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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领导职数5名。
机关党组织及工会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股
1、负责公务员管理、企业干部管理,全系统人事交流、人事档案管理。
2、办理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劳动工资、社保、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大中专毕业生聘用、定级、职称评聘工作。
3、负责机关岗位责任制工作。做好年度各项考核。
4、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来信来访、案件调查处理,干部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关内保工作。
5、文件收发、登记、立卷、归档工作,保密工作。
6、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机关政治学习。
7、负责公务后勤、联络接待工作,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8、负责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征兵、普法工作。
9、做好局机关财务收支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会、统计报表。
10、负责乡镇建设补助经费使用的计划编制,监督和年终审计工作。
11、对各镇办建设方面的收费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乱收费。
12、配合规划股,做好墙改基金征收工作。
13、及时审核、汇总、上报企业会、统计月、季、年度报表。
14、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对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
15、负责系统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会、统人员的业务水平,联系、组织会统人员参加各类学习班、职称考试等。
16、协助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改制、“三查”、清产核资、厂长离任审计、资金协调等工作。
(二)规划股
1、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相关方针、政策、法规。
2、受区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南谯新区相关规划,指导各镇办做好小城镇的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指导村镇规划点建设及小康村、生态村建设。
4、负责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外新建项目的选址及各项建设工程的审批发证工作,并做好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规划管理的其它工作。
(三)建设股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方面的法规、政策、文件等。
2、负责全区小城镇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包括小城镇的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路灯等)的制订,协调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质量验收、工程造价审核。
3、负责全区小城镇建设及基础建设(如自来水、下水道、桥梁、绿化、环卫等)的综合监理工作。
4、负责掌握和监督小城镇建设维护费的使用情况。
5、负责审查、上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省市的资金支持。
6、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村镇建设档案的归档、管理。
8、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的统计工作。
9、负责建筑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小城镇建设中的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房产管理股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2、协助市主管部门实施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住房信息化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及旧小区整治工作。
3、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的规划、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的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做好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
4、负责区政府指定的拆迁安置房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拟订全区房地产行业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规划,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五)建管股
1、负责全区建筑业、建材业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区建工、建材工业发展战略、规划;
2、负责南谯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组织或参与工程重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局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5、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全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小城镇及行政村的规划、勘察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行政村总体规划的审查批准工作。
(二)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小城镇建设、村庄建设及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研究制定建材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指导企业的技术改造,规范建材产品的质量管理,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四)负责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外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的发放工作,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按行业管理的要求,会同纪委等部门,对全区建设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公布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南谯新区和小城镇市政设施的建设,组织南谯新区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工程建设,指导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作。
(七)制定本行业的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各镇办村镇建设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八)负责南谯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九)逐步推行全区小城镇建设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以及墙改工作。
(十)指导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一)新增的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的规划、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的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二)划出的职责
1、负责全区的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务院制定的“碧水蓝天工程”及“排污问题控制”的要求,搞好全区老企业污染源的调查,逐步进行“三废治理”、对新上企业污染情况进行评估,给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保护和提高我区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做好排污费的收缴。
2、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邱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全军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仇元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鹏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琳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跃平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凌强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方卫斌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徐树红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刘幸华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序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强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四新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建处主任:吴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