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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协会
刘玉涛、刘建伟、郑立、厉天数、吴婷婷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标准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4.基本要求;5.宣传教育;6.人员防控;7.场地防控;8.公共卫生设施 9.应急管理。2100433B
分别套用钢筋制作安装 和喷射混凝土的 定额项 即可;
冬季施工方案为保证冬期施工的顺利进行,自冬期施工开始前夕起,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冬期施工领导小组,作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冬期施工方案。一、编制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经济合理,使增加的费...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划分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有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 坏帐准备 预付帐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待摊费用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现场签证技巧
签证对施工企业(承包人)来说尤为重要,其关系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到工期,关系到损失赔偿。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必须十分重视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掌握工程现场的签证技巧。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考核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 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会员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以及 日常管理中积累的行业信用信息,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对会员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活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与,不 增加企业负担。 第二章 评价原则 1. 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目的是提高会员企业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 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会员企业的信用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 发展。在这个目标下,会员企业可自愿向协会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2. 科学评价、公开透明原则。协会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要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3. 为会员企业服务原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调整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的总价措施费中,增加疫情防控措施费。
疫情防控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核酸检测、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隔离围挡、宣传展板、专职消杀等费用,不包括出现疫情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封闭管理状态下人员隔离转运、停工等发生的费用。
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施工降效、窝工以及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发承包双方根据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确定费用。
因人工短缺、交通运输不便等原因造成的人工成本和材料价格上涨,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相关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幅度的价格风险。
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单位人员滞留、隔离、食宿以及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停滞等发生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后,协商合理分担。
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应急抢建项目宜采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确定工程造价。使用统一计价依据计价的,人工单价在省市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材料设备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计算,同时应计取疫情防控、赶工、降效等费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发布定额人工指导单价,加快材料信息价格更新频率。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施工降效、窝工、赶工费用计取办法和应急抢建项目人工费上浮比例,降低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
同时,各市要把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日常监管范围,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疫情防控费用计取、价格风险分担等进行重点监管,对未保障防控费用的建设单位和不落实防控措施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和信用惩戒。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现就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步成立相应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建筑工地必须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健全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负责疫情防控的总体处置、协调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进一步做好各参建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登记,并将信息录入“无锡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切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上报、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加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改正,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三、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各建筑工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从严管控、全面排查。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责任分工、健康排查、防控物资储备、人员管理、食堂卫生、每日消杀、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措施。
四、落实全员排查和接种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各建设工地持续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发现来自南京禄口机场等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和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苏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应及时做好管控措施,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告。同时督促属地建筑工人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有序落实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种尽种。
五、落实日常监测报告。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封闭式集中管理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出入口,必须由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苏康码”情况。各参建单位应每天两次对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实行一人一档,做好登记记录。
六、加强工地内部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消毒药械等卫生防疫用品,为每一名从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并督促使用;对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应严格要求其必须佩戴,对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允许其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允许其参加有关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七、加强生活区日常管控。施工现场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人员外出造成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各参建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分别制定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外出人员应严格做好出行记录,包括出门时间、返回时间、前往目的地、外出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信息。
八、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台风过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锡安办〔2021〕33号)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台风过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排水系统、基坑支护、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承重支模架、临时设施、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确保万无一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质安站对各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附件: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河南、河北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措施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河南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全省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未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参建主体及时调整建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建筑工人延期返豫来豫。
加强工地现场管理。要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要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加强对未离豫建筑工人及其探亲亲属的排查和登记,一旦发现疑似疫情人员或来往疫区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开展工地消毒防疫。要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二、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面加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积极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日产日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二是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人员的集体用餐安全,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三是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动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增强业主的正确认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强调全体业主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四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做好防控排查救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防护工作。
三、加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消毒,加强对垃圾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垃圾填埋场等场所消毒频次。做好环卫工人作业防护,确保环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到位,及时配备、发放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严格实施作业中的消毒措施。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进行简易消毒破损后,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加强公园游园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期间公园游园的防控措施,对公园、游园、动物园、植物园进行闭园管理,每天定时定点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处理。对开放性公园、广场,组织专人进行巡逻劝阻,禁止一切群体娱乐活动。利用大屏幕、电子屏、横幅等对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及防疫措施进行宣传。为值班执勤人员配备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
五、加强城市供水保障。各地主管部门要建立疫情应对工作机制,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一是要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加强水源地巡查和原水检测工作,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要协调相关部门立即处置。二是要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疫工作,必要时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避免水厂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确保生产人员安全和供水安全。要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加强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三是要指导城市二次供水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等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消毒、监控等安全措施,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六、加强供气保障。各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与上游气源单位协调沟通,做好天然气运输储备,强化巡线和安检,强化应急值守制度,备齐备足各类抢险应急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稳定安全供气,满足居民用气需求。
七、加强供热保障。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能源、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持续跟踪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供应情况,及时协调可能出现的供热能源保障、安全应急、服务质量等问题。指导本地供热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当地供热负荷特点,科学调整供热运行工况,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热运行调度工作,遇到骤冷、持续低温等极端天气时,优先保障居民供热,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河北
1月3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控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省所有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项目,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后方可提前开复工,同时必须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建筑工地开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同时加强内部查验和防护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强化建筑工地防控措施。要按照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车辆、人员进出工地登记、检查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施工现场要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清洁整治,对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要重点清理,加强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加强建筑企业复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建筑企业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确需提前复业的企业,应合理控制返岗员工数量,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企业复业后,应根据本地疫情形势和有关部门要求,做进一步调整安排,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2020年2月9日24时前,全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开放门店,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各类促销活动。待疫情稳定后报经属地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行恢复。各房地产企业复业后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做好返岗员工日常体温测量及经营、办公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落实应急值守与报告制度。要督促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建立健全防控工作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和卫生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对建筑工地人员、本企业员工的专门培训和教育,引导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复工复业前,值守人员要做到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勤洗手、勤消毒,采用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如有不适,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要指导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将施工现场、经营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陕西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建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基础上,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指引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力举措尽快补短板漏洞,即时研究对策,督促指导有关各方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指引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前安排布置,结合本地区实际,扎实做好节后复工预案,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延迟复工,具备复工条件的工程项目,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报经工程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复工。要扎实落实宣传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迅速将中央、陕西省决策部署和要求,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有效途径,及时传达到本地区内的每一个行业企业和在建工地。同时,要迅速对本地区在建工地、市政环卫单位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全面掌握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防控监测,加强来陕人员管护。
指引强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在建工地疫情监测,全面掌控人员状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制度。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工地生活区等从业人员聚集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和清洁措施,并督促企业对工地从业人员加强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强化城市公园防控,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园室外区域及办公场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力度,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要把控重点区域,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和水厂运行监测,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卫工作在作业服务中防护安全。要强化防控措施,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指引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响应状态。一旦有突发情况或在建工地出现疑似病例的情形,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要加强信息报送,并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三亚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各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全市125个建筑工地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并根据疫情防控手册做好各项相关预防工作。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组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6个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要求各建筑工地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要少去人群密集区域,外出须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现三亚市建筑工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向业主房东发出减免租金的倡议。为减轻中介机构门店及其他承租人的租金压力,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出了《三亚市中介行业致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呼吁房东减租,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大对各在售楼盘及中介门店的检查力度,督促各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稽查组共检查保利崖州湾、国瑞·红塘湾、上东海岸、凤凰水城、槟爱上山5个在售楼盘及4家中介机构门店,各企业均能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自行关闭销售场所,仅安排人员在售楼处值班。
三、加强物业行业疫情防控
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组分别检查了南方航空城小区、凤凰水城小区、福利小区、时代海岸小区4个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并要求各小区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时上报疫情有关情况。目前,各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均实施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包括按时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进入小区的业主测量体温、发放疫情防控手册等,并做好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健康宣传海报等宣传工作。同时,市物业管理协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上下同心,为各物业服务企业一线工作人员寻找协调到口罩、消毒液等目前紧缺防控物资的货源商家,保障了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需求,确保各小区的疫情日常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四、加强环卫疫情防控
各区环卫部门、环卫企业均能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环卫方面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未发现环卫工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
五、加强驻村疫情防控
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村工作队坚守育才生态区龙密村疫情防控一线,全方位开展驻村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向村委会值班村医了解有关人员感冒发烧就诊情况;二是到保信村小组了解并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到卡巴二组设卡点值守,对过往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相关信息。目前,龙密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
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为疫情防控提供基础保障
为全力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有序运行,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日安排118名维修人员和7辆特种车辆对主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泵站、夜景灯光、春节节日气氛灯笼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对巡查中发现的管道堵塞、井盖缺失、道路坑洼不平、夜景灯光故障等市政设施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不留盲区,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及时处理市政咨询投诉及其他紧急事项。目前,市政基础设施有序运行,未发现维护工人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
七、疫情监测情况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情况监测,目前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