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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巫溪县水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群众工作科)。
负责电文、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群众工作、纪检监察和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编制部门预算,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二)规计基建科。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市、县立项的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报送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经济定额和招投标工作;承担移民及后期扶持日常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
研究提出水利方面的政策建议,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定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窗口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审核重要水功能区的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控制意见,指导、监督入河口设置工作;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城镇污水管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四)水利科。
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电提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指导镇乡集中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和大中型灌区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及有关滑坡、泥石流预警工作;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
(六)安全法制科。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安全监管及考核、考评;负责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党员违纪违规案件;负责纪检监察其他日常工作。
巫溪县水务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
(一)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的职责划给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承接围垦河道审查和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三)取消由重庆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地方性水利规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乡镇供排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六)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指导水文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网点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定期报送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九)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全县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二)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排水工作;承担城乡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城镇污水管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加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十三)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承担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承担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
(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县移民局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及后期发展扶持工作。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理政提出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服务水利、造福人民”的总要求,在河南省水利斤、周口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与时俱进,
刘扬
男,中共党员,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工作。联系利民公司工作。
谭建军
男,中共党员,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主持党组工作;分管党建组织、建筑及房地产企业、建筑管理及统计、质量监督、建筑节能、招投标、行业培训、城建档案等工作。分管的科室(单位):建管科(开发办、岗培中心)、质监站(检测所)、节能科、招标科、城建档案室、工业园区建管所、红池坝建管所。
郑昌林
男,中共党员,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乡村规划建设、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机关建设与管理、帮乡扶贫、财务、计生、老龄等工作;联系农村移民集中居住点办公室、南部片区管委会工作。分管的科室(单位):办公室(财会室、督查室)、村镇科、老协。
杨风华
女,中共党员,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规划、项目统筹、测量、勘察设计、城市创建等工作。联系县城市建设公司工作。分管的科室(单位):规划科(规划馆)、重点办(宜居办)、设计室、测量队。联系县“四城一奖”办公室工作。
陈安嘉
男,中共党员,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利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利民公司日常工作;分管规划监察、旧城改造、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的科室(单位):利民公司、规划监察大队。联系县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杜 威
男,中共党员,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长。负责纪检、行风工作;分管建筑安全(含地灾、抗旱、防汛、防火等)、审批服务、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群团、群众、信访、综治、武装、网格联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分管的科室(单位):安管站、政工科、群众工作科、审批大厅窗口。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根据上述职责,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对外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规划科(测绘管理科、城乡建设重点办)
负责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审查、报批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规划、城市设计及相关专业规划;负责全县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方案审查、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严格审批规划项目和审批事项许可;负责全县规划行业管理;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规委会办公室和规划展览馆日常工作。负责本县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审查和报批;负责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负责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负责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参与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计划编制,负责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城乡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动态、前期工作进展及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筑管理科(城建备案办、城建开发办)
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市场准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许可、工程造价、工程担保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现场管理,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保险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职业资格;负责设计、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的准入管理;负责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康居工程项目管理。
(四)村镇科(城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编制小城镇和村镇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编制县城规划区外的镇、乡、村规划和建设管理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城规划区外的镇、乡、村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片区村镇建设管理所。
(五)建筑科技与节能科
贯彻执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节能技术认定工作;承担建筑节能审查;承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贯彻执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承担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