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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即:人事科、财务科、城建科、乡建科、建工科、党办、安全科、信访法制科、测绘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防办。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1、人事科
主抓人事、劳资、职称管理及档案保管、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干部的推荐、选拔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归口管理行业内建设类教育培训。
2、财务科
组织编制建设事业及行业的年度发展和投资计划;负责建设系统计划、统计、财务会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归口管理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3、城建科
检查指导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勘察测量工作;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改革措施、规章;组织城市建设公益活动,负责城市建设统计报表工作。
4、乡建科
负责全县各村镇建设政策的拟定,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村镇建设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人才培训、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村镇供水、排水、园林、环境卫生、新能源利用和小城镇工程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建设档案和全县测绘工作。
3、具体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及城镇规划实施情况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绿化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设计审查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评估和项目选址工作,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研究制定工程建设的经济政策和工程造价管理政策;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5、研究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规章,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管理并指导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6、管理并指导全县建筑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7、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包括房屋产权户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房产评估鉴定、负责国有房屋的经营修缮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建筑行业统计和信息收集、发放工作。
9、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
10、综合管理各类建筑工程设施抗震、人防工作,监督设计规范的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11、制定全县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财产。
13、负责县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14、管理并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行政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做好服务接待、后勤及职工福利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审查,重要会议的组织、印信管理、文电处理、秘书事务、调查研究、信息综合、新闻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车辆。
2、党委办公室
负责系统党务、纪检、工会日常工作,抓好党员积极分子队伍的学习培训,做好群团工作,负责政行风建设工作。
3、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教育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4、财务科
组织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综合计划、统计的归口管理,汇总全系统财务报表并按规定上报;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经费、固定资产、建设维修项目投资工作;协调财政部门,负责各类收费票据、领取、发放、收回、审核,并建立登记台帐;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土地、矿产税费的征缴工作;监督、执行、审查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指导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5、耕地保护科
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和计划,并检查、指导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参与城镇总体规划审核工作;拟定全县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用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政策,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开垦耕地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地转用和征收管理及审查报批、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储备库建设;做好用途管制的各项工作。
6、土地利用科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作价出资、租赁和抵押的审核工作;执行土地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非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拟定政府收购土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储备库建设,规范管理土地市场,制定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与指导。
7、地籍管理科
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地政工作。负责全县土地的调查统计、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工作;组织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负责土地权属管理。
8、矿产资源管理科
负责地质环境管理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包括对辖区内地质勘查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对地质勘查项目进行监督。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包括储量登记、统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信息统计。
9、法规监察科
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起草综合性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提出和下达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事宜。
10、审计室
负责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核算单位进行检查、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报局长办公会审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全县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城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审核;指导、监督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的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负责国土资源和矿产权资源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复垦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措施落实;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依法管理全县土地,城乡地政工作;组织和做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履行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土地资产;组织实施土地收益征收管理,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7、做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工作,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1、窗口办文中心
负责各单位审批办件的接件受理、传递和审批件(证)发放工作,收取相关费金。
2、征地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各用地单位的征地包干工作,承办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的组卷及报件工作。
3、土地收储中心
进行土地储备库建设,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并组织进行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包括协议出让、补办出让手续,筹措土地收购储备基金。
4、土地整理中心
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具体抓好项目申报,实施土地整理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筹集有关土地整理信贷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组织新菜田开发建设,开展土地整理调研、技术咨询,人员培训。
5、土地登记中心
负责城乡土地登记管理前期工作。
6、国土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国土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为本系统及用户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数据、材料、图件等服务工作。
7、采油区国土分局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油田用地管理工作,受委托负责办理油田征用土地的踏查、报件及费用收缴工作;受委托负责油田各类临时占地的踏查、办件、收费工作;负责油田占地复垦工作和油田各二级单位在我县用地及采油区用地管理工作。
8、城区国土分局
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的用地进行管理,承办单位翻、扩、改建的审核报批;对城区内土地二级市场进行管理,对使用划拨土地的各单位收取年租金;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用地的翻、扩、改建,居民住宅用地的申报登记,并收取辖区内居民住宅用地有偿使用费,转让、出租、抵押等踏查、报批工作;调处居民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经营性用地收取土地收益金,对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年出让金和收益金。
9、矿产资源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砖、瓦、沙、石场、油田地质勘查用地管理工作;依法征缴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
10、土地派出所
负责调查处理妨碍国土资源管理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的治安案件和安全保卫工作。
11、执法监察大队
对全县的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开发、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全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和转让、抵押、土地变更登记等土地交易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承办监察科交办的各类案件,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监察科汇报违法案件。
12、乾安县土地管理综合服务公司
负责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地、土地开发复垦测绘成图和复印工作;负责地籍测量绘图、会标测量,收取测绘费。
13、水字工业集中区国土分局、乾安工业园区国土分局
负责辖区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开发整理工作;承办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建设项目用地编制、初审工作;协助管理辖砟谕恋刈什"para" label-module="para">
15、农村国土所
主要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编制和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为编制县和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提供基础资料;配合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的踏查、初审和上报工作;参与土地征用、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承担土地、矿产权属纠纷调解及信访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整理、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动态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土地变更登记和协助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国土资源统计资料;协助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前期工作;按照规定做好辖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和土地租金收缴工作;承办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