机构和职能,有93%设在市规划部门,7%设在市建委;绝大多数城市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等城市测量的任务经费来自城市建设维护费和规划执照费。 2100433B
【发布文号】建设函(1997)128号
【发布日期】1997-04-17
【生效日期】1997-04-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函
(建设函(1997)128号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总后营房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建设部对注册建筑师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完成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工作已经于1997年1月1日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认真组织落实注册建筑师执业有关管理规定,通过几个月的实际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也反映出了在过渡期内注册建筑师人员数量少、分布不均,设计市场供需矛盾较大等问题。经与国家人事部研究,为了充分调动年满70周岁已获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在注册建筑师考试、评分、注册管理等工作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工程设计工程工作中的作用,对他们的执业注册问题按下列原则办理:
一、原则同意已经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年满70周岁以上并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参加第一期注册;
二、注册执业期间,应按规定要求完成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等工作;
三、涉及有关离退休、工资、福利、医疗费用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各有关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100433B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标字第598号
【发布日期】1991-08-06
【生效日期】1991-08-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部关于产品标准中质量分等的规定》的通知
(1991年8月6日建设部建标字第598号文发布)
根据技监局管发(1991)145号“关于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国家标准的通知”,为了加强对我部归口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并克服在行业活动中自行划分产品质量等级的混乱现象,制定了《建设部关于产品标准中质量分等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是在“质量、品种、效益年”中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项基础工作。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附件:建设部关于产品标准中质量分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