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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社会,劳动者都必须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够进行社会生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工人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来实现的。工人和资本家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的双方表面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工人处于被资本家剥削、奴役的地位,不得不接受苛刻的雇佣条件。因此,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合同所体现的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平等地占有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劳动者都有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公共的土地、公共的工厂进行劳动的同等权利。但是,任何具体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又都是有条件的,要受到劳动者本人的专长、志趣、生理因素,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国家政策的制约。因此,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仍有必要采用劳动合同制,通过工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合同体现为劳动者个人和劳动者集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常常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做出规定 。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708条、1710条就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称为“劳动力的雇佣契约”。日本1976年的《劳动标准法》第二章即为“劳动合同”。苏联1970年的《劳动法原则》第三章对劳动合同作了具体规定。罗马尼亚1972年的《劳动法典》中的国家社会主义单位的劳动关系部分对劳动合同也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实施对劳动合同制的探索。1983年2月,劳动人事部门下发了《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对劳动合同制进行试点,初步确定了劳动合同制的形式,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及义务。
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四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劳动合同制本身、雇佣程序、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管理者权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年10月1日,劳动合同制正式成为我国的就业政策,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推广。
1994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再次确认了劳动合同制的实施。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纳入法制轨道 。
【词语】:劳动合同制
【注音】:láo dòng hé tòng zhì
【释义】: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在劳动就业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工制度。是对过去固定工制度的改革。中国国务院1986年7月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一类是劳动合同制,一类是劳务派遣制。 这两类分属于不同的用工方式,在工资、福利及待遇方面会存在一些差异。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和银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正式工,大...
政治面貌分为以下几类,我给你分别做个解释:中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无党派人士、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群众。一共十三类。前两个很好...
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及劳动部门都有供参考的制式文本,主要是工作内容,福利待遇、劳动纪律等内容的约定。
在中国,实行劳动合同制有较长的历史。在中华民国时期,1929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的民法债篇第482条规定“称雇佣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务,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1933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等,都对劳动合同做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4年劳动部制定了《关于建筑工程单位赴外地招用建筑工人订立劳动合同的办法》。196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进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招用临时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劳动合同制未能认真实行。1979年以来,在改革经济体制的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在国营企业招收的新工人中试行了劳动合同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1986年 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宣布从198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内容是:
合同制实行范围
包括国营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的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国营企业招用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常年性岗位上招用的工人。
合同的订立
国营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合同的内容
包括:①在生产上应当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指标,或应当完成的任务;②试用期限、合同期限;③生产、工作条件;④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⑤劳动纪律;⑥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⑦双方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合同。
合同的解除
企业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按照国务院1986年 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工人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工人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按照国务院1986年 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年老退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社会保险待遇。
在国营企业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是中国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有利于克服固定工制所带来的能进不能出的弊端,实现企业和工人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选择,保持企业工人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企业之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100433B
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单位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
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A
第 1 页 共 13 页 合同协议: _________ 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 A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2 页 共 13 页 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 A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 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 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或个月),从年起至年 月 日止。(没有一定期限 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 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 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láo dòng hé tóng zhì dù
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应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现状,依照《劳动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宣传,在社会上形成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的氛围。先要在各级领导中进行宣传,使其认识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再要对企业进行宣传,使其认识到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最起码的职责;还要对劳动者进行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在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张贴大型宣传广告,使全社会都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加强、完善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把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整理归档,并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然后输入劳动合同数据库。同时,要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管理中的作用。
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计划。根据各地劳动用工情况,以及已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制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突出重点,采取分类排队等方法。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根据工作计划,由政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抓落实。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到实处。
科学地做好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劳动合同签订统计必须要数据真实,按照录用备案数进行统计,及时正确地反映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运用劳动监察的职能对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劳动法》和各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促进企业自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制度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出击,及时检查,通过劳动年检、日常巡视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