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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综合处
负责协调和处理办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政务公开、档案、保密、信息、外事、宣传、联络、教育等工作;负责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聘任;负责接待、会务、安全保卫、车辆使用、财务、资产管理等后勤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订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和审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
二、 业务处
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三类交易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和统计工作。
三、 督查处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各类交易工作的标后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各种投诉举报,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一)统筹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和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
(三)负责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文件的审核监督;
(四)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
(七)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各类投诉举报,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七)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对评审专家的日常考核和管理。
(八)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
(九)负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区域性市场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十)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
督查室一般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省政府督查室就是县级单位,副主任是副县级。如果是直接由省政府管理,那么就是副厅级。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 1 -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镜委办, 2012? 76 号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镜湖新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芝、东浦镇,机关各局(办)及有关垂直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 行动的通知》 (浙政发明电 , 2012? 173 号)和市食安委办 , 2012? 30 号《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现 将《镜湖新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 2 - 镜湖新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 求,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 格、处理打击要严
馆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责任清单
馆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关于行政 管理体制和机构 改革以及机构编 制管理的政策法 规。 组织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综合科 2868629 组织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草拟全县党政群机 关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 指导、协调全县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对各级行政、 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 检查。 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 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协调县与乡镇之间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2 管理和指导各级 党政机关、人大、 政协、法院、检 察院机关,各民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惠州市发改局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拟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适时调整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事项目录;根据需要参与对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建设工程交易、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的监督;建设并管理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建设工程交易、产权交易等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等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设立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县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公管办”),为开县人民政府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县公管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4、负责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交易活动后期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5、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评审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备选库;7、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