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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房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业、测绘业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和行政监察。
2、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的综合管理,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主管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程造价和工程定额;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建设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根据国家规范的建设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和建筑制品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对建筑的抗震设防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直接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建筑材料检测、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造价;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3、承担全县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与建设工作;主管全县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集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会同县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居和古迹进行审查报批以及保护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报审和监护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评审等工作,发放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雕塑、广告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污水处理、燃气、城市建设档案、全县城建行政监察等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5、主管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房屋开发经营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规划和租售价格标准;直接管理全县城镇房屋产权产籍、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展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旧城区开发利用、房地产交易和评估、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白蚁防治;承办县房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
6、制订行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措施;管理全县建设技术市场,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及成果推广,指导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引进与开发;负责行业学会、协会的指导管理。
7、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和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8、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县外、省外、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房地产等业务。
9、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测绘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县内测绘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和计量工作;主管县内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和境内测绘任务的登记,管理全县地籍测绘工作和县内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测绘成果和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查报批。
10、负责城市维护费及其他城建资金的年度申报和计划安排;负责审核、收集、管理城建规费;负责局属单位财务核算、财务计划报批及审计工作。
11、负责行业各类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
该局先后荣获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先进单位、全省城乡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城乡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等荣誉号。
现年来,该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滨江生态花园城市为目标,强基础、扩规模、破难题,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全县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达40多平方公里;全县134个行政村规划和992个20户以上人口的自然村规划全面完成,全县规划覆盖率为100%,基本形成了立足长远、布局合理、重点突出、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
投入近10亿元,完善了城镇水、电、路、气、公园、生活污水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有效提升。迄今为止,城镇人均道路面积达22.41平方米;城镇供水普及率达9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城区绿地率达39.98%;绿地覆盖率达47.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83平方米。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新干县城乡建设局内设4个股室,下辖9个企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30余人。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徐州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承担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划给市城市管理局。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职责整合划入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