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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的除规划管理、测绘管理和规划监察职责以外的其他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
(三)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和房产市场监管。负责规范房产市场秩序;负责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路灯、广场、燃气、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政府投资的县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国家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范;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报批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业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上述职责,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维稳、综治、接待、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新闻宣传、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管理股
拟订全县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承担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负责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籍面积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行业机构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日常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
拟订全县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雕塑、路灯等)、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村镇建设股
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乡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以及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和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六)建筑业管理股
拟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外入通建设类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以及建筑技术工人的培训、输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的发展规划和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单位)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收支预算计划工作;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中涉及建设规费的核对与征收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纪检组长、工会主任按县委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观音阁街79
通江县水利局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府办发〔2015〕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通江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