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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我市有关水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等规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三)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纳污能力以及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水口的审查工作;协助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批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水利工程开工;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程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河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
(六)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镇供水、农村安全饮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设施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水质、水管、水压)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指导城镇供水、排涝、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参与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全市水务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 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全市水务监察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业务经费、设备的调拨和管理,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工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或参与指导全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
(十三)负责全市水务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属各单位水务队伍的建设。
(十四)承担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和管理全市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统一调度。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自来水厂日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总库容在5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日开采地下水50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
2、负责除跨本区域和跨区域流域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3、负责除新建和利用中央补助资金进行除险加固的小(一)型以上规模的水库及堤防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农村饮水项目外,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负责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5、负责100万方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
6、负责河道采砂审批及收费。
7、负责城市排污许可证核发。
8、负责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9、负责100万方以下小型滞蓄水工程扩建、改建和加固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
(三)加强的职责
水务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内设6个科级职能机构:
负责会议组织、电子政务、信息综合、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群众团体、离退休人员服务、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制定和实施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水务系统职工教育、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工作和财务工作管理措施;负责监管本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本行业财务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拟定全市水务发展规划、计划,审核、审查水务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核本部门经费预算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对水务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水务专项资金、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批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审批水利工程开工;统一管理、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水电基建项目、城市防洪工程、水库塘坝、水电站的技术改造、河海堤防综合治理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实施水务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实施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岸线、河堤、海堤的规章制度,指导水库、江(海)堤、水电站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承担全市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地热水、矿泉水))、河道采砂管理,负责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规费征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提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协助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水行政复议、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和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法宣传工作,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
承担农村饮水工程、灌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市灌区计划用水、农业节水和节水技术推广;组织和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多种经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水利工程移民政策法规;参与执行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库移民人口登记与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工作的宣传、信息管理、培训、统计以及信访工作。
(三亚市节水办公室)
承担城镇水务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审查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指导城区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审查城镇水务企业的资质;参与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负责城市排污许可与污水处理费收缴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依法受理并限量办结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负责政务窗口的接待、咨询工作;完成市水务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市水务局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三亚市节水办公室领导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地址:新风街42号水利大厦
三亚市水务局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一)取消的职责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亚市物价局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旅游景区(点)渡船价格管理。
2、负责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领导简介:三亚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三亚市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职能:三亚市国家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行业概况:全市国税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五)工作计划: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
(六)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
(七)制度公开:本局制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
(八)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
(九)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一)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
(十二)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
(十三)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
(十四)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十五)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
(十六)其他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三亚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