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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根承担西安市地下水、地热动态的监测;承担西安市范围内地面沉降、地裂缝的监测;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评估和防治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为行政决策提供监测数据和建议。 2100433B
一般来讲,环境监测机构是由同一级政府的环境主管部门设立,比如说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设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总站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工作上受环保部领导,所以环保部为方便管理,在部内设立监测司,管理和指导...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国家环保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系统达标要求的划分,环境监测站只有国家总站、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之分,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应该为一级站,宜宾市环...
各地有不同特色,拿我们单位来说,站长、书记、副站长、下面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技术职称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就这些了。
环境监测站实习报告
1 实习报告 一、实习时间 2010年 7月 25日至 2010年 10月 25日 二、实习地点 环境保护监测站 三、实习方式 自主实习 四、实习目的 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很重要的实践环节,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的必修课, 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 识,为我们以后更好地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专业 实习使我们更深入接触水样的处理过程,认识从水样的收集,监测,到撰写报告的 流程,看起来虽然简单,但是做起来就要非常的严谨,细心,不能有一点的差错。 从而强化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爱岗敬业的职 业品质,提高其业务素质,从而达到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要求,为学生毕业后承担 技术工作,生产工作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实习计划安排 1,熟悉监测站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有关监测站的基本资料。 2,熟悉污染物
环境监测站实习报告
环境监测站点观摩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单位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实习时间 :2011年 7月 4日 实习目的 :1、了解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2、了解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内容 3、了解环境监测方法、规章制度、技术规程 4、了解监测仪器装备与设施状况 实习内容 : 一、观摩前准备——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简介: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于 1979年 11月,系国家二级监测站, 隶属南京 市环境保护局,是具有环境监控职能的事业单位。 目前中心站在编 119人,高 级职称 27人,其中教授级高工 6人,中级职称 44人,技术人员比例为 88.6%。 中心站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局的要求,对全市水质、环境空气开展例行监 测,监测范围涵盖全市的水体质量、空气质量、噪声与振动、生态、土壤、固体 废弃物、核与辐射,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和部分重点企业在线监控, 负责全市重 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以及污染纠纷与仲裁监测。
成都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是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为预警预报、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科研工作;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化工作;参与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 2100433B
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西安泾渭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西安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西安市野生动物管理站
西安市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
西安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
西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西安市防治骊山滑坡办公室、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西安市勘察测绘院
西安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西安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主要职责
1、参与全县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全县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与地裂缝)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为全县地质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3、承担全县地质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
4、承办全县地质灾害测报及防治基础性、技术性业务,提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设置建议,为做好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5、起草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及汛期滑坡体安全的防、撤、抢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协调指导抓好灾后自救工作;
6、承担全县地质环境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
7、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数据资料的汇总、分析、储存和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定期提供地质环境状况的技术报告,编制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年报;
8、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向社会发布地质环境信息;承担全县地质遗迹整理、监测和保护工作;
9、承担矿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并提出治理建议;
10、承担地质灾害纠纷的调查、技术性界定,并提出仲裁建议;
11、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