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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基本原则

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作物、经济条件、生产规模、机械化水平等因素,推动农机化技术集成,优选适宜的技术路线和装备,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优先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推进大宗经济作物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围绕突破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优先选择现代农业示范区、粮棉油糖生产大县和基础好的区域建设示范点,典型引路,由点及面,整乡整县,逐步推进。

坚持机艺融合、协同发展。以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为载体,以绿色增产的农艺技术为内容,结合采用信息化技术和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等工程技术,加强农机、农艺等多部门的联合攻关、协同配合,推动农机农艺相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技术相融合。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者为主体,广泛吸引农机生产企业和农业科研、推广和教育等部门参与,汇聚各方力量,增加资金投入,形成合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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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造价信息

  • 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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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滴灌带

  • ROBERTS-Φ16-13mil
  • m
  • 罗伯茨
  • 13%
  • 昆明苍松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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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滴灌带

  • ROBERTS-Φ16-8mil
  • m
  • 罗伯茨
  • 13%
  • 昆明苍松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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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手工工具

  • 品种:农业手工工具;规格型号:铁锹/含柄;
  • 方恒
  • 13%
  • 吉林省方恒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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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岩棉

  • δ70mm品种:岩棉板;容重(kg/m3):80;长度L(mm):1000;
  • 盛鼎源
  • 13%
  • 河北盛鼎保温材料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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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岩棉

  • 厚度50mm品种:岩棉;容重(kg/m3):80;规格(mm):δ50mm;长度L(mm):1000;
  • 盛鼎源
  • 13%
  • 河北盛鼎保温材料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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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12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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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20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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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20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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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30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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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械

  • 夯击能量3000kNm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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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自然灾害

  • 21.5寸小显示器,显示降雨量;4、定制互动软件:拉动台体上拉杆控制降雨量,降雨量大小不同,农作物最终收获不同,干旱会导致作物枯死;5、定制控制电路.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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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虫害图谱

  • 3000×1500×5(泡沫板5mm厚)
  • 1套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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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主要木皮

  • WD 2001 定制颜色型号:榆木816 表面做法:哑光半封闭漆+硬化漆
  • 45.1347m²
  • 3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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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空间入口名称

  • 2800×300×23
  • 50个
  • 3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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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

  • 30cm×10cm
  • 5个
  • 1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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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总体思路

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总要求,以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以粮棉油糖主产区为重点区域,以耕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为重点环节,以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装备、培育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改善农机化基础设施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新机制,共同打造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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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在购机补贴等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在广大农民对机械化作业的旺盛需求拉动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开创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黄金十年”。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存在诸多“短板”,亟待解决。从作物上看,虽然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耕种收机械化,但其它作物的综合机械化水平仍然偏低;从环节上看,虽然耕整地环节机械化水平较高,但部分作物的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水平仍然滞后;从区域上看,虽然东北、华北等地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较高,但其他地区相对落后。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日益加快,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约束因素日益加剧,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地板”和市场价格“天花板”挤压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破解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不断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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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基本原则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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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其中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80%以上,机械化植保防治、机械化秸秆处理和机械化烘干处理水平有大幅度提升。在主要农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内,建设500个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在有条件的省份整省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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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主要内容

定位九大作物种类:以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

聚焦六个生产环节:以提高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为重点。

明确两个主攻方向:一是提升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重点是巩固提高深松整地、精量播种、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机收、马铃薯机收、大豆机收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解决高效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应用难题;二是突破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重点是示范推广棉花机采、油菜机播和机收、花生机播和机收、甘蔗机种和机收等关键环节的农机化技术。

探索一系列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根据我国主要农作物的优势产区、种植模式和全程机械化特点,确立推进各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分作物、分区域建成一批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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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重点工作

根据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全程机械化生产的装备水平。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重点向产粮大县、新型经营主体、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具倾斜。积极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支持鼓励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探索北斗卫星精准定位、自动导航、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进一步推动农机装备升级换代。积极推进农机工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力度,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重点围绕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搭建农业、农机制造、科研等多部门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合力攻关,突破全程机械化所需关键环节机具的瓶颈制约。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提升。

(二)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全程机械化的生产主体。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者等市场化生产主体,大力推进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托管服务、租赁经营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工商社会资本投向农机作业服务,推进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深入开展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重点培育一批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大力培养一批农机作业能手和农机维修能手。

(三)创建农机化示范区(县),探索形成区域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优化农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的试验示范,探索总结全程机械化的技术路径、技术模式、机具配套、操作规程及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农机深松等作业补助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在农作物主产区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场),探索形成一系列分作物、分区域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建成一批全程机械化万亩示范片。通过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周边地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四)加强农机化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全程机械化的发展条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规模化的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农机作业动态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及时采集和发布农机作业供需信息,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等服务市场。大力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兴建农机具库棚,不断加强机耕道路和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推动解决农机“住房难、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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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农业系统各相关单位,形成高效的工作推动机制。要搞好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要制定评价科学的工作考核机制,把推进全程机械化纳入本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业技术示范等项目资金应向推进行动的实施区域倾斜。要落实有关农机化发展的税费减免措施,强化对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的金融支持和信贷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顺利实施。

(三)强化技术支撑。农业部成立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按作物设立专业组,由农机化行业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有关专家组成,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技、农机推广机构和生产企业、科研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分作物、分区域总结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四)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体系,以县(区、场)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重点实施区域要落实责任,整合力量,创建一批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对符合创建工作要求的单位和地区,由农业部分批予以公布。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活动、开设网络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发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成果、工作进展等,加强交流和学习借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为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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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附表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布局及主要内容

农业部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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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基本原则文献

我省召开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 我省召开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

我省召开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

格式:pdf

大小:1.4MB

页数: 1页

8月19日,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在商丘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前期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凌中南出席会议并讲话,商丘市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程双进主持会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机部门主要领导和省局各处室站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1.4MB

页数: 5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为加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水平,我部制定了《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印发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创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育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的互联网化水平,创新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智能产品创新,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强化创新驱动,三是营造宽松环境,四是拓展海外合作,五是加强智力建设,六是加强引导支持,七是做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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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简介

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渔发〔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在调整渔业产业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建设目标,现就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水产品产量持续增加,连续21年位居世界第一,水产养殖产量已占到全球养殖产量的70%。渔业的快速发展为调整农业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农产品市场供应、改善消费者膳食结构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渔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耗大、排放多、资源利用不合理等问题逐步显现:渔船数量庞大,到2010年末机动渔船达到67.5万艘,作业结构不尽合理,渔船装备水平落后,能源消耗不断增加,柴油消耗占捕捞生产成本已达70%;养殖生产方式落后,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池塘老化,净化设施设备配备不足,配合饲料使用率低,投喂冻鲜小杂鱼养殖现象普遍,局部地区养殖排放污染问题突出;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低,部分加工企业存在用水量大、废弃物多、综合能耗高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因素,成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的主要障碍。推进渔业节能减排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方面,是实现渔业节本增效、增加渔民收入、增强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按照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渔业系统在推进节能减排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潜力大、难度也大,面临着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科技支撑不足和法规标准体系滞后等问题,渔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任务相当繁重。渔业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渔业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放在突出的位置,树立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理念,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促进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渔业节能减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目标,以渔船节能为重点,逐步推进捕捞、养殖、加工、渔港各领域节能、节水、减排以及循环综合利用,采取政策、经济、技术、管理等措施,提高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建立节能减排管理机制,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推进渔业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渔业生产各个环节,也涉及到管理、企业、生产者和科研推广各个方面,必须科学谋划,积极推进。要统筹规划节能减排与渔业发展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各地区、各单位的耗能与节能减排状况不同,应结合实际,分析潜力,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沿海地区以渔船节能、养殖减排、加工降耗、渔港防污为重点,内陆地区以养殖、加工节能减排为重点。

——坚持注重效果,节本降耗。

倡导发展节能减排新模式和新技术,鼓励渔民使用性能好、见效快的渔船、渔机节能产品和高效、安全、环保型饲料及其他养殖投入品。更新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渔船及技术装备,改变粗放型捕捞、养殖和加工生产方式,促进渔业节本增效。

——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

切实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渔业节能减排。明确生产经营者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调动协会和渔民的节能减排积极性,形成渔业各行各业、各类组织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渔业单位产值能耗明显下降;更新淘汰一批老旧、高耗能渔船,建造一批节能型、标准化玻璃钢和钢质渔船,渔船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得到推广应用,新船综合节能效率达15%以上;循环水养殖技术、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日益完善,综合节水达50%以上;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渔业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科技支撑、协会推动、渔民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有较大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渔业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三、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一)加快捕捞业节能技术改造

根据我国渔船作业需求,研发设计系列节能型渔船,优化船机桨匹配,提高渔船综合节能效率。逐步推行渔船标准化改造,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型渔船,以远洋渔船、外海渔船更新改造和中小型渔船玻璃钢化为重点,加快淘汰高耗能老旧渔船和木质渔船。积极推广节能船型、机型和渔船节能技术与产品,加快太阳能、风能在渔船上的应用,示范推广渔船余热利用装置和电力推进、柴油天燃气混燃装置、渔船排污、垃圾回收装置,提高渔船节能减排效果。积极推进捕捞作业结构调整,压减底拖网作业方式,研发并推广节能型渔具渔法。开展渔港防污措施研究,配备渔港油污水回收设施,开展文明渔港创建活动,改善渔港卫生环境。

(二)大力推进养殖业节水减排

科学规划养殖布局,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减少养殖水域富营养化现象发生。全面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改进进排水设施,配备水质净化和环保设备。研发并推广高效配合饲料,减少鲜活小杂鱼投喂。推进构建精准化养殖技术体系,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减少养殖对环境的影响。发挥渔业碳汇功能,大力发展贝藻类养殖、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和大水面鲢鳙等滤食性鱼类增养殖,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快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设。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应用生态环保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养殖设施风能、太阳能、地热利用技术,扩大新能源在水产养殖业上的应用。

(三)积极推进水产品加工业节能减排

开展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加工副产品、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快水产品加工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电、节水技术,降低冷冻冷藏电耗。研发并推广加工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

四、加快构建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机制

(一)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与船检机构、科研推广单位、协会中介、企业渔民之间相互配合支持、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渔业节能减排考核评价体系和指标统计体系。要明确本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职责,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目标和任务,形成任务有人落实、目标有人监管的局面。加强政策法规制定、规划计划编制、科技标准研究、宣传教育培训及指导协调监督,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本地区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二)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保障作用。

科研院校要把渔业节能减排作为科研重点,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计划渠道,开展渔业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对渔船船型、机型、渔机、渔具渔法等进行技术集成创新,开展养殖节能减排、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和低碳渔业技术研究。制定并完善渔船节能、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推进渔船船型、网具标准化。研究制定渔业节能技术政策,筛选渔业节能技术和产品,建立节能产品和技术评价体系,编制渔业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推广目录。推广单位要组织技术推广体系做好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工作。船检单位要发挥船检系统的技术监督优势,积极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中小型渔船玻璃钢化和新型渔船动力装置示范,研究制定相关的技术法规。

(三)发挥学会协会的推动作用。

学会要组织专家开展渔业节能减排研讨、咨询与培训活动,研究提出渔业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建议,向渔民和企业传播渔业节能减排知识。各类渔业协会和渔民专业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开展渔业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示范,帮助渔民和企业总结提炼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推广示范情况,向管理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四)发挥渔民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作用。

渔民和生产经营者作为渔业节能减排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节能降耗、减少排放的规定和标准,积极参加各类渔业节能减排培训,应用渔业节能减排技术与节能产品。要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实现由“要我节能”向“我要节能”转变,使节能减排成为自觉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客观分析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充分认识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节能减排作为检验渔业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大力推进。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合理分解渔业节能减排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研究政策,争取支持

在总结近年来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建立高耗能老旧渔船和木质渔船更新淘汰制度。同时,利用好现有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渔民购置适宜的节能渔业机械,惠及广大渔民。研究提出财政、信贷、税收等鼓励和引导性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部门支持,力争在渔船标准化改造、渔船装备节能升级改造、循环水养殖、水产品加工节能改造、清洁生产、低碳渔业等方面得到支持,实施渔业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三)突出科技,强化支撑。

开展渔业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研究,尽快在节能环保型渔船、玻璃钢渔船、节能型网具研究与设计、节能产品和技术评价方法,以及池塘工程化改造技术、高效环保饲料研发与精准投喂技术和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快渔船、渔机、网具、养殖水质及废水排放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开展渔业节能减排示范,凝练技术、形成规范、扩大推广。鼓励和支持社会和其他行业的科研单位及企业积极参与渔业节能减排技术研发。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广大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渔业节能减排知识,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氛围。通过举办现场展示交流活动,集中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和节能新模式、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增强渔民的感性认识,扩大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范围。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宣传政策,普及知识,为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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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简介

文件全文

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气象事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08〕159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气发〔2008〕171号)和河北省政府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省气象局决定自5月至7月底在全省气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河北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环境。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组织实施,采取本单位自查与上级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冀气发〔2008〕65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确定督查重点,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三、督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1.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2.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等情况;

3.气象应急管理、预防气象灾害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工作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4.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瞒报事故等情况。

(以上四项工作的督查由省局办公室牵头,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承办)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主要任务是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大型设备运行、信息网络安全、雷电防护、施放气球、制氢用氢、治安、保密、气象档案、安全用电、消防、交通等方面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落实安保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问题。

1.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和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和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运输火箭弹、炮弹必须在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弹药运输车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及搭载无关人员,应有专人押运,并限速行驶,运输过程中要对运输弹药进行严密监视;火箭弹、炮弹的专用库房和作业工具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制度;严格执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没有得到空域管制部门的批准,严禁实施作业。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作业方向要避开工矿企业、城镇和村庄等人口稠密区,杜绝使用过期火箭弹和炮弹,严禁无关人员在作业现场围观。(此项工作由省人影办牵头,各市气象局承办)

2.切实加强大型气象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种大型设备的防偷盗、防破坏措施,对供电、防雷、消防等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隐患。各雷达站在汛期及奥运保障期间要聘请专职保安人员昼夜值班,确保安全。(此项工作由省局监网处牵头,各市气象局、省气象装备中心承办)

3.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对软件、硬件、后备电源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关键设备、软件的备份;对网络中所有的计算机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在互联网出口和省市广域网接口安装防火墙,落实防御措施;严禁在网络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各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密码仅限相关人员掌握,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领导和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此项工作由省局监网处牵头,各市气象局、省局办公室、省气象台承办)

4.切实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防雷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要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电力设施、通讯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人口聚集场所,农村以及其它易遭雷击的建筑物和设施的防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防雷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好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防雷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妥善高效处置雷电灾情。(此项工作由省局法规处牵头,省防雷中心、各市气象局承办)

5.切实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施放活动审批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要加大执法监督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施放气球作业人员值守情况、安全作业情况,确保作业安全。要保持与军民航等部门通报渠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此项工作由省局法规处牵头,各市气象局承办)

6.切实加强制氢用氢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水电解制氢设备操作规程》和《气象业务氢气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汛期及奥运保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制度,严禁非涉氢人员进入制氢作业现场。(此项工作由省局监网处牵头,有关市气象局承办)

7.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增强部门治安意识,按有关部门要求抓好办公区和家属区的治安工作。办公区和家属区门口要设置值班室和值班人员,建立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重要工作部位和易盗部位安装防盗装置;严格对内部招待所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对于证件不全、来历不明的可疑人员一律拒绝入住、出租。(此项工作由省局办公室牵头,省局后勤中心、各市气象局承办)

8.切实加强保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严禁涉密计算机与外网建立物理连接;通过网络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行发布。(此项工作由省局保密委员会牵头,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市气象局承办)

9.切实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按照《档案法》和中国气象局、省档案局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有健全的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库房、机要室严禁烟火,并配备相应的设施,确保不丢失毁坏永久性保存的气象原始记录资料、公文等。(此项工作由省局减灾处牵头,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市气象局承办)

10.切实加强用电、消防、交通的安全管理。用电要符合电业部门安全技术要求,对重要设备、用电量大的设备要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转。对负荷不能满足需求的线路、开关等要及时改造或更换。建立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设备配齐、配足,对过期、失效的消防设备要及时更换。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和交通法规规章的学习,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开快车,严禁非指定司机驾驶单位车辆,严禁将公车借与他人驾驶。各市气象局要加强对所属县气象局的车辆管理,尽可能有专职驾驶员,确需其他人员兼职驾驶的,要经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务活动中不得自行驾驶汽车,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确需自行驾驶汽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此项工作由省局办公室牵头,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承办)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省气象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党组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克服麻痹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要逐级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动态,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尤其是要把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查处,对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全力做好应急气象服务。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特别是要做好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接收工作,增加对这些单位的信息发布渠道,改善接收条件,做到灾害性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进度,为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信息服务基础,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和正确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防范于未然。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这次安全生产督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单位要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单位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明确重点,消除隐患。要对事故率较高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进一步强化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和设备设施的维护,特别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装备、弹药、制氢储氢设备设施和各类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物品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确保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彻底予以整改,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法制和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气象局办公室,并务于7月31日前提交督查行动工作总结。省气象局将根据进展通报情况。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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