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产业、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资金使用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本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及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城乡发展的综合性、战略性、政策性研究;
负责全县城建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城镇建设和村镇综合开发建设。
(四)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
负责组织规划区内其他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或按规定权限审批;
负责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构)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管线实施规划管理,发放“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对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实施规划管理,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竣工条件核实;
负责对各类规划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负责全县规划、测绘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县内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并指导监督其建设和保护工作;
负责城乡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
(五)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制定近期建设计划;
负责城建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
(六)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
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
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的抗震设防。
(八)承担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措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项目实施;
负责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城镇供水、燃气热力、市政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等资质申报审核工作;
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负责对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
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级以上重点镇的建设。
(十)负责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房产业的行业管理、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及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房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公用事业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劳资人事及劳动就业保险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改革和改制工作。
(十六)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将原县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外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县城市管理局。
(三)将县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指导协调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六)加强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职责。
(七)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起草局重要文稿;
负责文书处理、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文书档案;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
负责系统内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应急、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编制全系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本系统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各项业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审计股
组织协调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建设事业及行业的年度发展和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的资金调度和管理;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资金、重大经济活动和国有资产变更的专项审计;负责局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参与拟定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行业规范性文件; 负责房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公用事业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城乡建设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城建系统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业的教育培训、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政策咨询以及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住房保障股
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组织建设并管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五)城乡规划股(对外挂“远安县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和监督实施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上级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审工作;
负责城乡景观规划;负责城乡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省政府公布的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总规、控规、重大项目修规及建筑方案的审核;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全县乡镇村庄规划、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报批、实施和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
指导监督全县城乡规划执法工作。负责城镇规划设计单位、测量测绘单位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发放“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测绘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
负责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城乡建设股
负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县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的协调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建设统计工作。
(七)城镇管理股
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燃气、市政桥梁、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
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城镇供水、燃气热力、市政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等资质申报审核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污水处理工作;
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城市防汛的管理工作。
(八)建筑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拟定和监督执行建筑市场行为、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调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负责建筑科技信息的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竣工验收备案;负责预防与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
负责建筑施工和建筑安装企业、勘察设计、建筑制品企业、室内外装饰装修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申报审核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房产业的行业管理、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九)招标投标管理股(对外保留“远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全县招投标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对报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及时提供报建信息和对外发布招标信息;负责审查建设业主发包资格和发包申请以及受委托发包的中介机构资质,负责审查招标文件和投标企业资质;负责审查标底,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核发《中标通知书》;
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负责招标投标项目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审查。
(十)县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贯彻执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与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中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围绕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总目标做好新型墙材、节能建筑的推广与应用工作;组织收缴、管理和监督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参与审核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处理违反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行为;
负责组织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同有关部门最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
机关党组织、工会 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另暂保留事业编制4名作为过渡,逐步调整。其中 : 局长 1 名 , 副局长 3 名 ,总工程师 1 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
(一)城市涉水事务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县水利水电局负责城区堤防建设及水利设施维护,指导城市节水业务工作。
(二)将远安县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远安县房产管理局。
(三)将远安县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更名为远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四)远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
(五)保留远安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远安县建设工程检测站、远安县城建档案馆、远安县测绘管理站、远安县建设工程监理站、远安县城镇规划设计室、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远安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远安县房屋安全鉴定所、远安县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事业单位。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封面
远安县水利志
《远安县水利志》历届编纂委员会成员
2006年10月20日调整后成员
2007年8月6日调整后成员
《远安县水利志》编辑人员
图片
远安县行政区划图
远安县水系图
远安县主要水利水电工程图
远安县水土保持成果图
1978年2月,原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前中)视察远安
2002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左一)视察远安县城区防洪工程。
国家发改委稽察办特派员黄建中(右三)、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张感山(右二)在远安县检查调研饮水安全工程
市政府副市长廖达凤(右一)在县委书记刘学甫(右二)、副县长李宏华(右三)的陪同下检查远安县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张业发(右三)检查远安县饮水安全工程
县委书记刘学甫(右二)、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杨卫华(右三)、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宏华(左二)检查饮水安全工程
县长郑廷贵(右二)到旧县镇检查安全饮水工程
省水利厅水保处领导到远安县调研小流域治理
天福庙水库
晓坪水库
友谊水库
鸣凤城区橡胶坝
东干渠马渡河大坝
末级渠
东干渠九子溪渡槽
安鹿水渠
鹿苑引水渠
城区沮西河滩治理工程
麻羊河滩治理工程
饮用水源
净化站
洁毒设备
混凝、沉淀、过滤池
竹杆井取水
天河水窖
天河水窖
玄庙观电站全景
庙儿岗电站
棚镇变电站
马渡河小流域治理工程
打湿旗小流域治理工程
马渡河小流域治理工程
洋坪镇马渡河流域治理工程
鸣凤城区防洪堤
湖北省利用日元贷款城市防洪项目工作会
附图:荣誉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水利自然环境
第一章 地质地貌
第一节 地质
第二节 地貌
第三节 土壤
第二章 气象水文
第一节 气候特征
第二节 雨情
第三节 水情
第三章 河流水系
第一节 沮河水系
第二节 漳河水系
第三节 西河水系
第四章 水资源
第一节 地表水
第二节 地下水
第三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节 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第五节 水资源费征收
第二篇 防汛抗灾
第一章 水旱灾害
第一节 水灾
第二节 旱灾
第三节 雹灾
第二章 防汛抗灾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防汛措施
第三节 雨情、水情传递
第四节 防汛费征收
第五节 劳力器材
第三章 抗灾纪实
第一节 1935年抗洪
第二节 1954年抗洪
第三节 1958年抗洪
第四节 1978年抗旱
第五节 1981年抗旱
第六节 1984年抗洪
第七节 1988年抗旱
第八节 1990年抗洪
第九节 1995年抗旱
第十节 1999年抗旱
第十一节 2004年抗击雹灾
第十二节 2005抗旱
第三篇 防洪工程
第一章 河道防洪工程
第一节 鸣凤城区防洪工程
第二节 徐家庄防洪堤
第三节 安鹿防洪堤
第四节 汪家防洪堤
第五节 慈化防洪堤
第六节 五龙护岸工程
第七节 观东沮河护岸工程
第八节 鹿苑河董家河护岸工程
第九节 晓坪集镇叉子坪防洪墙工程
第十节 花林寺镇排洪沟整治工程
第十一节 旧县陈家堡河岸整治
第二章 河道整治工程
第一节 五里河改河工程
第二节 罗汉峪沟改道工程
第三节 旧县河改河工程
第四节 三道河改河工程
第五节 三孔河改河工程
第六节 贾家寺沟改河灭螺工程
第七节 董家改河工程
第八节 鸣凤城区沮西河滩治理工程
第四篇 水利工程
第一章 蓄水工程
第一节 堰塘
第二节 水库
第二章 引水工程
第一节 建国前的引水工程
第二节 建国后的引水工程
第三章 提水工程
第一节 传统提水工具
第二节 水轮泵站
第三节 机械 电动提水
第四节 喷灌
第五节 节水灌溉
第四章 水土保持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水土流失分布
第三节 水土流失治理
第五章 人畜饮水工程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城镇饮水
第三节 农村饮水
第六章 水利工程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工程管理
第三节 灌溉管理
第七章 水产生产
第一节 水域及鱼类资源
第二节 成鱼养殖
第三节 科学养殖技术试验
第四节 鱼种生产
第五节 水电系统渔业生产
第六节 渔政管理
第五篇 水电开发利用
第一章 火力发电
第一节 新华发电厂的修建
第二节 经济效益
第二章 水电开发利用
第一节 水力发电
第二节 电网建设
第三节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
第三章 小水电经营管理
第一节 小水电管理机构
第二节 小水电经营与管理
第三节 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节 用户转移与电费欠交
第六篇 水利经济
第一章 综合经营
第一节 商业
第二节 集镇供水
第三节 养殖业
第四节 种植业
第五节 加工业
第六节 乡镇水电管理站综合楼建设
第二章 投资与效益
第一节 建国前的投资
第二节 建国后的投资
第三节 投资效益
第七篇 机构与法制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水利水电局机构
第二节 局属二级单位
第三节 水利系统党组织
第四节 水利系统群团组织
第二章 水利法制建设
第一节 水政法制机构建设
第二节 水政执法及效果
第三章 水利体制改革
第一节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
第二节 农民管水用水协会
第三节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第四章 水事纠纷
第一节 远安县、南漳县漳河纷争
第二节 当阳黄家湾电站拦河坝对远安县造成淹没损失纠纷
第三节 当阳巩河水库淹没远安县两河、银子两村纠纷
第四节 东干渠灌溉与发电用水矛盾及其解决办法
第五节 南漳县峡口电站对远安县不利影响的处理
第五章 水利移民
第一节 天福庙水库移民
第二节 玄庙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第三节 其它工程移民
第八篇 人物 艺文
第一章 人物
第一节 人物传
第二节 人物简介
第三节 人物名表
第二章 艺文
第一节 古诗词 咏沮江
第二节 民歌
第三节 碑记
附录
一、法律法规摘要
二、重要文献辑存
三、回忆录选载
后记
版权页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3月10日,在全国第37个植树节来临之际,远安县住建局三万工作组带领系统30余名干部职工来到茅坪场镇龙河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身体力行绿化家园。
植树现场有的移苗扶苗,有的挥锹铲土,有的踩土压实,好不热闹,忙忙碌碌的身影和热火朝天的干劲,迅速掀起了“绿满远安”行动小高潮。经历大半天的紧张忙碌,共栽植紫薇、桂花等1000余株,面积近4000平方米,其余苗木随后也发放到村民手中。
自活动启动以来,县住建局三万工作组狠抓落实,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实地察看确定绿化方案。同时利用春节前后、“义务植树月”等有利时机宣传,多次邀请园林局、七彩园林技术员现场为村民讲解种植技术,激发村民积极性。下一步,工作组将协助龙河村完成公路沿线及“四旁”植树工作,将“绿满荆楚”真正落实到“绿满龙河”,为远安县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绿色全覆盖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远安县水利志》的编纂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地记述远安县水利、水电、水保、水产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起到存史和资治的作用。 二、本志断限为1949年~2005年,部分章节根据需要适当上溯和下延。取事上起清顺治十四年(公元1775年),下至公元2005年,重点记述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二十一世纪初这50余年远安县在水利、水电、水保、水产方面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