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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引黄济青工程保护范围:输水河从工程管理范围外沿(即地界线)至河口内沿外侧各200米;联合沟、昌平河、大喜屯沟、白沙河、清水河、小新河、大沽河、桃源河等倒虹吸,从倒虹吸中心线至中心线两侧各200米;棘洪滩水库,从工程管理范围外沿(即地界线)至水库大坝导渗沟外沿以外300米;亭口泵站、棘洪滩泵站,从水工建筑物外沿以外200米。
引黄济青工程在经济上,根据青岛市估算,该工程将为青岛增加经济效益300多亿元,使高氟、咸水区的居民喝上了正常水,为渠道博兴县提供农灌用水近10亿立方米,沿途城乡也得到61亿多立方米的供水,可增加粮食5.1亿多公斤。在地理上,有效地补偿了地下水,回灌补源6亿多立方米,防治了海水内侵的危害。
1989年建成通水至1991年,两年时间共运行233天,从黄河调水53789万立方米,向青岛棘洪滩水库送水15532万立方米,为博兴县供水11214万立方米,为沿线农业供水13530万立方米。基本满足了青岛市的需水要求。
到2019年,引黄济青工程累计向青岛市区及其西部地区供水44亿余立方米,特别是2015-2018年,胶东地区遭遇持续严重干旱,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供水2.74亿立方米、4.8亿立方米、5.3亿立方米、3.94亿立方米,有效地保障了青岛市用水需求。引黄济青工程为青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
2014年,由山东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进行改扩建工程,主要是泵站、渠道的改造,还有棘洪滩水库大坝护坡的改造,以提高向青岛输水的能力和效率。从2015年开工,分两期实施,一期已完工,二期2020年完成竣工验收。设计供水能力将由原来的30万立方米/日增加至71.9万立方米/日。原来设计供水一年只供三个月,主要是冬季供水。改扩建后,变成常年供水。
改扩建引黄济青工程配套设施也成为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的一部分。即为保证胶东地区供水,山东省实施的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这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山东“T”字型调水大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自滨州市打渔张引黄闸引取黄河水,途经滨州、东营、潍坊、青岛、烟台、威海6市16县市区,输水线路总长482公里,其中利用原有引黄济青工程172.5公里。工程近期以黄河水为水源,设计年调水量1.43亿立方米,远期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成后,以长江水为水源,设计年调水量3.83亿立方米。2003年12月19日,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在招远市辛庄泵站工地开工。2014正式建成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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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引黄济青工程于1986年4月15日破土动工。截止到1986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开工的工程包括:桃源河改道,棘洪滩水库、穿输水河倒虹吸、泵站等40处单项工程和迁占补偿工作,共完成土石方195.7万立方米,建成中、小型建筑物7座。
首先实施的是桃源河改道工程。1986年4月,“引黄济青”工程计划在桃源河原河道的赵家堰一带建棘洪滩水库,故将在胶济铁路以南一段河道向西迁移改道。重挖新河从赵家堰铁路桥处,经小新河东侧在魏家庄西归原河道。济南军区5000余名官兵仍按1975年规划施工土方工程,国家投资111万元。历时4个月,投工60万个,挖填土方130万立方米,修了一条长7.73公里、河底宽50~60米、河口宽110米的新河道。由胶州市和即墨县负责施工胶青公路桥、泵站公路桥、马家庄和辛家屋子生产桥。至1987年,桃源河左岸堤防可达5年一遇防洪标准,右岸堤防洪能力尚不足3年一遇。
1987年,计划投资1.9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亿元;安排工程158项,完成或基本完成的138项,其余20多项较大型工程需跨年度继续施工;全年完成工程量450万立方米,混凝土10万立方米,工日300万个。已建成的工程质量比较好,达到或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在工程质量大检查中,检查100个项目,混凝土强度指标达到100%,质量合格率达到96.6%,其中优良率达86.6%。移民安置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崂山、即墨、胶州3县市绝大多数移民搬进新居,新扶持移民的13个工副业项目业已开工,有的建成投产。
1988年,完成投资2.7亿元,建成各类建筑物近200座;输水河开挖210公里,衬砌70公里。其中,东营市广饶县境内工程提前一年竣工。1986年至1988年,累计完成投资5.6亿元,占总投资的70%,完成和基本完成泵站、倒虹吸、桥、涵、闸等建筑物350多座,占工程总数的85%,输水河开挖完成84%,优质工程率达85%。棘洪滩水库以下工程,也有较大进展,青岛市区水厂基本建成,市区管网完成40公里。总的看,经过紧张施工,整个工程初具规模。
工程历经3年零7个月的艰苦施工,于1989年10月16日试通水成功,到年底已放水7000万立米。这项工程共挖砌、修建输水干渠253.2公里,建筑物455座,完成土石方5500万立米,砌石60万立米,混凝土75万立方米,使用钢材7.05万吨,木材5.23万立米,水泥35万吨。在山东省水利和市政工程建设史上开创了新的纪录。
其中棘洪滩水库至白沙河新水厂之间的1900米隧洞工程,由于工期紧、石质差、渗水塌方多,原地方承包单位中途退出。北海舰队某部主动承担了这一紧急、艰巨任务。为抢工期,施工部队放弃春节假日,连续打钻爆破,苦干巧干,创造了爆破10万炮无事故和日进度15米的高纪录,按时完成了任务,保证了引黄济青工程如期竣工。
引黄济青工程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关心,李鹏、万里、钱正英等领导同志多次过问工程情况,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物资部、国家建行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曾多次到工地视察,并对工程所需物资、资金等给予了重点保证。山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同志更是把引黄济青工程建设当做造福人民的大事来抓,在各方面给予了支持,沿线各市地领导也都把工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不少领导同志还到工程第一线参加劳动。
据统计有200多个专业队伍,1000多名施工指挥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了引黄济青的建设,施工高潮期,沿线近百万群众参加了劳动。引黄济青工程采取了“任务切块、投资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施工办法,并大胆引用了先进技术,其中:“等容量控制”先进技术在国内属首次使用;250公里输水河道采用8种形式进行全衬砌,在国内也属首例;30多条河道采用立体交叉全封闭倒虹吸,较好地防止了水污染;对水库采用砖质土做沁渗墙,也是水利建设史上的大胆尝试。引黄济青工程各项建筑经过几次大检查,优良率达96%,混凝土合格率达100%,达到设计要求,受到有关专家和领导好评,被国务院赞誉为“速度快、质量好、投资省”。
工程建成后,举行了通水典礼和表彰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谷牧、水利部部长杨振怀、省顾委主任梁步庭、中顾委委员苏毅然为工程通水剪彩。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赵志浩出席了剪彩仪式和表彰会并讲了话。国务院发来贺电、李鹏总理为工程题词:“造福人民的工程”。万里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也分别打来了电话、电报,对工程建成通水表示热烈祝贺,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引黄济青指挥部,对为引黄济青做出贡献的46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锦旗。
1989年12月份《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办法》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实施。
1991年12月,根据国家计委的意见,组成由水利部、建设部、建设银行总行及省直属有关部门等单位参加的验收委员会,对山东境内国家“七五”重点水利工程、建国以来省内规模最大的水利和市政建设工程--引黄济青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委员会从打渔张开始检查了输水干渠、泵站、棘洪滩水库以上的水源工程、水库以下的供水工程,检查了设计结果,经验收工程建设属于国内领先水平,合格率100%,优良率93.4%。工程总体设计获水利部优秀设计一等奖,输水、沉沙研究获1991年水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1982年1月,为解决青岛市水源紧缺状况,国家城建总局会同山东省有关部门,在青岛召开“青岛市水资源研究讨论会”上提出“引黄济青”工程设想。
1982年2月,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提出《引黄济青工程查勘计划》,组成13人的规划设计组,对输水路线进行查勘。7月,省府向国家计委呈报《青岛市供水工程计划任务书》。
1982年9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委)、水利电力部(以下简称水电部),于1982年3月和城乡建设环保部(以下简称建设部)联合考查后,认为“从黄河调水是解决青岛市供水的重要途径”。
1984年7月4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万里、胡启立、李鹏及有关部委的专家、学者乘直升飞机视察了黄河,听取了水电部长钱正英关于引黄济青方案的汇报。指出:引黄济青采用明渠方案好,综合效益大。并要求当年9月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邀请全国专家进行论证。
1984年8月8日,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指挥部成立,副省长卢洪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马麟等4人任副指挥,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孙贻让任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马麟兼办公室主任。
1984年9月15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省水利厅提出的增加青岛每日供水55万吨的规划方案,确定对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引黄济青工程设计组完成的《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由卢洪、朱奇民定稿,并负责开好论证会。
1984年9月23-26日,山东水利学会受中国水利学会委托,在青岛市召开引黄济青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引黄济青势在必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方案是切实可行的,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
1984年10月,山东省政府将《山东省引黄济青设计任务书》呈报国务院,10月29-31日,水电部会同国家计委、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了审查会,初审确定近日向青岛市区日供水55万立方米。后鉴于国家财力、物力限制,将供水规模缩小为日供水30万立方米。核增投资1.0亿元,整个工程核定控制投资12.50亿元。
1985年1月,国务院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引黄济青工程,指示要对明渠和管道方案做进一步比较。5月,国家计委下达《关于请进一步论证引黄济青方案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根据年初国务院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引黄济青方案的比较、论证工作。
1985年4月,著名水利学家、清华大学原副校长张光斗教授,受国家计委委托来山东及青岛对引黄济青工程实地考查、论证。
1985年7月,山东省政府又将《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修正设计任务书》呈报国务院。国家计委按照国务院批示,会同水电部、建设部,并邀请有关专家审查了修正设计任务书,9月向国务院呈报了审批请示。
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国家计委于10月18日正式批准了引黄济青工程设计方案,把该工程作为关系青岛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作为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计划,由山东省政府执行。工程总投资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拨改贷)5亿元,山东省自筹3亿元,后概算调整为9.53亿元。
1985年12月10日,《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初步设计》全部完成,由省水利厅上报省人民政府。
1985年12月25-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商同水电部、建设部在济南齐鲁宾馆召开《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卢洪副省长主持会议。会议认为《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初步设计》符合国务院对《山东省引黄济青修正设计任务书》的批复精神,其设计深度和广度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设计的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工艺流程等是合理的、可行的。
1986年4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在青岛八大关小礼堂仔细察看了引黄济青工程示意图,并和省、市领导及水利专家一起研究工程建设,要求集思广益付诸实施。
青岛地处山东半岛东南部,是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海滨旅游胜地,经济总量、人均GDP指标和综合竞争力位居山东省首位。受自然和地理条件限制,青岛属水资源短缺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占全国平均值的11%。20世纪80年代,因降水偏少、水资源短缺,青岛市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导致海水入侵,水生态破坏严重,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形势非常非常严峻。
1979年7月26-31日,邓小平同志到青岛视察。期间,他偶然发现有消防车往疗养区送水。针对青岛的缺水情况,邓小平指出:青岛市连水都缺,搞开放、旅游是不行的,要赶快解决缺水的问题。
面对青岛市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为彻底扭转青岛地区水资源短缺困局,决策者的目光投向黄河。兴建跨流域调水工程,将黄河水引到青岛,从根本上解决青岛水危机,逐渐进入党和政府的决策层面,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由此诞生。
引黄济青是远距离、跨流域调引黄河水的大型水利、市政供水工程,整个工程横跨胶东半岛,途经滨州、东营、潍坊、青岛4个市(地)和博兴、广饶、寿光、寒亭、昌邑、高密、平度、胶州、即墨、崂山10个县(市),跨越小清河、潍河、胶莱河、大沽河等30多条河流,从打渔张引黄闸沉沙池出水口至崂山区白沙河净水厂,全长274.81公里(数据各类资料有差异,山东省年鉴1987记为:输水线路全长291.14公里,其中棘洪滩水库以上为明渠,长253.14公里,水库以下为管道,长38公里。 )。
工程特点是战线长、项目多、数量大、工期紧、施工难。沿线大部分地区是咸水区,属海陆交互地层,流沙多、渗漏大。该工程主要由水源工程(棘洪滩水库以上部分)和供水工程(水库以下部分)组成。
包括渠首引水、沉沙工程、输水河、建筑物及调蓄水库。
渠首从黄河下游打渔张原有引水闸引水,在总干渠右岸,离引水闸下游150米处新建进水闸。 引水流量45秒立方米,年引水总量2.43亿立方米,建成后将增加青岛市日供水量30万吨,全年增加供水量1.09亿立方米。
在博兴县境内打渔张引水闸下游,开挖9条沉沙渠,总面积36平方公里。采取自流与扬水相结合方式,经过输沙渠进入沉沙池沉淀。
输水河,由博兴县沉沙池出口,引水渠首设在黄河下游博兴县打渔张险工处,东南行,经宋庄泵站、王耨泵站、亭口泵站,到即墨县(区)桥西头村西北入棘洪滩水库,全长252.81公里。其中利用小清河分洪道子槽36公里,关沟河5.7公里。输水河多采用混凝土板、塑料薄膜和粘土衬砌,以防渗漏。河槽比降一般为1/15000-1/20000,最大1/6000。
输水河建倒虹34座,渡槽2座,总长5500米;穿输水河倒虹72座,总长2000米;跨河渡槽11座,总长500米;涵闸工程85座,泵站5座(打渔张、宋庄、王耨、亭口、棘洪滩),总装机2.41万千瓦,总扬程38.01-45.02米;建穿过铁路、公路、河流和生产道路的桥梁248座。
棘洪滩调蓄水库,位于即墨、城阳和胶州3市(区)交界处,蓄水面积14.42平方公里,围坝长14.23公里,设计水位14.2米,总库容1.46亿立方米,建设资金1.4亿元,调蓄库容1.11亿立方米,最大坝高15.24米,坝顶宽8米。放水洞及泄水洞,设计流量分别为5.4立方米每秒和124立方米每秒。
供水工程主要有:从棘洪滩水库至白沙河净水厂输水管道22公里(山东省年鉴1987记作:水库以下为管道,长38公里),其中隧洞1.8公里,增压泵站1座,装机2170千瓦;穿河倒虹2座;净水厂1座,设计净化能力36万立方米;铺设由净水厂到青岛市区的输水干管54公里。
净水厂,即白沙河水厂南厂,是引黄济青工程的配套枢纽工程,1987年12月动工兴建,1989年12月10日建成通水。该厂位于崂山区仙家寨村西,小白干路南侧。主要建筑物有:9万立方米/日反应沉淀池4座;18万立方米/日滤站2座;7500立方米清水池2座;36万立方米/日二级泵房1座;加矾间、加氯间各1座;冲洗泵房1座;排污回收泵房1座;35千伏安总降压站1座;以及中心调度室、中心化验室和综合办公楼等辅助设施。
1990年,白沙河水厂南厂全年供水量为8513.5万立方米(含北厂送水量),占全市年送水总量的85.4%,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65%。
输变电工程主要有合建、配套220千伏变电站各1座,110千伏变电站1座,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架设36-220千伏输电线路366公里,10千伏及6千伏输电线路240公里。
安装建设一点多址和微波通信自动化工程。数字微波干线设12个站,其中终端站2个,分路站7个,再生中继站2个,直放中继站1个,线路全长397公里。全网设5个一点多址无线系统中心站,39个外围站。工程初期输水运行采用常规控制,随着工程配套的完善,逐步过渡到闭环自动控制。
引黄济青工程共完成土石方5500万立方米,砌石60万立方米,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75万立方米。使用钢材7.05万吨,水泥35万吨,木材5.23万立方米。永久性占地6.3万亩,移民3264人,工程总投资9.6亿元。工程总体设计由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负责,参加工程设计的单位有省内外30余家设计院所。工程设计获国家金奖,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质工程。
青岛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从1989年12月开始,即在棘洪滩水库进水口和放水口两个断面每月一次监测35项水质理化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棘洪滩水库1989-2003年水质质量等级都为Ⅱ级良好级以上;通过对水质富营养化的重要指标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氮、总磷和透明度进行评价,棘洪滩水库始终处于中营养状态。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从1990年11月开始,阶段性地在棘洪滩水库进水口和放水口进行浮游藻类监测。通过对藻类总数、种群结构和优势种类的综合分析后认为,棘洪滩水库水质始终处于中营养状态。青岛市水环境监测中心从1999年4月起,每旬一次监测水质综合指数,结果为:至2003年12月,水资源质量Ⅰ级、是水质优良的供水源地占62%;水资源质量Ⅱ级、是水质良好的供水源地占38%。
管好引黄济青工程 造福齐鲁人民
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管理难度大的工程。该局全体干部职工为搞好工程管理,群策群力,出主意,想办法,从而使引黄济青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 领导重视是搞好工程管理的基础 工程转入管理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工程管理,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靠上抓,成立工程管理检查组,并出台向工程管理倾斜的政策。
第一条 为了加强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我省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引黄济青工程水源工程部分的各类工程及设施。惠民、东营、潍坊、青岛等市(地)引黄济青工程周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前款所称水源工程部分,系指自打渔张引黄闸至棘洪滩水库放水闸(含该放水闸)之间的引黄济青工程。
棘洪滩水库放水闸以下的供水工程部分,按青岛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管理。
第三条 引黄济青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引黄济青工程的保护、管理,实行责任制。
第四条 引黄济青工程供水,首先确保青岛市城市用水,统筹兼顾工程沿线农业用水和高氟区人畜饮水的需要。
第五条 引黄济青工程实行计划供水、有偿供水。
第六条 引黄济青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工程管理负有重要责任,应积极支持工程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行使其职权,管好、用好所管理的工程及其设施。
第七条 引黄济青工程及设施,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工程沿线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工程及设施,都有权制止和检举、控告毁坏工程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引黄济青工程实行计划供水。
(一)用水单位应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并向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分局提出用水申请。
(二)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分局应根据各单位的用水申请和水源条件,编制本分局的年度供水计划,报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审核。
(三)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应根据各分局的年度供水计划和水源条件,编制省引黄济青工程年度供水计划,提交省引黄济青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水计划是工程运行的基本依据。计划的修改,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管理单位与用水单位应根据经批准的供水计划,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并严格履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供水计划,违反供、用水合同。
第二十四条 引黄济青工程的水费,按照凭票供水、预售水票、按方收费的办法计收。
对城市供水实行征收年基本水费的办法。
水费标准及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经省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 凡已使用引黄济青工程供水的单位,应退换原挤占农业用水的水源,以便充分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
第八条 省政府设立引黄济青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引黄济青工程管理的重大问题。
省引黄济青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
第九条 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负责引黄济青工程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编制引黄济青工程调水、供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提交省引黄济青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承担省引黄济青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领导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多种经营等项工作;
(五)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核定与控制经费收支;
(六)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分局及管理处,按照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所是引黄济青工程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引黄济青工程的涵、闸、泵站、水库等重要工程,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或水改监察队伍。
引黄济青工程设置的公安派出所,受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和当地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当地公安部门领导为主,负责维护工程的治安秩序,确保工程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