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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是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基本信息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领导分工

(一)许庆明: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林密腾: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政法综治平安(扫黑除恶)、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工青妇、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局党建办、质监站、安办等。

主要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区统战部、应急局、卫健局、人社局、工会、团区委、妇联等部门。

挂钩镇街:东海镇

(三)谢玉仙: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主要负责机关政务(12345)、信访、保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巡察)、绩效管理、项目前期、工程审查、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放管服)、数字信息化、“互联网 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协助综合性材料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局办公室、总工室(项目前期)、驻中心窗口等。

主要联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效能办)、保密局(办)、区纪委(监委、巡察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前期)、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挂钩镇街:常太镇

(四)吴清松:副局长

主要负责财务(金融)、劳资纠纷(农民工欠薪)、审计、水利稽查、工程招投标、水利固投、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食品安全、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开发项目方面工作(木兰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局财务股、水利股、工管股、水土办、洪水预警报中心等。

主要联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应急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食安办等部门。

挂钩镇街:灵川镇

(五)黄超群:副局长

主要负责河湖长制(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巡察)、生态环保(人居环境、水环境、农村污水治理)、信息、报道、水资源、政策法规(普法)、节约用水、水政监察、综合性材料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木兰溪防洪工程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服务重点项目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部门:局河务管理中心、水政水资源站、水政监察大队等。

主要联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城厢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环卫处、区城投集团、司法局、公检法等部门。

挂钩镇街:华亭镇

(六)陈婷:区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

负责区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全面工作。

主管部门:区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挂钩镇街:龙桥、凤凰山、霞林街道办事处

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度,具体如下:

林密腾同志与谢玉仙同志互为AB岗,黄超群同志与吴清松同志互为AB岗。

同一岗有一人出差或外出学习,其分管的工作由另一人代管(替会、带班);如遇分管、代管工作的局领导同时出差,其负责的工作由局长另行指定一名领导代管(替会、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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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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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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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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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800-A,板高400mm,壁厚 2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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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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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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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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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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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1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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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山洪预警系统接入(数据通讯接口软件)

  • 定制
  • 1套
  • 1
  • 金水、华颖泰科、众耀数成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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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大汉线水利局公变(800KVa终端型箱变)

  • 详细见附件电气主接线图
  • 1台
  • 3
  • -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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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思想牌

  • (1)规格:长x宽x高=1.5mx1.5mx0.1m (2)材质:304不锈钢材质
  • 13个
  • 2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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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碎石

  • 比较大的
  • 1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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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测功机

  • (含静校装置) 用于电机发动机等动力机械输出功率测试 SG-400
  • 4台
  • 1
  • 金恒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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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区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建议。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分级管理权限内地表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协助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体制改革。负责指导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江海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主要河湖、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协助市水务集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导高效节水灌溉、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改造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我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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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地表水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我区水利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我区水资源规划和省、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统筹协调我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地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

(五)牵头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协助市水务集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导高效节水灌溉、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负责我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

(十二)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地表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地表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对地表水资源保护负责,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分工问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牵头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区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

3.有关防汛抗旱职责的分工。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水旱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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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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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文献

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 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

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施.

格式:pdf

大小:107KB

页数: 23页

- 1 - ⋯ 莆田市城厢区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 1#-8#楼桩 基检测及建筑物施工监测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福顺恒 [2010]P-046 号 项 目 名 称:莆田市洋西片区改造工程安置房 1#-8#楼桩基检测及建筑物 施工监测工程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2010 年 09 月 07 日 - 2 -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评标细则 (六) 授予合同 (七) 费用支付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 3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

莆田市人大调研水利建设情况 莆田市人大调研水利建设情况

莆田市人大调研水利建设情况

格式:pdf

大小:107KB

页数: 1页

11月28日至30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水利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莆田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汇报,实地视察涵江区秋芦溪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区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合理配置,城厢区城区内涝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和东圳水库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仙游县农田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秀屿区饮水安全、

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下属机构

1.莆田市秀屿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2.莆田市秀屿区水政监察大队

3.莆田市秀屿区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站

4.莆田市秀屿区洪水预警报

5.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6.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7.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8.莆田市秀屿区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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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简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确保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现将《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

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是指各级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工程。

第三条 政府投资的小规模工程施工,建设单位按以下情况确定招标或采购方式:

(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

(二)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下列情况除外;

1.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且相邻、相近标段通过已经采取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具有承包能力的承包人,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

2.工程施工因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或其他实际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后,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第四条 与政府投资的小规模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因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或其他实际需要并经区政府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第五条 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但因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或其他实际需要并经区政府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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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加挂财务股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接转处理部门、单位的请示报告、上级批示件;负责局决定事项的催督办;负责机关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综治平安、精神文明、军民融合等工作;管理局机关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指导局属单位保卫、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成人教育、非学历管理、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劳动工资、生活福利和计生等工作;负责区直建设系统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群团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资金计划、财务计划,并对计划实施监督、管理、调整、补充;负责城建资金筹集、使用;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2.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防工作推进依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防工作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防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防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申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证件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和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

3.公用事业股(加挂城乡建设股牌子)。策划全区城乡建设项目,拟订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桥梁、路灯、雨水排水、燃气、公共停车)及管线工程等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城镇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及其他法定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燃气汽车加气站、燃气供应站(点)经营许可的审批及年审;负责全区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培训考核发证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节水、城市和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城市道路照明的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工程测量工作;配合指导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参与城市雕塑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养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同指导国家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建设;配合推进城乡统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工程建设管理股(加挂安全生产管理股牌子)。拟订全区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贯彻实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造价;配合组织协调本区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组织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化工健身房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协调配合机制,牵头拟订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政策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拟订全区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项目;负责全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全区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全区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发展工作。

5.房地产股(加挂物业管理股牌子)。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建设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房地产行业监管和产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理行业信用评定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等市场信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房屋交易、危房管理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资质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销售、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的政策业务知识咨询和有关经济指标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政策性住房上市、审核和核查,协助区清理住房领导小组制定政策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作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指导保障性住宅示范小区试点建设和经济适用房基地建设;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6.建设工程消防股。负责全区建设工作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7.人防建设股(加挂人防平战结合股牌子)。配合领导协调与上级人防部门之间事项,协助领导协调军地之间有关人防事宜,协调国动委下属各办公室之间的关系,配合领导做好人防“准军事化”建设。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区级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平战结合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承担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业务及档案管理、工程建设统计工作;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负责全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报废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需要审批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防炮击方案、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和平时应对突发事件人防保障方案;协调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和训练;协调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及人民防空演习演练;参与保障战时防空袭及平时应急行动的指挥通信任务;协调、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和疏散地域建设。

8.市容环卫管理股(加挂城市管理股牌子)。负责城市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容市貌标准和规范;负责市容环卫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招牌标识设置标准和管理规定。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环卫管理标准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及建设工程废弃物处置的标准和规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市容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采购计划;负责区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卫设施的监督管理;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场(点)的建设运行、城市环卫清扫保洁、中转清运、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公厕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对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和车辆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市容管理方面的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许可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的许可(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服务许可)。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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