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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县城建设、村镇规划与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进行行业管理;负责乡镇村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制定工作;参与全县基本建设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制定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论证评价等工作;主管工程项目选址、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管理全县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供水节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雕塑、照明、燃气热力、城建监察、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房屋拆迁,城镇住宅建设,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抗震工作,指导和管理人防工作。
局长严福德:主管城建局全盘工作,分管人防、规划、包村扶贫、项目、党政办公室、财务及人事工作。
书记、副局长张海军:主管城建局党委全盘工作,分管建筑项目程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建工作。
副局长杨凯:分管质监、建筑安全、设计室(含监理和建材实验室)及供热工作。
副局长靳万龙:主持房管所全面工作,分管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副局长刘凯东:分管市政(含市容监察中队)、城市燃气安全、小城镇及供水工作。
副书记、纪委书记潘丽花:主持城建局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组建、工、青、妇工作。
工会主席秦叶旦:主持局工会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卫生和安全工作。
副书记孔星融:分管宣教、文明建设、老龄和计划生育工作。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股、规划股等股室,所属二级科级单位有:市政工程管理所、房产管理所、建筑设计室、供水公司、供暖公司、人防办、小城镇办、武威市质量监督站天祝分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2011年3月3日:砖混3180(还没有开工),框架旧部用说了。本人可不是售房的,这是我同事昨天打听到的!猛吧?!!!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一书两证"的办理程序
1.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我局申请定点,由我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3.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根据城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一书两证"的办理时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兼任。
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城镇危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参与全县基本建设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指导城市重要街区和公共空间、城市交通设施、市政设施、街道家具、绿化空间的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工程标准及标准设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县建筑活动,主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监理、工程招标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企业资质。
(五)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城市防洪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八)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与计划,指导和管理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市勘察和市政测量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十)负责全县工程抗震工作和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徐州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