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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由“答复索赔事由 复函”组成,也可直接以文种做标题。
2.编号。由公历年号、顺序号组成以便联系与备查。
3.受书者。一般在编号下一行左方写明受书者的全称及代表人姓名。
4.正文。由缘由、对争议的看法、理赔意见和办法、结语组成。缘由,先向对方致歉,然后引据合同号、来函,并概述来函事由;对争议的看法,则概述索赔书中所述情况,明确写出对方索赔要求是否合理或部分合理并阐述理由、根据;理赔意见和办法,则具体说明解决索赔案的意见和处理办法;结语,根据实际,要求对方对受理的意见和办法做出答复,或赞许对方在解决纠纷中的合作态度,或表白今后仍希望合作的良好愿望。
理赔书与索赔书的区别
索赔书和理赔书都是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文书,办公室人员应该注意区分它们的区别。索赔书是利益受到侵害者为r挽回自己的损失而写的一种文书,而理赔书则是由对别人造成损害方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回复的一种文书,可见,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索赔书和理赔书则是一件事情的对应的两种文书。
起草理赔书,要首先审核对方索赔的有效期、手段、证明文件,然后研究索赔内容、要求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及惯例。必要时,还要到现场调查,以验证索赔书提出的损失是否属实。在证明确属自己责任的条件下,应实事求是地提出理赔书。
理赔书的格式,一般是在“理赔书”名称之下,写明年月日,并在左方写索赔单位的全称及代表名称,右方写理赔单位的名称及代表名称。下面再写理赔书的正文。正文一般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向对方致歉,并写明合同名称及编号。第二部分明确写清对索赔书中提出情况和要求的态度,当赔则赔,不当赔要详述自己的理由和根据。第三部分是理赔金额及赔偿方式。
例文:
交工验收书内容: (1)竣工与验收的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进入竣工与验收阶段,是一相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项目管理程序依次进行,认真...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铝型材按用途能够分为:1、门窗的修建用门窗铝型材;2、CPU散热器的专用散热器铝型材;3、铝合金货架铝型。 按按合金成分能够分为:1、阳极氧化铝材;2、电泳涂装铝材;3、粉末喷涂铝材;4、木纹转印铝材...
投标书内容
弱电工程投标书的组成 2010-11-28 11:46:06|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1.工程项目招投标概述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 地点、规模容量、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等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开发标或邀请招标,承包商则根据业主的 需求投资。 业主再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技术水平、人员的组成及素质、施工能力和措施、工程经验、 企业财务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分析、择优选择中标人后与之鉴定承包合同。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招投标可以为建筑弱电系统总承包项目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项工程 承包,其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2.工程项目的招标 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总承包招标要求,企业应同时具备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的能力,当然对于施工部分 也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由施工企
投标说明书内容完整word文档
投标说明书 总则 1工程说明 对工程的说明见招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 “前附表”)第1栏,名称见第 2栏所 述。 2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以下简称 “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 构成的资金,用于 (工程名称)的投资费用。该投资费用的一部 分将用于邀请投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面向投标人。 3.2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必须来源于合格的国家,本合同下的 所有开支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在本款中“原产地”一词是指开采、种植、生产货物的地点以及提供服务的地 点。 货物是指经过工厂制造、加工或对其零件进行实质性的重大组装而生产的,其 产品在基本特征或使用目的及应用方面与其元件有实质性的区别,且得到商业上的 承认。 3.4货物及服务的产地与投标人的国籍无关。 3.5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本 须知第 3.1款中
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具体落实在理赔上。理赔是指保险的赔偿处理,它是被保险人享受保险权益和保险人履行承保责任的具体体现。理赔是发挥保险作用的重要体现,因为通过理赔可以使灾害损失得到经济补偿,有利于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理赔又是加强防灾措施的依据,因为在理赔过程中,还能够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作为今后防灾防损的参考。
1.建筑工程一切险
(1)责任期间和责任范围
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公司的责任期间在保险单中都有明确规定,通常为自投保工程动工或被保险物品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直至建筑工程经验收时终止。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间如需扩展,必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同意。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如前所述。
(2)赔偿条件及争议仲裁
1)索赔时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证明文件应能证明索赔对象及索赔人的索赔资格;证明索赔理由能够成立且属于理赔人的责任范围和责任期间。通常情况下,这些证明文件为保单、工程承包合同、事故照片及事故检验人的鉴定报告及各具体险别的保单中所规定的证明文件。
2)保险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3)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4)一个项目同时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则理赔的保险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因索赔事宜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通常情况下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通常情况下,仲裁与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如果事先另有协议,则按协议处理。
(3)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还包括一项附加条款,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期间与一切险一样。不过,其责任范围仅限于赔偿保险标的工程的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因工程实施而蒙受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等项责任,这些损失必须是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这一责任范围还包括赔偿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但不能超过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2.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一样,只是增加了对安装工程常碰到的电气事故(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大气放电等)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另外,由于承包商的安装人员因技术不善引起的事故也可成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理由。
在免赔责任方面,除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所提及事项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免赔责任还包括免赔由电气事故所造成的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关于责任期间,原则上也是规定自投保工程动工之日起直至工程验收之日终止。但是,如果合同中有试车、考核规定,则试车、考核阶段应以保单中规定的期限为准。如果被保险项目本身是旧产品,则试车开始时,责任即告终止。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若需扩展期间,必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索赔条件及出现争议时的仲裁地点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样。
索赔和理赔是理赔,一般是指违约方对受损失的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过程。索赔和理赔是在建筑安装材料设备的加工、采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外工程。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1)供应方负责采购供应的设备或材料的质量、性能、型号、规格低于合同原定标准时;(2)供应方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运到现场开箱检查发现零件丢失或外表受到损害时;(3)供应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设备材料送到现场,影响施工时;(4)其他方面的原因,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索赔书中应明确索赔的项目、原因、金额及赔偿时间等,并取得对方的确认。责任方则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赔偿条件及要求,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2100433B
在理赔时,需要租户拨打平安保险理赔热线,提供申请保险时的报单号等信息及保险公司要求的证明材料,即可获得在线理赔。赔付金额以1万元为界限,提交保险的押金在1万元以下的,赔付押金的实际损失减去100元免赔额;押金在1万元以上的,最高赔付9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