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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省政府委托的矿产勘查、基础地质调查和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承担地质样品、矿物原料、土壤样品、水质、生化样品的分析测试、标准物质研制及技术方法研究;负责矿产综合利用、选冶加工和矿业开发规划研究;负责全省地下水资源的水质、矿泉水质量的分析鉴定工作,为辽宁省地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合理,仪器设备先进、技术装备优良,拥有8400平方米的办公实验大楼,装备有国际先进的大型科研生产设备和高精密仪器100多台套,总价值超过2000万元。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级资质,选冶加工试验甲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乙级资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生产类乙级资质。
王文清党委书记、院长
工作分工:负责全院全面工作。
王洋副院长 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化验测试技术与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供应科、质管科、测试中心及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于海峰副院长兼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负责全院技术质量、公益性地质勘查和相关资质建设,分管地质办、地质分院、岩矿珠宝中心、信息中心及院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单晓莹 副院长兼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工会、机关管理及后勤物业保障工作,负责离退休、安全保卫和信访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科、安保离退办、物业中心、离退办、理化仪器计量站、印刷厂及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张国智 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宣传工作、青年和团委工作;分管院办公室、选冶中心、岩矿珠宝中心及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负责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院领导起草全院性的工作报告和相关规章制度等;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负责做好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各种报告、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负责做好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院物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张国智
人事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干部的考核、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毕业生接收分配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科技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统计年报工作,归口管理队伍数据库。负责专业技术考核和技术工人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办理离退休审批及及医疗保险统筹缴纳工作。
科长:文敏
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计划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综合信息管理。负责编制资金运行计划,负责全院的筹资、融资及资金调配工作。负责管理地勘事业费、基本建设拨款和其它各类资金的使用。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经济指标体系,定期编报资金运行和经济效益、经济分析报告。组织编制并申报、实施固定资产(含土建和设备)投资计划及技术管理,检查监督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订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指导院属单位日常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和审计工作。
科长:杨卫东
供应科
遵守国家的物资政策,物价政策和各种经济法规。遵守院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好物资申请计划的编制、审定、定货、到货验收、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到供应及时,保证院里各部门的生产、科研、办公的需要。加强基础建设,制定本部门的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账册,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及时办理各项物资款项的的审核报销。制定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指导和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审批主要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和申报工作。完成院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迟少东
安保科、离退办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及要求,根据需要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并就上述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依据结果制订相关措施。负责检查安全生产、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完善,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组织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内部治安管理、治安防范和保卫工作,做好稳定工作和离退休管理工作。
科长:寇云政
质管科
负责检测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保证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转;组织质量手册的宣传贯彻和修订工作,负责受控文件的确认,并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开展日常工作;收集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督检测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标准物质和影响检测工作质量有关的物品的审核和质量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检测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实验室比对试验和盲样检测。按照程序受理客户抱怨。负责检测评价结果收集、汇总。负责各科室对外监测样品收集、登记、送检和保存,依据检查结果出具检验报告。负责中心计量认证工作并按时完成复核工作。密切配合业务科室,积极完成各项检测任务。承接委托检验任务,为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检验数据。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提供有关检测数据。按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程序、规范进行检测,搞好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的管理。
科长:张明仁
地质项目办
组织制订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和科技工作的发展方针、战略部署、总体布局、并检查监督实施情况。负责编制地质矿产勘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承揽矿产地质勘查项目,协助办理矿产地质勘查项目和资源申报、登记工作。负责项目立项申请工作,组织矿产地质勘查合作项目。汇总矿产勘查成果、负责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统计,定期编写情况汇报。负责科技成果、信息、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物化探、实验测试、钻探等工作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地质成果资料管理工作。
主任:于海峰(兼)
实验测试中心
承担各类岩石、矿物、土壤、水及环境样品的无机和有机分析测试;承担地质样品的外检分析和仲裁;.承担地质实验测试中的标准物质研制和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承担对现代大型分析仪器的维修、推广及技术培训。
主任:邵文军
地质勘查中心(设四个分院)
承担固体矿产勘查,储量核实,地热资源勘查;区域地质和矿产资源调查,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编制;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治理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城市地质、旅游地质调查与评价等。
地质一分院 院长:裴士俊
地质二分院院长:陈为民
地质三分院 院长:丁志刚
地质四分院 院长:徐 涛
选冶加工中心
具有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选冶加工甲级资质,是我省地勘行业唯一的整建制的选矿专业综合研究室,主要承接各种金属、非金属选矿试验评价、资源评价、矿产资源开发论证、矿山开发咨询服务、矿产综合利用评价等项目。
主任:李志锋
宝玉石质检、岩矿鉴定中心
是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成立的监督检验机构。也是我省技术先进、诚信公正的一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业务范围主要是承担全省范围内珠宝玉石市场指令性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承担岩石矿物鉴定、岩石分类命名、仪器设备研制、矿床研究与评价等多项技术合作。
主任:徐万臣
信息中心
承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编辑制作、数据库建库、数据库应用开发、地理信息集成、多媒体制作、计算机制图等服务工作。
主任:陈跃月
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是经省民政厅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为社会团体法人。是以“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为宗旨,以团结珠宝玉石首饰企事业单位(厂商)和广大从业人员,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己任,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是: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服务的职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事业单位和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加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管理的职能。
会长:于文礼 秘书长:王文清 常务副秘书长:徐万臣
辽宁省珠宝玉石质量检验第二中心
是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授权批准的省级检验机构,由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更名而成。中心接受省级下达的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具有法定的、第三方公正地位。其职责是承担全省范围内珠宝玉石市场指令性监督抽查、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同时可承担各种与珠宝玉石有关的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主任:徐万臣
辽宁省理化仪器计量站是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对辽宁省地区发射光谱仪、测微光度计、X-射线荧光光谱仪、示波极谱仪、热分析仪五种理化分析仪器进行依法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站长:付国民(兼) 2100433B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暨国土资源部沈阳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始建于1952年,属原东北地质局实验室,后改名为辽宁省地质实验研究所,1998年更名为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单位现有职工127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7人,高级工程师38人,工程师34人。是一支集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选冶加工于一体的生产科研团队。单位地处沈阳市皇姑区,隶属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的县团级事业单位。是国土资源部2004年首批授权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辽宁省唯一具备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分析测试资质的单位。单位设有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授权的“辽宁省理化仪器计量站”、“辽宁省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和“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天津地质调查研究院(地调院)与天津地质矿产研究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哪个好??
兄弟单位 看你学什么的了 基本差别不太大 要是能进就不要考虑太多的得失了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下属: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O一队,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O二队,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O三队,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O四队,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研究院,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吗
你看这个单位在哪个栏目下招考就知道了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崇高荣誉的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LDI)是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核心骨干设计企业之一,是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工程勘察和甲级工程监理单位,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于1956年1月。60多年的厚重历史,设计服务项目遍布全国及海外部分国家,已经发展成为能够为工程建设和
做好质量检测 为辽宁水利工程建设保驾护航——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正>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59年,是辽宁省集科研、咨询设计、技术推广、试验检测和水利信息化自动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研究机构。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主要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试验和质量检测任务。经过近30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现已发展成为辽宁省水利行业权威检测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成立于1958 年,现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全局下属单位24个,现有在职职工638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61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研究员)4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8人。全局资产总量10亿多元。现有探矿权110个,采矿权52个。拥有矿山企业22个。
辽宁省地勘局局长、党组书记:岳永华。
1. 承担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业务工作.
2. 承担辽宁省战略性矿产勘查评价工作.
3. 承担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专项防治工作.
4. 负责辽宁省的成矿区划和资源潜力评价工作.
5. 对全省的地下水质进行评价,监测,保护工作.
6. 负责管理局属21个单位。
院长宋宝俊
1962年6月生,辽宁抚顺县人,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员。2009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勘察研究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9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院长,党委成员。
党委书记兼总工程师张维正
1967年6月生,山西应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员。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级优秀专家,有色系统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998年1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2008年6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2013年9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兼总工程师。
副院长兼总会计师赵丰
1974年9月生,黑龙江海伦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7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总会计师;2013年9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基础工程公司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兼总会计师。2015年1月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工会主席。
地质总工程师杨德江
1963年3月生,山东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二级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2年3月至今任有色勘察研究院地质总工程师。
副院长肖明儒
1959年10月生,辽宁辽中人,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2015年2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副院长。
院长助理姚文生
1982年8月生,辽宁赤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5年2月至今任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院长助理。
一、管理部门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1.综合处—文件收发,上、下情况沟通,公文起草,接待客户,会议(培训)筹备,办公(总务)品管理和发放。
2.人事处—人事管理,职称申报,注册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劳动工资管理。
3.财务处—负责国有资产、流动资产及日常财务的依法依规管理。
4.市场开发处—主要负责市场开发及经营、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计划、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5.经营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资质管理,预、决算管理,工程款清欠,数据统计,分包款项管理等。
6. 安全设备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公设备采购和管理。
7.总工办—负责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质量管理,技术(QC)报优管理,培训和技能大赛,文书和技术档案管理。
8.科技开发处—协助总工办新技术应用和推广,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及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专利技术的申报。
9.设计处—负责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的前期可研及规划,体系文件的管理。
10.勘察处—负责工程勘察项目的实施、管理,分包队伍的管理,负责勘察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控制,体系文件相关要素的贯彻和实施。
11.施工监理处—负责岩土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控制,体系文件相关要素的贯彻和实施。
12.地质矿业处—负责地质(水文)项目的勘查,负责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控制以及结题和报告的提供,体系文件相关要素的贯彻和实施。
13.物探处—负责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及管线(隐伏物)的勘察,负责项目报告的提供。
14.测绘处—负责各类项目的测绘和管理。
15.计算机中心—负责生产项目的内业资料与整理,负责计算机硬件维修和管理,负责网络、网站及相关平台的运转与维护,负责尾矿库在线监测平台建设与管理,全省非煤矿山项目报告评审的服务工作。
16.政工(监察)处—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管理,负责院内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实施中的督促和检查。
17.工会办公室—负责依据工会法管理工会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负责工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8.团委—负责团组织建设,组织青年开展有益的活动,推荐优秀青年评优、入党及提干,负责青年论坛的举办和管理。
19.车管中心—负责单位车辆的综合管理,负责因公务驾驶单位车辆人员的资格认定安全培训,负责交通安全事故的协调、保险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分院及主要职责:
1.辽东北分院—负责沈阳、抚顺、铁岭、吉林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2.辽东南分院—负责丹东、鞍山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3.辽东分院—负责本溪、辽阳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4.辽西北分院—负责阜新、朝阳、赤峰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5.辽西南分院—负责锦州、葫芦岛、秦皇岛、唐山地区的经营和生产工作。
6.辽南分院—负责营口、盘锦、大连地区的生产经营工作。
7.北京分院—负责北京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8.青海分院—负责青海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9.黑龙江分院—负责黑龙江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0.山东分院—负责山东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1.新疆分院—负责新疆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2.山西分院—负责山西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3.新疆分院—负责新疆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4.深圳分院—负责深圳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15.内蒙古分院—负责内蒙古地区经营和生产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