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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建立、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和施工图BIM审图模式,推进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建筑工业化应用BIM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能力,培养符合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域发展趋势、满足企业用人需求的优质人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决定联合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共同开展建筑工业化应用工程师(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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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建研院”)成立于1953年,原隶属于建设部,现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建筑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和开发机构。负责编制与管理我国主要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部分建筑工程技术标准的归口单位。
建筑工业化应用工程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由于查询建筑信息模型能提供各类适切的资讯,协助决策者做出准确的判断,同时相比于传统绘图方式,在设计初期能大量地减少设计团队成员所产生的各类错误,以至于后续承造厂商所犯的错误。电脑系统能用碰撞检测的功能...
BIM.把平面的图纸转化成三维动画模型
请去网页搜索BIM技术
1.0.1在经济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2014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涵盖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规范建筑市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资质管理、深化项目管理、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工程总承包、提高产品质量和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目的是进一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推进建筑信息模型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2011]67号)及《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将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列为重点研究和应用的技术,并于2015年6月16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包含BIM技术应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五方面。
本标准的编制是为了贯彻执行上述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和引导包括建筑工程在内的各类工程项目施工中BIM的应用,支撑工程建设信息化实施,提高信息应用效率和效益。
1.0.2在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含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阶段)、各参与方(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等单位)综合应用BIM,是提升项目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方式。
在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或在施工阶段应用BIM,都可参考本标准。
1.0.3BIM的应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等相关BIM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
2.0.1国际BIM联盟(BuildingSMARTInternational)对BIM的定义是:
BIM是英文短语的缩写,它代表三个不同但相互联系的功能。
建筑信息模型化(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生成建筑信息并将其应用于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等生命期阶段的商业过程,它允许相关方借助于不同技术平台的互操作性,同时访问相同的信息。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是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可以用作设施的相关参与方共享的信息知识源,成为包括策划等在内的设施全生命期的可靠的决策基础。
建筑信息管理(BuildingInformationManagement):是通过利用数字模型中的信息对商业过程进行的组织和控制,目的是提高资产全生命期信息共享的效果,其好处包括集中而直观的沟通、方案的早期比选、可持续性、有效的设计、专业集成、现场控制、竣工资料等,从而可用于有效地开发资产从策划到退役全生命期的过程和模型。
本标准中的定义与此一致,但有两层含义:(1)建设工程及其设施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在全生命期内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并为各种决策提供基础信息(对应于本术语字面含义);(2)BIM的创建、使用和管理过程(即模型的应用,对应上述“建筑信息模型化”和“建筑信息管理”)。
2.0.2建筑信息模型元素包括工程项目的实际构件、部件(如梁、柱、门、窗、墙、设备、管线、管件等),以及建造过程、资源等组成模型的各种内容。模型由元素组成。
2.0.3模型细度术语定义参考了美国BIMForum协会的细度规范(LevelofDevelopmentSpecification)。在这个规范的2015版中,给出的说明是:LOD定义并说明处于不同发展层次的不同建筑系统的模型元素的特性。这样的清晰描述可使模型的创建者定义他们的模型可被依赖的目的,同时可使模型的下游用户清晰地理解他们获得的模型的可用性和局限性。
本标准给出模型细度术语和规定,是为了表达不同系统在不同阶段的模型元素特征,使模型创建者可以清楚建模的目标,模型应用者也清楚模型的详尽程度和可用程度。
应用模型细度表达模型详细程度的方法,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在规划设计、运营维护阶段也可应用。
早期,LOD是LevelofDetail的缩写,在美国BIMForum协会的细度规范中这样阐述LevelofDevelopment与LevelofDetail的区别:LevelofDetail本质上表示模型元素中包含细节的程度,而LevelofDevelopment元素的几何特征及相关信息被考虑的程度,即项目组成员在使用模型时,对其包含的信息的可依赖程度。从本质上讲,LevelofDetail可被看作元素的输入,而LevelofDevelopment则是可信赖的输出。
一般可理解为,LevelofDetail关注的是模型中包括的元素和信息,而LevelofDevelopment关注的是模型中可用的元素和信息。
2.0.4施工阶段的BIM具有不同于其他阶段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模型的创建方法、模型细度、模型应用和管理方式等。同样,BIM也随施工阶段不同环节或任务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提出施工模型的概念,便于沟通和理解。
与施工模型对应的是设计阶段的“设计模型”和“施工图设计模型”,这两个名词在标准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有使用。“设计模型”是对设计阶段模型的总称,“施工图设计模型”是指与施工图对应的模型。
3.1.1项目的BIM应用目标和应用范围需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条件确定。本条提出项目特点、合约要求和工程项目相关方BIM应用水平可作为重点考量的环境和条件。
3.1.2工程项目全过程、多参与方综合应用是未来发展方向,在具体项目中应根据实际环境酌情制定BIM应用策划并实施,相关规定在本标准第3章、第4章给出。
施工BIM应用是深化设计BIM应用(第5章)、施工模拟BIM应用(第6章)、预制加工BIM应用(第7章)、进度管理BIM应用(第8章)、预算与成本管理BIM应用(第9章)、质量与安全管理BIM应用(第10章)、施工监理BIM应用(第11章)、竣工验收BIM应用(第12章)等的统称。
每项施工BIM应用的条文均包括三个方面:应用内容、模型元素、交付成果和软件要求。“应用内容”部分给出宜应用BIM技术的专业任务,以及典型应用流程;“模型元素”给出具体BIM应用的模型元素及信息,是模型细度的展开规定;“交付成果和软件要求”给出BIM应用宜交付的成果,以及相应BIM应用软件宜具备的专业功能。上述内容在制定BIM应用策划和选择BIM应用软件时可参考。
3.1.3项目BIM应用也是工程任务的一部分,也应该遵循PD-CA(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行动Action)过程控制和管理方法,因此制定BIM应用策划应该是BIM应用的第一步,并通过后期BIM应用过程管理逐步完善和提升。
BIM应用策划作为项目整体计划的一部分,应与项目整体计划协调一致。
3.1.4设计和施工模型共享是BIM应用的理想方式,但在BIM应用初期实际项目中确实存在设计阶段没有应用BIM,或设计模型主要用于表达设计意图而没有考虑施工应用需求的情况,这时需要根据施工图等已有工程文件创建施工模型。
本标准全文都关注了这个问题,在描述典型BIM应用中,都考虑了承接上游模型和重新创建这两种情况。
3.1.5目前,BIM还没有取得像工程图纸一样的法律地位,所以应通过事前约定的方式,在合作前期明确信息交换和共享涉及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因为本标准前一条提及的创建模型是增加BIM应用工作量、增加出错机会以及降低BIM应用效益的主要原因,应着重约定各相关方在施工BIM应用中的协同工作、共享模型数据的方式。
3.1.6每个项目的BIM应用目标和范围不一样,没有一个或一套BIM软件适合所有项目的需求。因此,需为项目选择合适的BIM软件,本标准相关章节给出具体BIM应用的软件要求,可供参考。
3.1.7本条规定BIM软件应具备的基本功能,BIM软件的专业功能将在后面各章节展开说明。其中:
模型输入对象既包括读入上游环节的模型,也包括自己创建的模型。
模型信息处理功能既包括模型信息编辑、统计、分析等,也包括外部信息与模型的关联。
BIM应用成果形式包括图、表、视频等。
需支持开放的数据交换标准,例如IFC(ISO16739)。
3.2.2如下为施工BIM应用策划内容的例子:××项目BIM应用策划
1.概述
为成功在本项目中应用BIM,项目组制定此BIM应用策划,定义将在本项目中实施的BIM应用(包括:深化设计建模、专业协调和成本估算),以及在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的过程。
通过应用BIM,项目组计划达到降低工程造价XX%、缩短工期XXd,争取XX奖。
2.项目信息
项目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包类型:××
项目简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等。
BIM应用简述:(BIM应用特点和需求)。
项目工期:项目启动××××年××月××日,计划于××××年××月××日竣工交付使用。其他重要的时间节点见表1。
3.主要人员信息
4.BIM应用目标
本项目的主要BIM应用目标包括:多方案比选、全生命期分析、施工计划、成本估算。
需完成主要BIM应用工作包括:深化设计建模、施工过程模拟、4D建模。
5.BIM应用流程设计
BIM应用总体流程:如图1所示。
土建深化设计流程:如图2所示。
6.BIM信息交换
项目信息交换需求:如表3所示。
7.协作规程
详细描述项目团队协作的规程,主要包括:模型管理规程,例如,命名规则、模型结构、坐标系统、建模标准,以及文件结构和操作权限等,以及关键的协作会议日程和议程。
8.模型质量控制规程
详细描述为确保BIM应用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对项目参与者的监控要求。
9.基础技术条件需求
描述保证BIM计划设施所需硬件、软件、网络等基础条件。
10.项目交付需求
描述对最终项目模型交付的需求。
表3信息交换表示例
注:模型细度:施工图设计-A,深化设计-B,施工过程-C。加黑部分代表信息交换的缺失,即输出没有满足输入需求。
3.2.3参考资料一般指对工程任务和BIM应用非常关键的信息,但不能直接实现模型输入操作,例如:施工图、施工工艺资料、变更确认函等。
3.3.2质量控制计划应包括建模工作进度安排、模型质量检查时间节点等信息。
3.3.3模型应符合的标准包括:建模标准、细度标准,以及各类工程专业标准。
3.3.4BIM应用效果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
1定性评价:将BIM应用成果,从性质属性上进行评价,说明其对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管理的过程影响。对于工程质量的影响,一般可采用定性评价的方法。
2定量评价:按照通常的经验预估和计量BIM应用成果,比对若未使用BIM和使用BIM后的差异。对于成本和工期的影响,一般可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
4.1.1深化设计模型一般包括:现浇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模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模型、钢结构深化设计模型、机电深化设计模型等。
施工过程模型包括:施工模拟模型、预制加工模型、进度管理模型、预算与成本管理模型、质量与安全管理模型、监理模型等。其中,预制加工模型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模型、钢结构构件加工模型、机电产品加工模型等。
施工模型关系图如图3所示。
4.1.3在具体的工程项目中,各专业间如何确定BIM应用的协同方式,选择会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各专业形成各自的中心文件,最终以链接或集成各专业中心文件的方式形成最终完整的模型;或是其中某些专业间采用中心文件协同,与其他专业以链接或集成方式协同等等,不同的项目需要根据项目的大小、类型和形体等情况来进行合适的选择。
4.1.4不管施工模型创建采用集成模型还是分散模型的方式,项目施工模型都宜采用全比例尺和统一的坐标系、原点、度量单位。
4.1.5模型元素除了包含足够的信息,一般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模型元素几何形体没有表达出的信息,采用非几何信息表达的方式。
2模型元素几何形体应按照1:1比例建模。
3应为模型元素定义符合其用途的插入点。
4模型元素宜支持参数化几何形体建模,并能锁定、对齐到合适的参考元素上,如平面、线、楼层和点等。
5模型元素宜包含约束到参照平面上的标注尺寸和标签。
6模型元素的几何形体宜采用公制单位,如米或毫米等。
7模型元素应包含对该工程项目外部边界定义的空间几何表现。
8宜建立模型元素常用比例尺的几何形体缩略图,如:1:5、1:20或1:100等,缩略图的表现形式和使用符号应符合相关制图标准。
9模型元素可以包含二维或三维的空间约束数据,如:最小操作空间、使用空间、放置和运输空间、安装空间、检测空间等。
10模型元素可包含颜色、填充图案或比例适当的纹理图像文件。
11模型元素应可在相关视图中表现工程项目的材质和外观,相关视图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节点详图等。
12模型元素宜能以某种表达方式反映与其他模型元素的关联关系。
13宜通过模型元素库软件对模型元素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应用。
4.2.2由于施工图设计模型元素或深化设计模型元素往往没有考虑施工实施和管理的需求,施工过程模型应支持施工任务的开展。若基于施工图设计模型或深化设计模型创建施工过程模型,需要对模型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模型元素拆分或合并应以工程WBS结构和施工流水段划分为依据。
若施工信息不合适作为简单属性添加到模型或模型元素,可采用关联的方式将模型与施工信息集成。
4.2.3竣工验收模型一般在施工过程模型基础上,通过增加或删除相关信息创建。增加的信息一般包括:质量验收、竣工验收信息。删除的信息一般包括:过程管理信息如进度信息,临时设施模型等。具体的竣工模型信息可参考12.0.2的条文说明。
4.2.4保持模型信息与工程设计一致是BIM应用的基本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应用BIM正确指导工程施工。
模型的变更信息应记录在模型里或关联文件中,备查、备用。
4.2.5本条提出了可对模型或模型元素进行的操作:
1增加:增加模型、增加模型元素;
2细化:增加模型元素信息,几何形体与实际形体更接近;
3拆分:单个模型过大时可将模型拆分为小模型,例如,按照专业或楼层拆分模型。将单个模型元素根据需求拆分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例如,根据施工流水段划分对模型元素进行拆分;
4合并:合并与模型元素拆分相对应,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合并成一个整体;以及与模型拆分相对应,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合成一个整体;
5集成:一般指跨系统、异构数据的模型综合。
一般地,单一BIM软件不能提供上述全部操作。
4.3.1本标准提出的模型细度等级代码与美国BIMForum协会的细度规范保持一致,便于沟通和交流。但因两国相关技术政策不同,其模型细度内容要求有差异,本标准规定的模型细度内容对应国内规范和实践要求。施工图设计模型(LOD300)是设计阶段的输出和施工阶段的输入模型,是施工BIM应用的基础;深化设计模型(LOD350)和施工过程模型(LOD400)在本标准附录A中有具体规定;竣工模型(LOD500)为按照工程实际竣工情况调整的模型,包含的项目本体模型元素及其信息与施工过程模型(LOD400)一致。
虽然工程阶段有先后,细度等级代号有数字上的大小和递进,但各模型细度之间没有严格一致和包含的关系,例如:竣工模型也不是要包含全部施工过程模型内容。
4.3.2施工图应满足国家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这是行业技术政策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模型应与施工图表达信息一致。施工图设计模型是施工BIM应用的基础,是实现设计与施工信息共享的关键。
4.3.3、4.3.4子模型是模型中可独立支持特定任务或应用功能的模型子集。
4.3.5广义上的工程变更范围,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工程数量的增减或工程质量要求或标准的变动。这些变动应反映在竣工验收模型中。
4.3.6“够用就好”是BIM应用的基本策略,过多、过细的信息将浪费工程项目的宝贵资源。因此,在BIM应用策划中明确BIM应用目标和范围,并明确对应的模型细度,降低BIM应用投入、提升BIM应用效益。
4.3.7BIM不是表达建筑信息、辅助工程实施的唯一最佳方法,应灵活地将BIM模型与文档、图形、图像、视频等形式的信息综合应用。
4.4模型信息共享
4.4.2例如本标准第3.1.7条条文说明中列举的IFC,标示可应用IFC标准进行模型数据转换。
4.4.5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正在编制中。
5.1.1 建筑施工中的现浇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机电深化设计等宜应用BIM。
5.1.2 深化设计BIM软件应具备空间协调、工程量统计、深化设计图和报表生成等功能。
5.1.3 深化设计图应包括二维图和必要的三维模型视图。
5.2.1对于复杂节点设计,例如梁柱节点钢筋排布、型钢混凝土构件节点设计等,推荐采用BIM技术,因为能有效解决传统二维设计无法准确表达设计信息的问题。因为机电深化会调整管道位置,现浇混凝土深化设计宜在机电深化完成后进行。
5.2.2本标准采用标准组织BPMI(TheBusinessProcessMan-agementInitiative)开发的业务流程建模标记方法(BusinessProcessModelingNotation,BPMN)表述流程图。其符号定义和说明如表4所示。
表4BIM应用典型流程图中的元素说明和符号
本条仅表述了深化设计阶段典型的BIM应用,实际深化设计中可能仅是某个节点或者局部区。
深化设计图应根据需要或相关规定,由设计单位、第三方或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校审。
5.2.3本条列举了对深化设计模型元素的基本要求,深化过程中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结合工程的具体难点、要点补充相关参数,以发挥BIM的优势。
“上游模型”一般指根据业务流程顺序,由上一阶段或环境提供的模型,作为本阶段或环节的基础。以下同。
5.2.4碰撞检查是有效解决专业内和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之间综合深化成果的控制手段,碰撞检查报告需要详细标识碰撞的位置、碰撞类型、修改建议等,方便相关技术人员发现碰撞位置,及时调整。
一般碰撞类型分为两种:
1硬碰撞:模型元素在空间上存在交集。这种碰撞类型在设计阶段极为常见,特别是在各专业间没有统一标高的情况下,常发生在结构梁、空调管道和给水排水管道三者之间。
2软碰撞:模型元素在空间上并不存在交集,但两者之间的距离比设定的标准小时即被认定为碰撞。软碰撞检查主要出于安全考虑,例如:水暖管道与电气专业的桥架和母排有最小间距要求、设备和管道维修最小空间要求等。
5.2.5现浇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BIM软件宜具有本条所列的一项或多项功能。
5.3.2创建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模型是对施工图设计模型的细化、复核和调整。例如:连接节点深化设计建模,需要按照施工图设计中节点部位的构件尺寸、钢筋直径和位置等数据,对生产和施工过程进行模拟,通过碰撞检查复核和对钢筋的直径、数量和位置进行调整,最终确定构件连接方式和节点连接方式,完成构件承载力计算、构件深化图生成和节点深化图生成等工作。
5.3.3确定施工图设计中构件拆分的位置、尺寸等信息,需要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现场布置的吊车的臂长和起吊重量限值、地方运输规定对构件尺寸的限制、定型模具尺寸以及使用率等带来的技术和经济性方面的制约和影响,在深化设计模型中予以校核和调整。
5.3.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模型,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必需的模型元素和细度之外,各元素细度还需要满足成本估算、生产和安装施工协调以及可视化的要求,包括构件组成与拆分、钢筋放样、预埋件、复杂节点模型、构件上的安装预留孔洞等方面的定位位置、外形几何尺寸以及非几何信息,在模型中需要得到全面体现。
5.4.1钢结构工程施工图设计后,还应进行深化设计和加工图设计,本节主要规定了钢结构深化设计的BIM应用。
钢结构深化设计应综合考虑每个工程特点、工厂制造和现场安装能力、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内容。
5.4.3钢结构工程的节点设计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节点设计,通常由设计单位的结构工程师完成,第二阶段是深化设计阶段的节点深化设计,通常由承建单位的深化设计工程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节点设计一般包括柱脚节点、支座节点、梁柱连接、梁梁连接、支撑与柱或梁的连接、管结构连接节点等。而节点设计深化主要内容是根据施工图的设计原则,对图纸中未指定的节点进行焊缝强度验算、螺栓群验算、现场拼接节点连接计算、节点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复核和复杂节点空间放样等。
5.4.5本条规定了深化设计单位应交付的成果,主要目的是保证深化设计能准确反映原设计的意图。钢结构深化设计图一般由钢结构深化设计模型生成,主要包括平立面布置图和节点深化图等内容,因此原设计单位确认时可选择使用深化设计模型或深化设计图。
5.5.2相关专业配合条件图是机电、土建等专业相互配合的依据。例如表示需延迟砌筑或封堵墙体、楼板、管井等的具体位置、尺寸。
机电深化设计模型综合工作不能仅仅基于机电专业模型,而应结合建筑结构、幕墙、装饰、钢结构等各专业模型共同进行。例如机电管线与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碰撞需开洞处理,则应提取各专业模型元素信息,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开洞处理,判定开洞的最佳位置,从而确定机电管线位置。
5.5.3机电深化设计伊始,施工图模型或设计文件中存在较多信息不完整(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构件,包括设备、附件、末端等。随着项目的不断进行,信息不完整的构件逐渐被确定,机电深化设计模型则应更新相应构件及其相应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施工方式、生产厂家等信息。
5.5.4机电管线综合布置完成后,会对原设计的管线位置、管线截面、设备型号和机电系统连接等方面有一定修改,在此工作条件下,不一定能够满足原设计参数要求,需要对系统参数重新校核,确保机电深化设计模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本条列举了需校核的常见参数。
5.5.6机电专业模型的特点是以系统划分,同一机电系统的模型元素应保持连续性,以便准确地进行参数校核等其他BIM应用。
机电深化设计模型不仅应包括机电专业本身的设备、管线、附件、末端等构件,还应包括支吊架、减振设施、套管等用于管线、设备支撑和保护的其他构件。
5.5.7机电深化设计模型可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划分:
1机电专业较多,可按系统划分模型,若划分后一个系统模型仍显得过大,可按子系统继续划分。例如,机电专业可按给水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划分,进一步可按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电系统等进行划分。
2机电专业模型结合其他专业模型进行深化设计,可统一按空间划分,例如楼层平面,建筑分区等。
3某些建筑部位有较强的功能特性,机电管线较为特殊,此时可按功能区域划分,例如机房、设备间、管井等。
4可结合现场施工流程划分机电深化设计模型。
5.5.8机电深化设计图内容如表5所示。
6.1.1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施工组织模拟和施工工艺模拟宜应用BIM。
6.1.2 施工模拟前应确定BIM应用内容、BIM应用成果分阶段或分期交付计划,并应分析和确定工程项目中需基于BIM进行施工模拟的重点和难点。
6.1.3 当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宜应用BIM进行施工工艺模拟。
6.2.1施工组织模拟是对施工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的综合模拟,有关成本和进度在后续章节给出定义。
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金、材料和施工机械等。
6.2.2在项目投标阶段上游模型可为施工图设计模型;在施工阶段上游模型优先选择深化设计模型,若没有深化设计模型可选择施工图设计模型。
6.2.3在施工组织模拟前应梳理确定各组织环节之间的时间逻辑关系,其中包括各项工作的起始时间节点、结束时间节点、持续时间、紧前工作、紧后工作等。
6.2.4施工组织模拟可以结合项目全过程或某施工阶段的进度计划对工序安排、资源配置和平面布置等进行综合模拟或部分模拟。
6.2.5施工工序安排是对施工全过程的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施工工序安排的基本要求是:上道工序的完成要为下道工序创造施工条件,下道工序的施工要能保证上道工序的成品完整不受损坏,以减少不必要的返工浪费,确保工程质量。
6.2.6在资源配置模拟中,人力配置模拟通过结合施工进度计划综合分析优化项目施工各阶段的人力需求,优化人力配置计划;资金配置模拟可结合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相关合同信息,明确资金收支节点,协调优化资金配置计划;材料机械配置模拟可优化确定各施工阶段对模板、脚手架、施工机械等资源的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计划。
6.2.7通过平面布置模拟避免塔吊碰撞等问题。
6.2.11施工组织模拟BIM应用成果应按照合同要求或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审核或校订,并得到相关方的批准方可发布。
虚拟漫游文件一般由BIM模型直接导出,给使用者提供一个三维虚拟世界,让使用者有身临其境的视觉(有时也包括听觉、触觉等)感受,并可以在其中行动。
6.3.1施工工艺模拟内容可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新工艺以及施工难度较大的工艺宜进行施工工艺模拟。
构件安装包括吊装、滑移、提升等方式。
6.3.3在施工工艺模拟前应梳理清楚与工艺相关的所有逻辑关系以及供求关系,避免模拟过程中漏缺项。
6.3.4土方开挖工艺模拟除了综合分析条文所述内容之外,还应考虑项目所在地对土方外运的限制,例如:土方外运时间和路线。
7.1.5预制加工产品可采用条形码、二维码、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等形式贴标。
7.1.6一般预制加工产品物流运输、安装BIM应用模式如下:
1预制加工产品运输到达施工现场后,读取其物联网标示信息编码,获取物料清单及装配图;
2现场安装人员根据物料清单检查装配图,确定安装位置;
3安装结束后经过核实检查,安装完成状态信息实时附加或关联到BIM模型,有利于预制加工产品的全生命期管理。
7.2.4相关信息指钢筋品牌、型号、数量、下料尺寸及使用部位等信息。
7.2.7构件生产相关文件包括模具图、出厂合格证、实验检测报告、物流清单及使用说明等文件。
7.2.8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BIM软件应用一般要涵盖预制构件设计、生产、物流及管理等方面。
7.3.1企业可根据企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应用内容进行选择。
7.3.2通过对钢结构深化设计模型的管理,对施工图纸信息进行共享;通过制定工艺方案并与预制加工模型进行关联,对工艺方案信息进行共享;通过从深化设计模型中提取材料信息,编制材料需求方案并将原材料信息、质量信息、物流信息、使用信息等关联到预制加工模型中,对材料信息进行共享;通过直接从预制加工模型中提取加工信息,并使用专业的计算机辅助软件生成相关数控工艺文件,借助已有的数控设备(或外部辅助手段)对加工信息进行提取,通过预制加工模型记录施工过程信息,实现施工过程的追溯管理;通过对深化设计模型信息的不断丰富,逐步丰富预制加工模型信息,为钢结构构件加工服务。
7.3.4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应直接从预制加工模型中提取材料信息,并通过排版套料操作为采购计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同时应符合相关技术、工艺文件的要求。
7.3.5钢结构构件的原材料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使用,因故出现材料代用时,应及时更新预制加工模型中的材料信息,保证材料信息的准确性。
7.3.6通过加工过程中信息的不断采集,不断丰富预制加工模型的内容,并通过预制加工模型整合加工中的各种信息(包括人员、设备、方法、材料、环境等),实现施工过程的质量追溯管理。
7.3.7预制加工模型应以深化设计模型为基础。预制加工模型中的结构定位信息,材料属性信息,图纸信息等均应与深化设计模型保持一致。在预制加工过程中信息得到进一步补充(包括材料信息、生产批次信息、构件属性、零构件图、工序工艺、工期成本信息、质检信息、生产责任主体等信息)。
7.3.8钢结构构件加工模型为钢结构现场安装提供构件相关技术参数和安装要求等信息。
7.4.2创建机电产品加工模型环节应进行产品模块评价。
加工实施前宜基于机电产品加工模型,采用BIM技术提取模型工程量,结合材料采购计划、加工厂排产计划和加工厂设备加工能力等,对机电产品进行分批加工。
在成品管理时,宜将机电产品加工的阶段信息及时反馈到预制加工模型中,保证模型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4.3不同级别、不同功能的建筑机电产品模块划分可以使建筑机电产品的设计思路和产品结构更加清晰。建筑机电产品的模块划分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
1在模块设计过程中,用于验证设计结果,以及模块之间的互换性和相容性;
2在建筑机电产品的组合过程中,根据具体模块的功能要求选择模块来组成满足一定功能的产品。
宜依据机电产品模块的功能性进行模块划分,体现合理性和经济性。图4是一种模块划分方案,其将建筑机电产品划分为空间、部位、部件三级模块,进而组合成具有特定的总功能及某些特殊功能或特性的系统或模块产品。
7.4.4表6是某一机电产品模块编码方案,包括空间、部位、部件三级,支持拆卸、回收设计,实现建筑机电产品验收和产品认证,便于模块产品数字化识别和管理。表中部件模块的模块相对较多,为方便查询和区分,编码的第一位可以由字母代替,来表示模块的类别。
7.4.5宜基于3D实时扫描等技术,通过虚拟拼装、仿真模拟等方式,在预装配环节,判断预制加工的误差,调整相关精度,实现预制加工产品的无缝对接。
7.4.7机电产品加工各环节利用BIM技术,可提供相应的BIM交付成果如下:
1在机电产品模块准备时,可提供经过产品模块评价合格的机电产品加工模型和加工图等BIM成果;
2在产品加工时,基于机电产品加工模型,利用BIM技术对机电产品进行数字化加工,可提供数控文件、加工工序工艺参数、加工进度和成本信息等BIM成果;
3在产品检验时,结合BIM技术,将机电产品的阶段信息及时反馈到产品模型中,可用于产品过程质量追溯。
8.1.1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两大部分的内容,即项目进度计划编制和项目进度控制。
进度计划编制是在既定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合同工期和各种资源条件,按照施工过程的先后顺序,从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确定全部施工过程在时间上的安排及相互配合关系。
进度控制是对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作业流程和作业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分析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即在工程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按照已经核准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科学的方法定期追踪和检验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并参照项目先期编制的进度计划,在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后,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期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进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项目进度,使工期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该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原先预算成本的条件下,使该项目提前完工并最终交付使用。
具体实施过程中进度计划往往不能得到准确地执行,BIM技术的应用使工程人员在对图纸的理解、工程量的计算、计划及控制方案的表达上更为直观明确,对项目进度管理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8.1.2进度管理BIM应用前,需明确具体项目BIM应用的目标、企业管理水平、合同履约水平和项目具体需求,并结合实际资源,确定编制计划的详细程度。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从功能划分,可分为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性施工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
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计划的编制,以对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施工进度目标进行再论证,并对进度目标进行分解,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并确定为实现进度目标的里程碑事件的进度,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是整个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的依据。
项目施工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施工作业计划和周施工作业计划是用于直接组织施工作业的计划,它是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作业计划是月度施工计划在一周中的具体安排。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条件,并以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所确定的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为依据。
本条提出了应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进度控制需求,在编制相应不同要求的进度计划过程中创建不同程度的BIM模型,录入不同程度的BIM信息。
例如,对应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BIM模型可通过标准层模型快速复制、单体模型快速复制而成,无需过多考虑施工图纸的细部变化,此时参照的图纸未必是最终核准的施工图纸,对应录入的信息相对较少,包括计划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而对应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BIM模型应参照具体施工蓝图创建,对应录入的信息相对较多,比如可增加劳务班组信息、劳务人员数量等。
8.1.3进度管理BIM应用应为进度控制提供更切实有效的信息支持。
实际进度信息关联模型方式一般有两种:
1将实际进度信息录入至模型属性中,方便项目管理人员查询;
2将原进度计划的数据文件按实际施工时间调整为实际进度计划,并将相关任务与对应的模型元素一一关联,方便动态对比,直观显示进度差异。
8.2.1传统进度计划编制一般是技术人员依靠施工经验,根据项目各节点要求和施工资源,编写的满足施工任务的计划,并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将对此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和调整。
基于BIM技术的进度计划编制,是应用BIM技术进行WBS创建,根据BIM深化设计模型自动生成工程量,将具体工作任务的节点与模型元素的信息挂接得到进度管理模型,结合工程定额进行工程量和资源分析、进行进度计划优化,通过对优化后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满足工期要求,满足关键节点要求,如不满足则调整,直至优化方案满足要求。应用BIM技术,可进行进度模拟和可视化交底,实现对工期的监控。
8.2.2图8.2.2给出了利用BIM技术进行进度计划编制的动态过程。首先,将对工程任务进行WBS分解,编制计划;对深化设计后的模型通过将模型中构件信息与任务节点关联创建进度管理模型;通过模型可以导出工程量,引入定额进行工程量与资源分析,优化进度计划;结合工期关键节点等信息对优化后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如不满足要求则需重新优化,直至通过审查。
8.2.3本条确定了工作分解结构的分解原则及要求,如:
1模型细度(如尺寸、材质、搭接、施工时间等)应达到指导施工的程度,局部模型应具备施工模型中的信息且与施工段相对应;
2保持模型和划分区域、施工流程具有对应性,使得模型与施工任务节点能一一关联。
例如在某超高层的施工中,按任务分解成地下室、裙楼、标准层,地下室分为A、B、C、D四个区域,其中建模过程中应把模型与施工划分区域A、B、C、D相对应。
8.2.4本条提出了编制进度计划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应按照施工界面和各分解结构的开、竣工日期及关联关系,明确开、竣工时间和关键线路,并检查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例如:在某城市综合体的施工过程中,总工期为3年,应业主方要求,商业楼要先交付验收,因此,编制进度计划时,应以商业楼为关键线路,考虑商业楼的地下室、裙楼等的节点时间,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在相应的节点上施工进度是否跟计划进度相对应。
8.2.6本条所指的各任务节点的工程量宜基于模型,按照部位或构件分类自动计算工程量,将工程量信息和定额信息相关联,并按公式“工期=工程量/(定额功效×劳动量)”计算完成此项工程所需要的工期。定额功效应根据不同地区、对象等因素确定。
8.2.7本条要求对进度计划进行优化。在做进度计划优化时,宜按照下列工作步骤和内容进行:首先,根据企业定额和经验数据,并结合同类工程中管理经验,确定工作持续时间;其次,根据工程量、用工数量及持续时间等信息,检查进度计划需满足的约束条件;再次,若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与原进度计划的总工期、节点工期冲突,应与各专业共同协商,并应根据施工逻辑关系,施工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以及当地自然条件等因素,重新优化进度计划,将优化后的进度计划信息附加或关联到模型中;最后,根据优化后的进度计划,完善人工计划、材料计划和机械设备计划。
例:某住宅项目的总工期为3年,在检查其进度计划时,应首先借鉴企业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数据,初步确定施工时间,比如一标准层施工时间为5d;然后根据工程量、用工量等,比如标准层工程量大、用工量大,施工时间应调整至6d,依次逐条检查;若检查并调整后总工期超过3年,土建、机电等专业工程师应协商重新调整进度计划,将调整好的进度计划按上述方法关联到模型中。最后根据优化好的进度计划,完善各材料的采购、供应计划及对业主方资金申请的时间。
本条中的资源指劳动力、机械设备及物资等。
8.2.8本条确定了在BIM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进度管理模型元素所应包括的信息。表8.2.8中只列出了基本的信息,实际应用中可以不局限于上述信息。
工作分解结构是将建设工程依次分解成整体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段、工序。
资源是指人力、材料、设备、资金等。
进度管理流程宜包括进度计划编制、审查、调整、审批等流程。
8.2.9本条提出的每个节点指任一工作任务。附加进度信息指工作任务关联进度计划里对应的施工时间。
人力定额信息宜包括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各工种的定额,材料宜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等材料的定额,设备宜包括塔吊、施工电梯、工地用电瓶车等定额。将上述信息录入到模型中,并基于模型与进度计划关联,使模型中构件既包括尺寸、材质、与相邻构件搭接等信息,又包括进度和人力、材料、设备等定额资源信息(机电装修等专业与土建专业同理)。
存档的表单宜包括材料计划、在相应的工期内需完成的工作量、赶工工程量等。文档宜包括调整的进度计划、工期超前或滞后的工作、赶工措施等。施工模拟动画宜包括进度交底动画、给业主或第三方展示的施工动画等信息。
8.2.10进度审批文件宜以进度计划形式反映,并保证已经通过模拟分析调整至最优。进度模拟成果宜以动画形式反映。
8.2.11进度计划编制BIM软件应与常用BIM软件和进度计划软件相兼容,具备能识别常用建模软件导出的模型和信息,具备导入进度计划等基础功能。
工程定额数据库既包括通用的定额库,也包括自定义的定额库。
8.3.1进度计划控制是对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分析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即在工程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按照已经核准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科学的方法定期追踪和检验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并参照项目先期编制的进度计划,在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后,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期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进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项目进度,使工期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该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原先预算成本的条件下,使该项目提前完工并最终交付使用。
进度控制BIM应用的基础是进度管理模型。通过BIM软件将实际进度信息添加或连接到进度管理模型,进行比对分析。一旦发生延误,可根据事先设定的阈值进行预警。
8.3.2进度控制BIM应用是以进度管理模型为基础,将现场实际进度信息添加或连接到进度管理模型,通过BIM软件的可视化数据(表格、图片、动画等形式)进行比对分析。一旦发生延误,可根据事先设定的阈值进行预警。
8.3.3通过将实际进度信息输入或关联到进度管理模型中,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进行对比(表格、图片、动画等形式),然后根据提前或滞后的实际情况输出项目的进度时差。
8.3.4本条文指出在使用BIM技术进行进度控制应用之前需要制定进度预警规则,并在规则中规定预警的提前量和预警的时间节点等信息(确定进度预警的阈值),作为进度预警的依据。根据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对比分析信息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预警,一旦发生预警警报,通过可视化和图片等形式反映出预警的工程段和工程量,作为现场进行调整的依据。
8.3.5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可根据预警信息所显示的时差进行进度偏差分析,重新调配现场资源,调整现场进度,使后续任务能够在限定时间前完成。应根据调整后的进度信息,实时更新进度管理模型。
8.3.7本条确定了进度控制BIM应用的成果,其中进度管理模型宜添加实际进度和进度管理流程信息。
进度预警报告宜通过软件产生文本或可视化文件(图片、表格、动画等形式)等形式的结果。
进度计划变更文档包括所有进度计划变更的信息,以文档形式给出。
8.3.8进度控制BIM软件应跟常用BIM软件和进度控制软件相兼容,具备能识别常用建模软件导出的模型和信息,能导入实际进度计划等基础功能。
不同视图下的进度对比分析包括:进度计划视图和四维模拟视图等。
9.1.3成本计划的不同层次指整体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
9.2.1施工图预算BIM应用一般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预算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工程量清单与报价单编制、工程成本测算等工作。帮助提高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计价的效率与准确率,降低管理成本与预算风险。
9.2.2施工图预算BIM应用的目标是通过模型元素信息自动化生成、统计出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费用项目,依据清单项目特征、施工组织方案等信息自动套取定额进行组价,按照国家与地方规定记取规费和税金等,形成预算工程量清单或报价单。其中,消耗量定额也包括企业等内部定额(本标准第9.3.2条中与此相同)。
在施工图预算中,模型不能自动生成工程量清单编码,无法做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统计。措施费项目与施工图预算模型不发生直接关系,更无法统计,需借助其他软件或插件,在模型元素实体量的基础上进行系数运算等计量。
9.2.3在建模时应满足现行工程量计算、计价规范要求,确保模型的工程量与专业预算软件统计的工程量接近或一致。一般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专业模型的楼层、施工区块命名应一致;
2各类构件的标高、尺寸、型号、材料等参数准确,并包括工程计价依据、工程价格信息等;
3若采用前期模型数据,导入后的模型数据应经检查、复核。前期模型缺少足够的预算信息,应根据预算标准、规则,补充相关数据,如各地定额价格信息数据等。
9.3.1三算对比是指施工过程中定期将预算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进行计算和对比。
9.3.4成本管理模型建模一般应遵循下列规定:
1使用统一的度量单位,并按照约定保留小数点后位数;
2各专业施工预算模型楼层、施工区块命名一致;
3模型要轴网清晰,各类构件的标高、尺寸、型号、材料等参数准确,须包括工程计价依据、工程价格信息等;
4若采用前期模型数据,导入后的模型数据应经检查、复核。前期模型缺少足够的预算、进度及施工方案等信息,应根据预算标准、规则、施工总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等,补充相关数据。
9.3.5成本管理BIM应用的核心目标是利用模型快速准确地实现成本的动态汇总、统计、分析,精细化实现三算对比分析,满足成本精细化控制需求。如施工准备阶段的劳动力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和机械计划,施工过程中计量与工程量审核等。
应将模型中各构件与其进度信息及预算信息(包括构件工程量和价格信息)进行关联。通过该模型,计算、模拟和优化对应各施工阶段的劳务、材料、设备等的需用量,从而建立劳动力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和机械计划等,在此基础上形成成本计划。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控制方面,按照施工进度情况,通过施工预算模型自动提取材料需求计划,并根据材料需求计划指导施工,进而控制班组限额领料,避免材料超支;在计量支付方面,根据形象进度,利用施工预算模型自动计算完成的工程量,方便根据收支情况控制成本。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实际支出进行统计,并将结果与成本计划进行对比,根据对比分析结果修订下一阶段的成本控制措施。
工程中成本核算一般按施工阶段进行,比如底板施工阶段、地下室施工阶段等。各类实体材料如钢筋,非实体材料如模板、脚手架等都按施工段、施工部位等使用或周转。
9.3.8本条第8款中的成本分析,包括用于进度款申报与合同支付基础数据、工程竣工工程量数据、工程量清单、预决算列表、劳动力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和机械计划等。
10.1.3基于BIM技术,对施工现场重要生产要素的状态进行绘制和控制,有助于实现危险源的辨识和动态管理,有助于加强安全策划工作。使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得到减少和消除。做到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员受到伤害的事故,确保工程项目的效益目标得以实现。
10.2.2质量管理BIM应用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的原则,通过PDCA循环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
10.2.3可根据检验批划分情况适当调整模型,使模型元素信息与代表的部位相匹配。
10.2.7所汇总和展示的质量信息和质量问题,可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提供参考和依据。
10.2.8表10.2.8中所列的内容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以及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文件、工程质量创优基本要求的有关文件要求来制定的。表7是表10.2.8内容的展开。
表7质量管理模型元素及信息补充说明表
1一般质量管理信息是指表中其余各类型的通用模型元素,在一般质量管理信息中未列出的分门别类地罗列在表中其余各类型的模型元素要求中。
2在给水排水及供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中罗列了一般应包括的毛坯房交付标准要求的信息和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的装修交付标准要求的信息;在部分建筑按住户自理电力驱动通风与空调设备的标准进行设计和交付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就基本上不包括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因此,在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中罗列了一般宜包括的安装有常规通风与空调设备相关信息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包括的其他通风与空调设备信息。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291号”文件《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文件都要求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先决条件之一,因此,就将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信息纳入表中;而个别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文件、规程中要求住宅工程质量执行分户验收规定的同时,也一并要求其他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参照执行(如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DGJ32/J16-2005就要求其他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参照执行),所以,表中列出的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信息”;这里所列信息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291号”文件《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所要求的九大类内容,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文件、规程中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不同时(如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要求对室内地面、室内墙面与顶棚、空间尺寸、门窗、防水、给排水、室内供暖、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其他等是一大类内容进行分户验收),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加以增减相关信息。
4某些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要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求同步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因此,在表中也作出了相应说明。
5室外工程一般无需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进行安全、功能的核查/抽查,也无需进行专门的观感质量检查,因而,表中的室外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中并未罗列这些可不包括的信息。
6优质结构工程/优质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中所列信息是通用创优基本要求,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创优具体要求和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并未在此一一罗列,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部分相关信息。
10.3.2安全管理BIM应用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的原则,通过PDCA循环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10.3.3在不同施工阶段,基于模型对风险源动态识别并及时更新风险源清单。
10.3.6所汇总和展示的安全信息和问题,可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参考和依据。
11.1.1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在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中有明确要求,各地方也颁发了有关监理的法律法规。本条文提出的可应用BIM技术的监理工作主要以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中的内容为依据,主要包括两方面:监理控制的BIM应用、监理管理的BIM应用。
监理控制的BIM应用如下:
1在施工准备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用BIM模型组织开展模型会审和设计交底,输出模型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2在施工阶段,将监理控制的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过程记录数据附加或关联到模型中。过程记录数据包括两类:一类是对施工单位录入内容的审核确认信息,另一类是监理工作的过程记录信息。
监理管理的BIM应用如下:
1将合同管理的控制要点进行识别,附加或关联至模型中,完成合同分析、合同跟踪、索赔与反索赔等工作内容。
2对监理控制的BIM信息进行过程动态管理,最终整理生成符合要求的竣工模型和验收记录。
11.2.1模型会审与设计交底要点如下:
1与传统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一致,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模型中的细部内容提出问题或有关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解答,形成明确的意见和记录。
2根据参建各方在项目开始前明确的BIM应用统一规定的要求,各方检查(全数检查或抽查)模型中应包括的各类信息和数据是否完整有效、是否能够达到施工阶段各项工作开展的要求。
模型会审与设计交底程序要求如下:
1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模型进行模型会审和设计交底,并经参建各方共同签认;
2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模型在施工或加工前需深化,则应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对设计模型进行深化后再进行模型会审;
3施工图设计模型、深化设计模型、预制加工模型的会审和设计交底,均需由原设计单位参加并确认。
11.2.2本条中“相应的施工过程模型”就是指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模型。监理单位BIM技术应用的准备工作如下:
1监理单位BIM技术的应用过程中,涉及需项目其他相关单位配合或发生数据信息交换的内容,应遵循项目各方认可的BIM应用标准的统一规定,并在项目开始前进行各方确认;
2监理单位BIM技术的应用主要内容,应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指导文件中列出,报建设单位备案。
监理质量控制BIM应用主要内容如下:
1在制定质量验收计划、检验批划分计划等质量管理方案时,应将其对分部、分项、检验批等基本单元的划分,与BIM模型中构件或元素的划分相一致。使得施工过程中对于基本单元的质量控制工作能够与BIM模型相关联。
2在各级质量验收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同时对施工单位录入到BIM模型相关构件中的质量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验收结论记录到模型中;如发生验收未通过,应将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录到模型中。
3监理单位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的质量抽查、巡视、旁站工作记录,应同时记录到BIM模型的相应部位中;抽查、巡视、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落实,过程及结论记录到BIM模型中。
4监理单位进行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审核时,应同时对施工单位录入到模型中的材料管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材料审核结论记录到模型中;如发生审核未通过,应将材料退场或其他处理情况记录到模型中。
5监理单位将各专业的实测实量数据,录入至模型中,并关联相关构件;
6监理单位在进行方案审核、组织召开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的过程中,可采用BIM可视化的方式进行模拟和组织各方讨论。
监理造价控制BIM应用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在进行施工预算审核、预算变更审核时,同时对施工单位录入到BIM模型中相应位置的预算信息、预算变更信息进行确认;
2监理单位对每一阶段施工单位上报的合格工程量,应以BIM模型中记录的实际完成时间为依据进行合格工程量的确认,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的依据;
监理进度控制BIM应用主要内容:
1监理单位对施工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进行审核、确认的同时,应同时对施工单位录入到BIM模型中相应位置的进度计划信息进行确认;
2监理单位在审核每月进度时,应同时对施工单位录入到BIM模型中的同一阶段实际进度执行情况(完成时间)进行确认;
3发生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偏差的情况,应将进度偏差情况进行记录,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再次审核,记录关联到BIM模型中相应位置。
监理工程变更控制BIM应用主要内容如下: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信息,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同时将变更内容关联到BIM模型中相关位置,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1.2.3本条文列出了监理过程中录入的主要模型元素,涵盖了监理工作开展的各个方面。
11.2.4施工监理控制的BIM成果交付,应与施工过程中其他监理文件的交付同步进行,其交付验收标准,应能够满足规范和相关规定,并能够与BIM模型实现有效连接。
11.2.5监理控制BIM软件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和流程的信息化。因此软件业务功能应与监理规范要求、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应包括有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工程变更控制等基本功能。
监理控制BIM软件宜与项目其他相关方的BIM应用实现连接,完成信息、数据在各方之间的传递,实现形式包括:
1监理BIM软件可作为施工BIM软件的模块之一,并与施工BIM软件中其他模块进行信息传递交流;软件遵循的信息技术和数据传递要求遵循施工BIM软件的统一要求。
2监理BIM软件也可独立开发使用,并与施工BIM软件的相应功能之间形成明确、统一的数据传递规定。
11.3.2监理合同管理的BIM应用基础,是提前对合同的关键内容进行分析,识别合同中需要重点跟踪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中的进度数据、成本数据、质量技术数据等。各合同标段中的上述关键数据,应与BIM模型中的相关部位进行关联。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合同管理的关键数据进行定期的动态跟踪比对,将各项关键数据的实际数据录入BIM模型(或对施工单位录入BIM模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确认),分析合同实施状态与合同目标的偏离程度,并以此作为合同跟踪、索赔与反索赔的依据。
11.3.4施工监理管理的BIM成果交付,应与施工过程中其他监理文件的交付同步进行,其交付验收标准,应能够满足规范和相关规定,并能够与BIM模型实现有效连接。
12.0.1 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宜应用BIM。
12.0.2 竣工验收模型应在施工过程模型上附加或关联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和资料,其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等的规定。
12.0.3 在竣工验收BIM应用中,应将竣工预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的验收信息和资料附加或关联到模型中,形成竣工验收模型(图12.0.3)。
12.0.4 竣工验收BIM软件宜具有下列专业功能:
1 将验收信息和资料附加或关联到模型中;
2 基于模型的查询、提取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
3 与工程实测数据对比。
2100433B
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筑信息优化
工业基础类(IFC)作为各种专业应用软件在共享建筑模型的前提下进行数据交换的标准,是推断建筑性能的重要信息,但IFC还有其局限性。介绍了建筑信息模型,并基于IFC进行了改进,通过详细的建筑信息模型,对具体建筑设计和施工环境进行信息处理和数据转换。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本要求,是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基础标准,可作为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及相关标准研究和编制的依据。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化实施,统一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基本要求,提高信息应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全生命期内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使用和管理。
1.0.3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等级评定原则、等级评定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所指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等级评定范围为建筑业企业(设计、施工、咨询等)和BIM咨询服务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