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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

2014年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发〔2014〕3号印发《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该《意见》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组织实施4部分。重点工作是: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基本信息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附件

辽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谭作钧 副省长

副组长:徐大庆 省政府副秘书长

窦宝臣 省质监局局长

成 员:于 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士伟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董雪峰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 玲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守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治江 省环保厅副厅长

杨 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冯万斌 省交通厅副厅长

于 衡 省农委副主任

张喜凡 省畜牧局副局长

邹广岐 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荣杰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周义军 省服务业委副主任

董德刚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周英俊 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

魏举峰 省国资委副主任

刘保林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长春 省工商局副局长

慈元武 省质监局副局长

崔铁民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安瑞霓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王天宇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 宏 省统计局副局长

吴兴坤 省旅游局副局长

史铁军 省国税局副局长

吕小斌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窦宝臣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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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

辽政发〔2014〕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精神,全面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统领,以推动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为主线,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全省质量总体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涌现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良好、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一)产品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食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重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入选“中国质量奖”企业力争实现突破;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累计不低于30户;“辽宁名牌产品”达到700项左右。

(二)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处理完结率稳定在95%以上。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争创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三)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大幅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服务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2.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3.广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支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推动城市和区域整体质量水平的大幅提升。

4.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将质量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5.各级质量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研究质量发展趋势,提出改进工作对策,为同级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促进质量发展,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形成提高质量的内生动力。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趋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在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WTO相关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省长质量奖评选活动,鼓励争创中国质量奖。创新省长质量奖评审机制,使其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名牌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正当权益,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辽宁名牌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等管理工作。

3.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质量工作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考核,增强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污染严重及资源浪费的企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三)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设备监理等监管制度。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建立产品伤害、食品药品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提出处置和预防措施。

2.提高工程质量。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有效实施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狠抓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落实,开展工程质量相关责任主体质量信誉排行榜活动。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工程质量。

3.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广服务业先进管理模式,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满意为保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实施服务业品牌引领战略,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代表行业顶尖水平和辽宁美好形象的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推进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促进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

4.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以各种质量信息收集为重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多部门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促进“信用辽宁”建设和发展。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实施质量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质量行为不良记录)制度,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约束机制。

5.开展打假治劣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探索刑事司法力量先行介入的执法模式,加大对质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发挥标准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建立完善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引导我省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抢占标准制高点,提高全省标准水平。建设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快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推行法制计量,规范全省计量检定校准市场。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安全计量,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督。提升全省计量器具制造行业质量水平。规范诚信计量市场,开展计量惠民活动。

3.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4.加快检验检测检疫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积极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检验检测市场有序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关系国计民生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各级政府要支持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的能力建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5.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和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质量科技投入,促进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通过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加快质量学科专业建设,培养质量专门人才。加强质量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注册计量师、注册设备监理师、首席质量官等制度。

6.加快质量法制和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惩处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96151、12331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认真处理质量投诉、产品“三包”等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辽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质量强省工作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组织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质量强省战略扎实有效推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政策体系,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省财政要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工作预算,对重点产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统计调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和荣获“辽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给予奖励。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为质量强省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强化检查考核。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年度行动计划,与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制定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实行问责。

附件:辽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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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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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文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预算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289KB

页数: 5页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精神,现就编制全省2008年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289KB

页数: 5页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现就编制全省2007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2007年全省财政经济工作,对于全面实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构建和谐辽宁,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至关重要。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简介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和省政府实施质量强省的战略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冀政发〔2016〕33号)和河北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创新突破、跨越赶超主基调,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抓手,把加强质量管理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多元共治质量工作格局,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邢台制造”的品牌价值,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提升、质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宏观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质量教育,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成为应用基地或主导产业;物流、旅游、金融、商贸、供电、通信等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本健全;工程质量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明显优化。

1.制造业质量。充分发挥我市制造业基础优势,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建设规模结构领先、制造模式先进、创新能力强劲、质量效益一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不断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20年,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3.5以上;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钢铁、煤化工、水泥、玻璃等产业实现产能压减、布局优化、提质增效,完成绿色化改造,实现与城市生态共融;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等产业质量水平大幅提升,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2.农产品质量。突出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大力推动“一县一品”发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打造省级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建立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发展休闲农业,构建以邢台南太行生态休闲农业带、环邢台市区现代都市农业带、威县威梨休闲农业示范区为主体的休闲农业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到2020年,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争创3—5个国家级及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每年培育2—5个有一定规模的名牌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业名优产品。

3.工程质量。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实现建设工程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零事故,每年建设一批荣获国家和省优质奖的工程,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2项以上鲁班奖工程。

4.服务业质量。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标准化。实施物流业、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旅游业、商贸等重点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建立覆盖京津冀、连接晋鲁豫、辐射国内外的现代物流体系。提升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精品化建设水平,加强品牌宣传,大力推进“互联网 旅游”,拓宽旅游发展渠道,构建以自然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古村古镇、红色旅游、经济沟旅游、现代农业旅游为主体的多样化旅游业态。到2020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00家左右。

5.环境质量。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清洁生产模式。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从而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实现重大突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水环境持续向好,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到2020年,环境质量明显优化,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明显高于以往,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40%以上,力争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10位。

6.质量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促进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好《关于实施“双百”工程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意见》,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引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到2020年,争取15家以上企业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全市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90%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品牌建设。制定实施品牌培育“十三五”规划,完善名优品牌培育机制,培育更多单位和个人争创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省名牌产品(服务)、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深入推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重点产业和产业聚集区质量整体水平,增强区域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到2020年,工业类省名牌产品动态保持在100项以上、农业类省名牌产品动态保持在30项以上、服务业名牌保持在30项以上,优质产品保持在100项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0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2件以上。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大力实施三大战略,提升质量竞争优势。

1.实施质量提升战略。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保障区域质量安全、推动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质量强市工作的新领域。深入开展质量强县活动,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开展质量强镇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各行业开展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同时,筛选玻璃、光伏、电线电缆、食品和装备制造等区域特色产业,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 通过质量强市活动,加快提升区域质量水平,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科技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名牌产品培育力度,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发挥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品牌建设。 重点在装备制造、煤化工、新能源、建材、钢铁、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等产业领域,打造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产品和知名企业,提高我市企业的综合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技术标准领先战略。开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提升行动,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深化标准化工作,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旅发委、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科技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广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导重要产业骨干企业的质量管理迈向国际先进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观念,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发委、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农业发展格局,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

以高端、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调整粮食、棉花传统基础产业,重点发展畜牧、蔬菜、林果三大主导产业。扶持巨鹿金银花、枸杞为主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威县38万亩梨产业带优质梨建设,邢台县万亩玫瑰、菊花示范园建设,柏乡汉牡丹花卉产业园建设。依托旅游景区、餐饮住宿、特色种养产业,发展集观光休闲、文化科普、体验参与、旅游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继续加强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国内一流农业院校的合作,将威县君乐宝乳业小镇、南和“农业嘉年华”打造为华北农业经济综合体示范工程。发展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抽检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水平。〔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发委、市科技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增强服务业经济效益。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发挥临城崆山白云洞旅游区管理处、邢台银行、好望角物流公司等服务名牌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物流、旅游景区、银行、医院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争创省服务名牌活动,促使我市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在物流业、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旅游业、商贸等行业,推广应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在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及其他消费热点领域,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服务提档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构建物流网络和物流体系,打造“一核、两轴、两翼、多组团”的现代物流产业布局;整合旅游资源,着力抓好“一个中心,五大集群”建设,突出打造百里太行旅游产业带。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业孵化器和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发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及时跟踪服务质量,增强服务业经济效益。〔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邢台银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国网邢台供电公司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大禹奖”。〔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房管局、国网邢台供电公司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健全煤炭质量检测体系,加强燃煤锅炉治理,推行清洁生产模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能源、资源和安全产品的准入许可,对能源资源消耗不符合国家规定、工艺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限期关停并转。〔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管,重点监管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环节,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农产品质量整治力度,有效控制农兽药残留危害,防止源头污染; 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认真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格获证食品企业定期抽检、巡查和风险监测,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管理,严格执行限区域销售规定;加强对批发和零售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完善和落实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假工作责任制,围绕宁晋电线电缆和饼干糕点、清河汽摩配件和羊绒及其羊绒制品、临西轴承、隆尧轮毂和方便食品、平乡和广宗童车、开发区人造板材、沙河玻璃及玻璃制品等区域产业特点,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严防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加强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破坏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特别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等重点敏感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要严把关口。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发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夯实检验检测技术基础。

立足我市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特点,以宁晋县的“国家特种电缆监督检验中心”、清河县的“河北省汽车摩托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平乡县的“河北省自行车零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沙河市的“河北省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及省级检验中心为依托,着力打造威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为主的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发展政策相配套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检验平台,鼓励和支持大型龙头企业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大对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畅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新成果转化的渠道。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农产品、食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水平。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跨层级、跨行业整合,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检验检测产业品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优化“信用邢台”网站,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以邢台市标准化所建立的“邢台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搭建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领域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共享联动。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监督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发委、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和责任考核

(一)加强质量工作领导,推动质量战略实施。

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协同推进。质量主管部门要加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谋划和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效形成推进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质量强县、质量强镇、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确保质量强市战略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工作落实动力。

完善质量强市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建立奖励制度,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落实对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省级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等奖项的企业和个人的奖励。对质量优良的品牌和产品,在技术改造、科技立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强化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把领导干部质量知识学习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质量安全和质量提升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将本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和工程质量检测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筛选一批质量攻关项目列入各级科研、技改项目计划,在资金、技术、装备引进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市场前景好、信誉好的名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对企业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三)强化质量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切实效果。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对各级各部门落实质量强市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和追责。

(四)完善质量法治体系,推进法治邢台建设。

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政策体系,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推进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质量氛围。

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建设具有邢台特色的质量文化。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培树“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员工开展质量创新。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工作,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邢政〔2012〕10号)同时废止。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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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法规颁布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土地矿产

辽政发2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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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构筑西部质量高地的若干意见简介

渝府发〔2011〕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发展的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城市形象。直辖以来,全市深入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连续6年位居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第一,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质量总体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促进质量振兴的配套措施和体系建设还不健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速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和“五个重庆”建设,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构筑西部质量高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重庆在西部崛起。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达到或者接近经济发达地区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和带动能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基本建成质量安全、竞争力强的西部质量高地。

――品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推动“重庆制造”向“重庆创造”转型,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新增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0个、中国驰名商标30件、地理标志保护32个(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0个、地理标志商标12个)、市长质量管理奖20个以上、重庆名牌产品1000个(其中重庆名牌农产品200个)、重庆市产品标准奖200个、重庆市出口知名品牌25个、重庆市著名商标200件,培育形成5个以上1000亿元级和10个以上500亿元级核心品牌企业,品牌产品产值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

――标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别新增20项、800项、1000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关联采标率保持在85%以上。新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10个,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0家,新建国家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基本建成内陆技术标准高地框架。

――技术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基地项目,国家级检测中心总数达14个以上。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农业重点实验室3―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5个,国家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家。建成市级重点实验室70个以上,市级以上工程实验室40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个以上,市级进出口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及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分中心各6个,市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3个,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00个。建成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5个。

――产品质量明显提升。构建“重庆造”质量保障体系,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笔记本电脑、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本市企业生产药品质量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工程质量明显提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和耐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竣工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要求。“鲁班奖”和“詹天佑土木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逐年增多,处于西部地区领先地位。二级资质以上的施工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在金融、物流、旅游、商贸等服务业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标准覆盖率,顾客满意指数达到85以上。创新金融业服务标准,强化金融支柱产业地位和区域辐射服务能力,建成内陆地区金融高地。加强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建成西部地区国际物流中心。做大做强旅游业品牌,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西部旅游集散中心。推行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标准,建成达标百货商店22个、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800个、标准化菜市场400个、星级农家乐400家,成为西部地区消费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品牌重庆。

把实施品牌战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重庆造”品牌培育、评价和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品牌企业集中,塑造“重庆造"para" label-module="para">

(二)建设标准高地。

加快实施现代产业技术标准引领工程、统筹城乡技术标准助推工程、内陆开放技术标准促进工程、城市品质技术标准提升工程、自主创新技术标准转化工程等“五大工程”,建立健全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和农产品、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缩小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差距。引导我市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标准“话语权”,带动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品牌企业群。实施自主创新技术标准转化工程,以标准化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推行企业联盟标准。加快重庆标准科技馆建设,整合全市相关单位的标准信息资源,建设覆盖面广、资源信息丰富的标准检索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农业、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围绕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广应用的全过程,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质量综合评价与绩效考核。

(三)构建检测高地。

以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基地项目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以市级技术机构和区域检测中心建设为重点,以特色园区检测站为延伸,加大公益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技术创新机构建设投入,打造高水平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高规格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基地(重庆)、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重庆)、国家电子电器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有机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形成完整的国家质检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和中国电信院重庆分院。争取设立进出口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积极筹建笔记本电脑、化工医药等国家质检中心,改扩建客车和摩托车国家质检中心,建成汽车综合试验场和特种设备演练场,实现对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通讯设备、摩托车、微车、铝加工和内燃机等产业基地的覆盖。建立能源、民生计量技术保障及评价监测体系,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农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特种设备、节能环保等涉及群众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提升服务质量。

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趋势,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围绕内陆地区金融高地建设,分类完善银行、证券、保险主体金融业服务标准,深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打造解放碑、江北嘴等金融核心区。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外资金融机构在渝设立中国区总部或西部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大力引进跨国公司结算中心,建立加工贸易离岸结算、电子商务国际结算等新型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金融业服务满意度。围绕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构建水、陆、空通道齐全,开放口岸与保税功能区互为补充的国际物流布局体系,建立物流服务质量标准,依靠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技术,优化物流服务流程,打造适合区域产业特征的国际化、标准化现代物流业。围绕西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品牌形象,强化整体营销,构建山水都市旅游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带空间格局,重点打造长江三峡、大足石刻、山水都市、乌江画廊、天生三硚、温泉之都等旅游精品,推进三峡邮轮标准化,建成特色鲜明、产品多元、服务优良的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围绕西部地区消费中心建设,加强商贸流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服务技能,培育消费热点,丰富消费业态,打造十大百亿级商圈,建设国际品牌村、商业特色街,打造“购物之都”和“美食之都”。完善医疗健康、养老娱乐、社区家政等标准体系,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增强民众幸福感,促进生活服务业健康发展。

(五)抓好工程质量。

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大对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抽检力度,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能力。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和市级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企业。

(六)构建“重庆造”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统计指标体系,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范畴。建立宏观质量发展趋势定期分析制度,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质量发展基金,加强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联盟建设,推动重点产业“质量达标”备案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先进的质量经营理念,积极采用和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形成产学研用各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形成若干重点领域质量创新团队。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强化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鼓励优秀创新成果专利化、标准化。加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激励一批企业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增强竞争软实力。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构建质量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组建质量科学研究机构和检验检疫科学研究机构,加强质量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庆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形成具有重庆特色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质量教育培训力度,深化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强化质量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培养和引进一批质量学术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重庆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贯彻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步骤推进实施一批质量强市的重点项目。广大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质量投入,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二)强化法制保障。

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系统清理不利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法规,修订、废止和新制定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管理创新,深化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基础,不断探索质量法制监督工作新机制。

(三)完善激励机制。

建立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激励机制,各级财政要把质量工作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并向其重点倾斜,保障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工作经费,将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培育、标准制修订、质量达标、质量技术攻关、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奖励、打假治劣等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制定配套的信贷、财政、保险、土地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投入。

(四)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重庆造”的良好品质和重庆企业抓质量、负责任、讲诚信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质量进校园、质量进社区、质量进企业、质量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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