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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组织实施营口市地籍调查、地籍测绘、地籍图绘制、地籍资料数据库建设及技术业务的培训工作;负责为建设用地、土地登记等提供地籍调查资料、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指导营口市地籍资料的定期变更,实施地籍勘测规划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地籍管理的先进科学技术、理论、政策、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工作及营口市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城市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地籍信息的公开查询;负责土地储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勘测定界工作,为土地管理、法规监察提供强制技术检验测试、鉴定等服务工作;负责营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营口市综合定级图的编制工作,营口市基准地价制定和修定的相关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矿产地质调查及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建立营口市矿产资源数据库;为营口市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承揽各类地质测绘业务,编制矿山企业办矿、开采、管理、闭坑所需的地质资料;为探矿权、采矿权的拍卖提供基础探矿目标区,为矿山企业“三率”考核、生产管理、储量测算、地质监测等提供技术咨询;受上级部门委托,承担土地勘测定界及工程、地形测绘,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国土资源调查的相关业务。
营口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负责监督检查营口市辖区内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对土地、矿产资源审批后的跟踪监察;负责规范和维护营口市辖区内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秩序;配合司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执行;执行市政府、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执法监察工作。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区土地开发利用计划,通过统一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将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破产企业土地、未确权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进行储备;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负责市区内一级土地市场土地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负责市区内二级土地市场的交易和土地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负责筹措、管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及相关费用收取工作。
营口市征地整理中心
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征地补充耕地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编制工作及招投标工作、工程管理工作、技术复核工作;负责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具体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征地项目的征地补偿协议的签定、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监督指导工作。
营口市黄金公司
行使对营口地区黄金生产与开发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本地区黄金生产近期与长期规划;组织完成本地的黄金产量计划;负责本地区的黄金矿山技术咨询,生产管理及有关法规的监督、检查、指导;发放、检验黄金矿山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协调本地区黄金生产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局直单位党的建设和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工会、团组织)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对口协商的协调及社区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外事工作,推广科技成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事务。
财务科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有关工作;对系统各项行政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法规监察科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市民投诉和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听证以及行政诉讼事宜。
规划科
负责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和审核市(县)、区国土资源相关规划;贯彻落实土地供应政策,编制管理全市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政策涉及国土资源领域问题的研究;研究全市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承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地籍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土地调查、监测、统计工作;承担市本级土地登记工作;执行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有关规定,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各市(县)、区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土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市(县)、区地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土地利用科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以及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基准地价的制定及更新调整,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负责对全市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以及土地评估报告备案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耕地保护科
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负责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并征用的审查报批及批后管理工作;会同财务科承担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负责临时占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矿产开发储量管理科
组织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及保护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依法调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争议纠纷;贯彻执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等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
地质环境科
负责地质环境监管、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编制及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指导市(县)、区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研究。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营口市国土局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秩序的责任;拟订并贯彻实施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政策措施,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补充制定相应的规程、规范细则。指导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全市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各市(县)、区及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核各市(县)、区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的供应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的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审定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结果确认;负责全市地质调查综合统一管理。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并管理资金使用;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为直属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和出让准备工作,中心内设3个股:综合股、土地收购股、土地储备出让股,主要职责有:一、根据全市...
国土资源局是行政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所属的一个办事机构,在国土资源局工作并加入单位编制的人都是干部,就是现在我们说的公务员。人事制度和工资都按《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站前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西市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老边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沿海产业基地(沿海新区)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熊岳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南楼分局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仙人岛新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分局(筹建)
以单位的工作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按地籍管理程序,组织地籍调查,建立地籍档莱;确定土地权属,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展地籍复查,履行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受市局委托,审批临时用地和民宅新建、翻建、扩建用地以及短期土地出租;搞好土地动态监测,做到地动我知,清理土地隐形市场;依照有关规定,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营口市的铝材生产厂家而命名。
一、直属事业单位
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营口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营口港引航站
营口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
营口市交通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营口市交通局航道管理处
营口市公路工程公司
营口市交通勘测设计院
营口市口岸干部培训中心
二、直属企业单位
营口市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市运输有限公司
营口市第二运输有限公司
营口市长途旅游运输总公司
营口市交通工程技术监理咨询中心
营政办发〔2018〕53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对标先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对标先进工作实施方案》业经2018年12月7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