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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已成为21世纪新的环保理念,既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大举措。实施基于清洁生产的污染管理策略已成为当今企业的必然选择。我国化工企业发展至今,有不少工艺和生产技术较为落后,生产装置老化,环保设施低端,只有通过在持续的清洁生产基础上建立先进的污染管理新模式,才能实现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清洁运行。这也正是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所在。本文除了导论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二章,这是相关理论基础。介绍了清洁生产的定义、目标和要求,污染管理含义和手段以及企业污染管理对清洁生产的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即第三至第六章,是D化工企业污染管理的案例分析,也是全文的重点。
第三章介绍了D化工企业的污染管理概况,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概况、所处的地理位置、企业的节能环保情况以及执行的环境法规及标准,并对D化工企业污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得出了“推行清洁生产是提升企业污染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的结论。
第四章以D化工企业为案例制定了基于清洁生产的污染管理方案,对该方案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预审核和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中高费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等程序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得出了58项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
第五章对方案的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考察,用具体的数据说明58条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使D化工企业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节约了能源,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第六章对D化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总结,得出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使D化工企业减少了能源消耗、保护了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应当在以后的生产和经营中重视和推行清洁生产”的结论,并为D化工企业持续进行清洁生产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规划设计方面提出了建议。
工业污染是包头市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工业环境污染管理是包头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重点。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业污染虽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和环境政策目标下,包头市的工业环境污染管理仍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本文应用环境管理的基本原理并通过"SWOT"分析方法,分析了包头市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管理现状及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案例,提出了环境管理对策。其主要结论如下:1)包头市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污染存量大、治理欠帐多、污染增长快、工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重型化、环境基础设施滞后。2)包头市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点行业企业排放量巨大,重点企业不能稳定连续达标,监管任务重、难度大。3)针对包头环境保护,提出了改善环境的6条措施,一是强化环境执法,依法治污;二是强化源头控制,从根本上消除污染物生成;三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污染减排,在中心城区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同时优化“西移东进”战略,适度开发山北地区,充分利用北部环境容量;四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生成,确立装备制造业核心地位,加快第三产业发展,降低第二产业经济增长贡献,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五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推进污染减排,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现产业生态转型,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控制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六是全力推进末端治理,通过工程最大限度削减污染,实施分散治理工程,控制污染源排污总量,强化污水集中控制,削减COD、氨氮排放总量。 2100433B
污染管理是指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手段对污染的形成及控制污染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对污染物及污染源进行调查、评价和预测,制定污染控制和防治规划,监督检查污染物的排放,却定污染控制的技术路线和政策、环境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等,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证环境质量。
是这样,目前环保执法确实是多头管理,有些城市设有环保综合执法大队,一站式就解决了,没设的,就复杂了,就你说的情况,如果是建筑施工噪音由建设局管理,如果是工地上车辆装卸渣土由城管局管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业噪声包括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包括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交通运输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减速带等交通...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程序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 工 业 园 管 委 会 大 气污 染防 治监督 管 理 程 序 文件编号 EP208 版 次 A/O 页 数 第 1 页 共 2 页 修 定 日 期 修改 码受 控 状 态 分 发 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 0 0 7 / 0 9 / 0 5 00 受 控 陆 湘 林 华 晨 仰 胡 建 明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改善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保障人体健康, 创造良 好的投资环境,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园区范围内所有废气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2 .职责 2 . 1 工程建设部负责区内废气排放企业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 2 . 2 环保物业部协同政府环保部门对园区范围内的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2 . 3 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配合做好园区的废气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工作。 3 .工作程序 3 . 1 定义 废气:包
水污染源管理是指对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源采取的防治措施。我国于70年代后期,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污染源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结合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利用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对新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实行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84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多次修订,从环境标准、废弃物排放标准等多方面进一步控制污染源对水环境的影响,使污染源管理由被动的分散治理转为积极的综合防治。
为了防止水污染、改善水质、保护水的使用价值,应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手段对水质进行管理。水质管理通常包括行政措施和技术措施两方面。
(1)行政手段。建立国家级和地方级水资源保护的执行机构,制订水质管理政策、计划,划出水源保护区、重点治理区,对重点城市、水域的水质污染防治,筹集资金,予以帮助,对某些严重危害水质的工业,限期治理或勒令停产、转产或搬迁。
(2)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法令、法规等强制性措施,对违法者给予警告、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1984年5月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经济手段。执行水污染奖惩制度,如对积极防治污染而经济有困难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资金援助;对排放水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按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排污费;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水污染的单位,处以罚款;对利用废弃物质为生产原料的产品,给予减免税或其它方面的优待。
(4)宣传教育。进行防治水污染的宣传教育,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特别是要利用书刊、报纸、电影、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和防治水污染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在学校和科学研究单位,要培养环境管理人才,加强环境科学知识教育。对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的在职干部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
(1)制定水质标准。水质标准是进行水质管理的依据,我国已制定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排放标准》等。
(2)进行水质预测和水质预报。对于污染河段,应进行水质预测和预报,以便及时掌握水污染实况,采取措施,控制污水排放,并预测可能出现的水污染状况,预作规划和控制。
(3)管好水量利用。改变水量无偿使用和浪费现象,提倡循环重复用水、节约用水,减少排入水体的污水量。
(4)制定水质规划和区域性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水污染源管理是指对影响水体质量的污染源采取的防治措施。采取行政、法制、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和措施控制水污染源的污染物产生量及其排放量 。
19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采取以排污口治理和污水管网终端处理为主,对水污染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己取得显著效果。例如,污染有百余年历史的英国泰晤士河,经治理改善了水质,使多年不见的鱼类重新返回。
中国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污染源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结合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利用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对新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实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而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水源保护机构为协同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其基本管理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对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经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时候,其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提前申报,并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的同意。
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