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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源点向用电用户通过电力网提供输送电能的结算价格称输配电价。输配电费用的计算可分为会计成本法和边际成本法两类,前者根据电网过去发生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计算输配电费用,后者根据提供输配电引起输配电网未来投资成本的微增变化计算输配电费用。
用会计成本方法计算输配电费用的具体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1)路径法
假定输配服务中,电能按规定的路径流过,这种只按该路径所包含的线路及变电站成本计算输配电费用的方法叫路径法。
(2)邮票法
按整个电网输送的电量或功率平均分摊整个电网的输配电成本,与输送电能距离、流入流出节点位置无关的方法叫邮票法。
(3)距离一功率法
计算输配电网所有线路和设备的每千瓦公里的成本,通过潮流计算确定某项输配电服务的实际距离,按输送电能的实际距离和功率计算费用的方法叫距离一功率法。
(4)潮流法
先计算电网的简化潮流图,再根据潮流分布按各电压等级功率或电量的来源比例分摊输配电成本的方法叫潮流法。
输配电包括输电、配电和联络线转运服务3部分。一般而言,省级电网为网内用户输送电能的基本类型是多向网络输电服务,用邮票法制定输电电价;配电网为用户采用单向网络输电服务,按潮流法制定电价;联络线转运情况相对复杂,根据提供服务类型可分别采取相应制定方法。
由于输配电网络的天然垄断眭,其价格必须受政府管制,由政府定价。其基本原则是: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偏袒市场的任一参与者,不转加各环节的运营成本,尽可能减少对发电侧和零售侧的影响,控制收益水平在合理的范围内,促使各方有效地使用电网。
(2)应补偿生产成本,取得合理收益,保证电网的正常发展。制定价格时,应能保障电网的有效投资和成本的回收,并能激励投资电网建设。同时,当前电网建设应适当超前发展。
(3)能反映市场的供求规律,提供正确的经济信息。在电网输、配电价设计时,应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用户和发电厂对电网按使用情况付费;二是要考虑不同地理位置的电源和负荷布局对电网成本的影响,促使电源和负荷合理布局,以降低整个系统的生产成本。因此,电厂要和用户以输、配电价的方式共同承担电网费用。
(4)应简单、实用、可操作性强,要和电力市场发展阶段、运作模式相适应。输、配电价在一个时期内应相对稳定,以利于发电商形成有效的长期决策。输、配电电价的设置应该与电力市场的改革发展相适应,要分阶段、稳步地过渡。在单一的省级电网公司购电市场模式下,输、配电价表现为独立的电网价格或输、配电价,不设接网价;在发电商直接向大客户售电及批发竞争的市场模式下,输、配电价应独立,依据大客户等购电户是从输电网采电(向电网企业支付输电价),还是从配电网采电(向电网企业支付输电价和配电价),而支付不等的输、配电费用。
我国所有电价都受到政府严格管制,一厂一价,一机一价,定价的基础是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不利于开展公平竞争。我国电力价格专家建议采用分环节电价的方式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也就是常说的“三段式电价”,即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其中上网电价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监管,统一定价;销售电价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期间由政府监管,待电力体制进一步改革后,逐步转向市场定价。
1.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 2.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
你这样笼统的问恐怕都不知道,首先你配电箱要求是多大,柜内装什么元器件,元器件要求那个厂家的,以及配电箱的材质,要几个厚的,如果把这些确定下来了那就可以算出来一个配电箱的具体价位
最好是将图纸给箱的生产厂家让他们报价
(1)输配电价分为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专项服务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
(2)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指电网经营企业为接入共用网络的电力用户提供输配电和销售服务的价格,简称共用网络输配电价。输配分开后,应单独制定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
(3)专项服务价格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设施为特定用户提供服务的价格,分为接入价、专用工程输电价和联网价三类。接人价指电网经营企业为发电厂提供接入系统服务的价格。
(4)专用工程输电价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工程提供电能输送服务的价格。
(5)联网价指电网经营企业利用专用联网工程为电网之间提供联网服务的价格。
(6)辅助服务价格指电力企业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价格,办法另行制定。 2100433B
工程产品定价方法改革的思考
工程产品耗资巨大,关系着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一类特殊产品。进一步深化工程产品价格的改革,真正作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科学的方法来合理确定工程产品的价格,使工程产品的价格能反映价值规律、适应供求变化、体现竞争原则,对于优化配置各类社会资源,全面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益都至关重要。虽然近年来已在工程价格确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例如,调整工程价格的费用
输配电价改革下的电价调整机制研究
新的输配电价改革,尽管已经实现了省级全覆盖,但是国家迟迟未出台非定期调整的管理办法和跨期调整办法,尚无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关于平衡账户的设置、使用也均处在探讨阶段.电网企业如何科学地做好预算经营安排,促使输配电价改革平稳落地,面临不小的压力.在此背景下,通过对电价调整机制问题进行研究,将有利于电网企业及时适应电改要求,进一步做好经营管控、降本增效,提高效率.
输配电价确定计算思路是由政府监管,独立定价。输配电网经营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因此需由政府监管,独立定价。输配电价确定的原则是: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坚持公平负担,促进效率提高。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管方式和不同电网结构输配电价的确定等。
输配电价改革应根据电网发展情况及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分阶段进行。国外输配电价确定方法通常有基于会计学原理的综合成本法和基于经济学原理的边际成本法。依电网发展的不同阶段,具体确定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和价格上限法或收入上限法。在电网发展阶段,为适应电网快速发展的需要,吸引投资,建议采用基于成本的成本加成法对输配电价进行监管。电网成本分不同电压等级按标准成本计算,以电力监管部门制定的输配电成本规则为依据,电网的利润率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按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确定。在电网成熟阶段,为提高电网效率,降低成本,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作用,建议采用基于业绩的价格上限法或收人上限法对输配电价进行监管。政府不再核定成本和利润,在上年价格基础上,确定一个上浮或下浮的限度。上、下浮动的幅度大小一般根据预期通货膨胀率与电力监管部门规定的企业绩效提高率确定 。
另外,输配电价的确定还因不同电网结构而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我国电网基本形成了独立省网、大区电网和跨区电网三种主要电网结构,因此输配电价的制定也可分为共种情况。输配电价定价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网络结构和负荷密度的分布。对于负荷密度差异较小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一般采用邮票法;而对于负荷密度差别较大的省级电网和大区电网,则应采用区域法或节点法。输配电价还要考虑电压等级。大区电网直供大用户,输电价格应根据电厂与大用户受电电压特级之间的关系,确定该用户承担的输电价格水平。跨区联网工程电价的确定按服务功能分为点对点服务和网络服务两类。联网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
的回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按独立的环节考虑,设计独立的输电电价;二不设计独立的输电电价,将联网工程按效益比例在联网各方之间分摊费用,与省级电网一起制定输配电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安徽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定价成本监审启动会于6月2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华东能源监管局、贵州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安徽省物价局和电力公司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原则、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范围和核定方法等。同时,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试点省区成本监审工作由发改委统一组织,采取交叉监审方式,由华东能源监管局与贵州省成本调查监审局、药价评审中心共同组成联合监审组,对安徽省输配电定价成本开展监审工作。
成本相关资料审核时间范围为2012-2014年度,计划将于9月初完成全部监审工作。目前实地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期将选取部分市、县公司开展数据真实性的核查。
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趋严细化。
2015年,在借鉴国外输配电监管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尤其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新执行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对加强电网成本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现行《办法》亟待完善。
对于此次《办法》相关机构进行了解读。近年来我国输配电成本的调整一直都在进行,据不完全数据统计,自2015年来,共计节约输配电成本超1000亿元。而对于此次修改,有分析机构表示,与1347号文(2015年发布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相比,《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修改了17条,主要修改有三:一是加大了成本监审约束作用,对材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运营费用设置费用上限增加投资合理性的规定,明确对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等新增输配电资产的成本费用支出,以及因重复建设、工期延误等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不予列入输配电成本,增加对租赁费等部分涉及重大内部关联方交易费用的审核。
其次,进一步细化输配电定价成本分类及审核方法,根据首轮监审经验将输配电定价成本细化为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和专项工程3类输电定价成本;细化其他运营费用,分为生产经营类、管理类、安全保护类、研究开发类等;增加分电压等级核定有关规定。
第三,推进监审规范化,增加并明确不得计入输配电成本的项目,明确电动车充换电服务等辅业三产成本、抽水蓄能、电储能等成本不得计入,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成本不计入,同时进一步明确企业信息报送要求、程序,以及失信惩戒等规定。
在上述修正的同时,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费用上限设置将有效遏制电网投资成本,而对未实际投入使用、重复建设等不予列入输配电成本的设置将控制电网过度投资,引导提高投资合理性。此外,输配电线路折旧年限有2-5年的延长,将导致折旧费用产生约1%的降低,根据上一轮监审周期的结果,预计上述折旧年限的降低将带来约50亿元-60亿元左右的输配电价降低,为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提供来源。
而在储能方面,预计未来,储能成本主要用于新能源调峰;一直不属于输配电准许成本的范围,本轮监管周期特别提出表明新能源消纳的调峰成本不可能由全民买单,下一步将根据“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推动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为煤电、气电、水电甚至核电参与深度调峰制定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推动储能行业良性发展。
谈到细分领域中,《办法》明确电动车充换电服务等辅业不得计入输配电成本,意味着国家电网的泛在电力物联网业务缺乏明确盈利模式。在输配电收入不断降低的背景下,国家电网必须加快转变盈利结构,通过资本运作、公司结构治理、商业模式塑造等手段尽快实现其金融、电商、电动车等竞争性业务的发展,以弥补垄断业务利润降低造成的资产收益率下降。
同时,推进监审精细化。进一步细化输配电定价成本分类及审核方法。将输配电定价成本细化为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和专项工程三类输电定价成本;细化其他运营费用,分为生产经营类、管理类、安全保护类、研究开发类等;增加分电压等级核定有关规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法》的修订完善,有利于加强输配电成本监审,为进一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化创造重要条件;同时,有利于完善并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改进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其次,有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加强内部管理和降本增效;此外,还有利于规范成本监审行为,促进成本监审更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