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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规定

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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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一体化护栏灯

  • 一体化护栏灯883 功率5W
  • 济南三星灯饰
  • 13%
  • 贵州光明航专业照明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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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沉砂池

  • 处理规模0.6万m3/天,功率P=1.5+0.55+0.55kw,材质:SS304
  • 江苏天雨
  • 13%
  • 广西立淇环保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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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沉砂池

  • 最大处理量≥10000m³/d,含变频箱
  • 江苏新地
  • 13%
  • 广西立淇环保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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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沉砂池

  • 处理规模0.6万m3/天,电机功率P=1.5+0.55+0.55kw,含套转股格栅,套旋流除砂器
  • 广东新环
  • 13%
  • 广西立淇环保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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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

  • (5000×3000)PPS 2000m3 功率55KW 带除臭 气报警 视频监控 远程智慧管理平台
  • 诺赛
  • 13%
  • 广州迪控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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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电一体焊机

  • 305A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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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

  • SC200/200 变频低速、安装高度为100m以内(含100m)
  • 台·月
  • 深圳市2022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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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

  • SC200/200 普通低速、安装高度为100m以内(含100m)
  • 台·月
  • 深圳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施工电梯

  • SC200/200 变频低速、安装高度为100m以内(含100m)
  • 台·月
  • 深圳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施工电梯

  • SC200/200 变频中速、安装高度为200-250m(含250m)
  • 台·月
  • 深圳市202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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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设备

  • 一体化设备
  • 1m²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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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设备

  • 一体化设备
  • 1m²
  • 2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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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

  • 一体化,详细见附件
  • 1套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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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

  • 150
  • 1t·天
  • 1
  • 中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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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机架

  • 1.名称:一体化机架2.材质:304SS3.原1200×2900×1600,现4000×1200×1850,壁厚≥2.5mm4.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 1台
  • 1
  • 格兰富、威乐、荏源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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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规章条例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可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得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且要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并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附 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该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该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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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资质

设计施工一体化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并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得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其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系列管理制度。

设计施工一体化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水喷雾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泡沫灭火系统;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附 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当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且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中(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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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规定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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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装修资质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且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能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附 则

(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当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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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幕墙资质

总 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得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并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得少于600万元;

(3)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企业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附 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幕墙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允许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出台意义:

此次推出的四项新标准,与过去资质标准相比,打破了设计与施工的分类界线,使设计施工成为一体。此标准的出台将从政策上大大推动工程总承包的发展。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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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规定文献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办理条件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办理条件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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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页

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办理条件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 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 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 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 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 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 程除外)

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下的保通交通组织方案研究 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下的保通交通组织方案研究

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下的保通交通组织方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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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44KB

页数: 4页

结合工程实例,对具体保通交通组织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引入量化指标代入科学的技术经济比选方法,选出最优方案,同时探讨了设计施工一体化条件下保通交通组织方案的优势,可为类似项目交通组织设计提供参考。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标准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技术装备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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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企业需转变观念 实施设计施工一体化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建筑市场发生着巨大变化。工程总承包、国际化、互联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综合管廊、BIM技术等成为新的热点。

在日前召开的2017年中国建筑学会学术年会建筑师的职业责任主题报告会上,中建设计集团执行总经理周文连坦言,虽然企业参与这些业务的愿望日益强烈,但是面临的困难也比想象的要多。

设计企业面临的是整体总包项目管理能力的短板,施工企业面临的是设计与设计管理的短板。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实施设计施工一体化是惟一方案。在他看来,设计施工一体化不仅是建筑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也是培养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纽带,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主体作用的平台,更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基础、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的前提。

设计施工一体化是国际通行的建造方式。其实,中国传统建造模式就具有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特点。传统工匠既是设计的主导者也是建造的把控人,创造出很多传世经典作品。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引入苏联建造模式后,受当时国家经济条件制约和体制上的原因,形成了设计与施工分离的建造模式并沿用至今,带来了建造组织方式落后、建设主体彼此分割影响沟通、建造方式粗放、建筑质量和品质不高、行业效益低下等一系列问题。

周文连指出:越来越多的业主希望设计施工融合起来,希望设计师发挥更好的主导作用。建筑业对工程总承包的呼声日渐高涨,也期待设计施工一体化早日普及。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走进国内,加上中国建筑业走出去积累的经验,对于推广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要求日益迫切。

然而,长久以来,设计企业只对图纸负责、施工企业只管照图施工,客观上形成了设计企业做不了大型施工、施工企业做不了复杂设计的局面。

周文连认为:说到底是观念问题让套在各自脖子上的绳索难以解开。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急需转变观念和思想、找准定位,形成设计施工一体化理念。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要从自我的设计、施工角色中跳出来,融入总包之中,统一接受总包管理。设计师和设计企业,不仅要关注设计本身,还要了解规划、熟悉城市设计、城市景观和环境,还要关注投资、成本,具备相应的策划咨询能力、工程造价控制能力和项目投资收益把控能力。

同时,设计师应增加现场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了解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性能等,向既懂设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发展,以适应建筑师负责制的要求。

此外,他认为,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实施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予以保障。具体包括:

1)在建设阶段,将现有的投资、设计、施工、运维4个环节改为规划、策划、设计、施工、运维、更新、拆除7个阶段,弱化投资要素作用,突出规划策划职能。

2)在设计阶段,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的4个阶段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技术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和现场服务5个阶段,增加深化设计阶段,强调深化设计由总包负责,走设计化道路。

3)在招投标阶段,赋予工程建设方自主选择建筑师的权利,倡导由建筑师代表业主主导招标。按国际惯例,由建筑师对工程进行监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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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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