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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1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处科级领导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全局党政事务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计生、工会的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局各种信息和调研材料;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负责机关车辆管理、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会务组织安排;负责局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行使房产执法的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对房产纠纷进行处理;负责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政策普及;开展房产法学理论研究。
(三)住房保障处
负责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保障性住房的立项、审批、建设、销售、建档、统计、上报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保障对象实物配租的分配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对市区公房租金进行管理;对公房出售和售后维修资金进行审核管理;负责市房改工作;指导各区履行好保障对象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审核权。
(四)产权管理处
负责房屋交易管理;对市区各类房屋所有权审查、确认、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审核房屋产权处理、产权争议和产权案件;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权属、维修管理,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市房产测绘、房屋面积计算的行政管理和市区房产档案管理;指导各区履行好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权。
(五)房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对市区商品房销售转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核发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房产经纪服务机构、房产估价机构、测绘机构的资质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房产市场的广告、信息发布和宣传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维护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六)物业管理处
负责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区旧住宅小区升级改善工作;对市区住宅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行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协调物业小区达标创优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备案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履行好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组织实施和物业管理权、物业公司三级资质核验的初审权。
(七)城市危房管理处
依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危陋住宅改造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市区直管公房售后维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履行好对城市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权、危险住房改造项目的初审权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权。
(八)信息管理处
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房产市场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产经纪服务机构、房产估价机构及法人的经营管理诚信信息的采集、考核和利用,对企业法人的良好和不良行为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协助业务处室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的科技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年检验证和向上级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负责系统内年终决算和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市区单位已售公房维修资金、直管公房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地方性政策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的购建、管理以及保障对象的备案;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管理;负责市房改工作。
(三)负责市区各类房屋产权的登记、变更和抵押管理工作,确认房屋权属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负责市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区房产交易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市区房产经纪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管理。
(五)负责市房产市场的信息统计分析,研究房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对房产市场走势进行预警预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对市区房产市场进行监管;对房产经纪服务机构、房产估价机构、测绘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维护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负责市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区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市区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
(八)负责市区危陋住宅改造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经营和维修管理;负责市单位公房售房款、售后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落实私房政策。
(十)负责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及房改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目标的考核和业务协调指导。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经七路88号济南市房地产大厦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青后小区四区5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经十一路6...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1号。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希望能帮到你。
你好,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地址为:新源道188号。 可乘坐14路;21路至疾控中心公交站下车,或者乘坐13路a线;13路b线至和平丽景小区公交站,附近有金桥大厦和中天大厦。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三)加强房产市场监管,维护房产市场秩序和稳定。
(四)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审核权、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组织实施及物业管理权、物业公司三级资质核验的初审权、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权、危险住房改造项目的初审权、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权下放到各区。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的 通 知 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 服务中心、各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矿区建设局 (住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 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近几年测绘实践中反映出 来的问题,依据《房产测量规范》等有关规定,局对《石家 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和规范,现印发 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石家 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反馈。另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出具测绘报告的房 屋,仍维持测绘报告中所认定的面积。 二、本规定实施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在 进行竣工测绘时, 仍执行原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 三、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或预测绘,且已出具 测绘报告的房屋,在进行变更
石家庄市教育局文件
1 石家庄市教育局文件 石教, 2006? 102号 关于做好 2006 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06年我市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展开。 据统计, 今年全市 小学毕业生 151818人,初中毕业生 184768人。市内五区小 学生毕业生 25974 人,初中毕业生 26212,预计外来务工人 员子女需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总人数约 5000 余人。市内五区 初中入学人数仍多于毕业生人数。 做好初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 部门、各学校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整 体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还有拉大的 2 趋势,由此引发的“择校热”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教育系 统内部的管理亟待加强,各种不正之风、乱招生、乱收费等 现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李天太、向国立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褚烨、张震华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韩君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周琪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宁夏挂职):南晓清
地址:北濠桥路9号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人民政府主管住房保障和房产行政管理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负责拟订全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含三区)直管(自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含三区)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市级(含三区)房产交易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房产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指导、监管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县(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房产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科、住房保障审核租赁管理科、房屋产权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等9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有:覃塘办事处、大圩办事处、桥圩办事处和贵港市白蚁防治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