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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为完善合同制消防队员考评激励机制,正确评估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工作实绩,在实施目标管理考评、
(1)、通信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有事需离开值班室必须找人代班、代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如不坚守岗位,否则发现脱岗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停发当月奖金外,报上级严肃处理。
(2)、值班员要保持通讯器材良好,通讯畅通(每天检查),反馈信息迅速、准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由于值班员人为因素而引起不良影响的扣5-10分,造成后果的追究值班员责任。
(3)、值班员要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卫
生清洁,每检查不合格一次扣1-5分.
(4)、通信员未履行职责,而导致接警失误贻误战机的;未能及时正确地将上级通知精神进行传达或汇报;通信器材损坏等,每次扣1-5分;
(1)、驾驶员对所驾车辆性能不了解,不能正确操作的,保养不到位,影响执勤备战或灭火救援的,每次扣1-5分;
(2)、车辆由驾驶员负责保养,发动机、底盘、水泵、成员室、车外表要每天保养、擦拭,保证车辆性能和清洁,若因保养不到位影响到执勤备战的,有一次扣10-1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报上级严肃处理。
(3)、驾驶员要确保执勤途中行车安全,按编队行驶,严禁开快车、特权车、英雄车及车辆碰擦等,有一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停发当月奖金外,报上级严肃处理。
(4)、随车器材由各号员负责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及时汇报,否则每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器材使用不当或人为发生故障不能使用的导致影响灭火救援的每次扣2-5分;
(1)、影响部队内部团结或与地方群众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0分;对于待人待物,不文明用语,不注重礼节礼貌和消防部队形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队员必须保持仪容整洁,除午休或就寝外,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保持队容严整,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分。
(3)、
(4)、禁止在寝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分。
(1)、必须做到节约粮食、用水、电、气。做到随手关水、关灯,空调视气温(由中队决定)开放,房间无人禁止开灯、空调。熄灯后禁止开灯(除出警外),否则每发现一次,在位人员扣2-5分,若房间无人员 全班每人扣2-5分。对不节约水、电、粮食的(剩饭乱到)等,发现一次扣10分。
(1)、队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中队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按时归队销假,未按时归队的视情况扣2-10分;工作日禁止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除外),对不按规定请假、不假外出的发现一次扣10分(直接扣发当月奖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作开除处理。
(2)请休假要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否则每1次扣10-15分。
(3)、队员享受年休假XX天,队员家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情的,可以请假,探休假、事假不得超假或逾假不归,每超假1天扣10分,超过3天不归作开除处理.
(4)、在休假、休息期间中队有事须招回的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1、违反“五条禁令”,予以辞退。
2、无故损坏公物除赔偿外,每次扣5-10分,影响恶劣的,停发当月奖金,并视情报上级严肃处理。
3、对打架斗殴、赌博、盗窃、严重失职、违章肇事、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敷衍了事、情节轻微的,每次扣5-10分;屡教不改,造成较坏影响的人员,停发当月奖金或作开除处理。
11、中队赋予其他岗位履行职责不称职者每次扣1-5分;
第十三条 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扣分标准
1、不遵守请销假规定,擅自离队的,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扣25分;
2、未经批准不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晨操或其它集体组织活动的,每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分;
3、工作期间擅离岗位、脱岗的,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5-10分;
4、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5、公用物品未经批准外借,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造成损坏的扣5分(不含经济赔偿);
6、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的每次扣5分;经教育仍不改变的,报请大队予以辞退或开除。
7、对上门办事群众不热情、态度生硬,视情扣5-20分;
8、办公秩序不规范,工作时间做私事的每次扣2分;
9、上班时间看小说、睡觉、玩扑克、麻将、下棋、玩网络游戏等情况,每次视情扣1-5分;
10、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应付,对交办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视情扣1-5分;
11、团结协作精神差,工作范围内有扯皮推诿的,每次视情扣1-5分;
12、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着工作制服,未按规定着装、着装不整洁、警容不严整、举止不得体的。扣1-5分;
13、未及时按上级要求上报数据,有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一次扣10分;
14、因工作不认真出现差错,每发现1次扣2分;造成后果扣5-20分;被上级机关或当地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0-50分;
15、泄露机密部队机密,未造成后果的,扣当事人20分;造成后果的,予以辞退;
16、违反“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的,予以辞退。
涉及违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7、违反群众纪律,有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现象的,予以辞退。涉及违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8、利用消防工作便利谋取个人私利的,予以辞退;
19、在同一派出所工作满2年的,必须交流。经费由支队财政保障的,在市区大队内交流。财政独立大队的,在大队范围内交流,不服从交流的,予以辞退。
20、违反网络管理规定发现“一机两用”或发表不正当言论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1、因工作岗位变动、退休、辞职或者被解聘(退回)的,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掌管的文件、材料、物品、设备等进行移交。离开消防部门的,必须交回相关工作证件。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且有上级领导在场时进行。违反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 奖惩实施
第十四条 对合同制消防队员和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的月考评分别由中队和大队实施,统一由大队上报。支队机关所属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由支队司令部根据各部门每月上报工作绩效进行考评。
第十五条 由下列情况之一的将通知劳务部门与其解除劳务合同。
1、严重违反部队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违法犯罪事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治安处罚的;
3、单月考评低于50分或累计两个月考评低于80分;
4、消防文职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第十六条 大队协管员纪律作风,警容风纪由警训科负责考核,占月考评的20%,其他考核由大队负责分管的领导进行考核,占月考评的80%, 并于当月25号报警训科。派出所协管员考核,主要由大队分管参谋和大队监督科科长周晓昌负责考核,并于当月25号报警训科。
第十七条 月考评以《无锡市合同制消防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为依据,采用积分考评法,基准分为100分。90分以上发放全额绩效奖金;低于90分 ,每分扣绩效奖金的5%;高于100分,每分奖绩效奖金的5%。奖罚额度不超过月绩效奖金标准。
迷彩服是一样的,制服不同,臂章写的是消防救援,简章也不同,全国的都是一样的服装
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一般会有几项考核:1.政审,思想道德审查。2.文化考试,一般初中以上高中以上不等。3.消防业务理论考试,掌握一定的消防业务理论例如:火场供水的方法、灭火剂的使用范围、火灾的分类及处置...
公安消防部队改制 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 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 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州)药品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 (室、队)。 第三条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 长由省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 督查办公室,与省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 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目标分为年度工作目标(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专项目标和督办目 标。 第五条目标制定: (一)年度工作目标依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目标任 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业务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工 作报告和各单位、处(室、队)重要
工程管理考评实施细则(1)2011.9.17
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考评奖惩实施细则 为加强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 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优秀、 队伍优秀”的目标, 结合准兴重 载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规定 1、本细则涉及的工程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环保、安 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等。 2、评分标准按有关件、 合同约定、《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者中高标准执行。 二、考评的原则和方法 考评的总体原则为: 月考评与年考评相结合, 最终确定综合评分 和等级。 1、月考评:项目公司组织,各工作站、高驻办参与,每月一次 对所连各标段的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合同履约、资金使用、安全生 产、工程环保、 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月考评采取扣 分制,项目公司须保存日常巡检和定期检查记录,载明扣分的部位、 扣分原因。建立“流动红旗”制度,根据日常巡检和月考评结果,确
江阴市永安社区大桥南路8号江阴市建设局2100433B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阴市规划局围绕建设“幸福江阴”的目标,以城乡规划全覆盖为首要任务,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为依据,以“城市建设学新加坡,新市镇建设学上海”为标尺,拓展城乡功能空间,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服务城市建设、新市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城乡规划一体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2006年5月12日,《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国、全省首次将全市域988平方公里作为城市规划区,为城乡一体化打下了坚实基础。2006年5月28日,《江阴市城乡统筹规划》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全省率先创新落实了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对现代农村发展、城镇布局、镇村布局以及农村居民点布点进行了统筹安排,科学助推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至此,江阴市建立了从城镇总规、详规到专项规划层次分明、配套完整的法定规划体系,全市域城镇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100%,为城市建设、新市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城市设计实现全覆盖。运用现代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全市域城市设计全覆盖达250平方公里,实现了城乡重点地段、重点地区及镇核心地区城市设计的全覆盖,实现了城市建设与新市镇建设的互动、联动,实现了空间秩序的优化和城市品质的提升。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按照“一城四片区”的市域空间结构,2009年在全省同类城市率先创新成立6个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基层的前沿服务和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模式。“十一五”期间,江阴市规划局荣获江苏省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援助绵竹先进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无锡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进单位、江阴市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江阴市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先进单位、江阴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省、市级先进集体荣誉100余项。
“十二五”期间,江阴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2年2月15日,《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江阴的城市性质确定为:长江下游滨江新兴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围绕“优化城乡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要求,积极引导实现紧凑的城市布局、高效的土地利用和合理的空间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全力打造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规划构建了新的城乡结构,针对城乡近、远期发展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措施,为江阴新一轮城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并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决策依据。江阴市规划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落实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先进理念和发展目标,在总规的指导下优化提升规划全覆盖修编工作,以规划引领发展、以规划优化空间、以规划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为江阴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0年5月30日,江阴举行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揭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