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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坚 1986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到财政部税务总局政研处工作。先后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外室副主任、理论政策室副主任,现为理论政策室负责人,研究员。兼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土地学会理事,为国内多所知名大学的兼职教授。
长期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与税收政策,在税收理论、税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方面具有多项研究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新税收原理》(1998年,中国物价出版社)、《现代财经导论》(2000年中国经济出版社)、《税收征管法研究》(2002年中国财经出版社)等著作;在《财贸经济》、《宏观经济研究》、《税务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其研究成果“分税制的基本特征和实施模式”、“论税利有别”(合作)、“遗产税制度比较研究”等获全国税务系统科研成果评选一等奖。
《中国房地产税制》全面分析了中国房地产税的历史沿革,以及中国房地产开发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税收政策;对2000年以来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控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改革和完善中国房地产税收的方向和政策设想。并通过国际比较,介绍国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房地产税制,以期为我国房地产税制建设提供参考。
此外,还从房地产价值评估的角度,提出了房地产税收评估的基本方法。《中国房地产税制》的特点是系统分析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与规律;深刻探讨了中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详细提出了下一步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政策规定;以及对房地产企业及个人纳税人的影响。是近些年少有的系统研究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专著。
导论
第1章 中国房地产税收的历史沿革
第2章 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分析(上)——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政策
第3章 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分析(下)——房地产交易和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
第4章 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调控效应
第5章 房地产税制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第6章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目标与政策
第7章 完善房地产税价值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附录 2000年以来按时间顺序出台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
后记2100433B
您好 一些资料 希望对您有帮助 谢谢采纳世邦魏理仕:2007年第三季中国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尽管市场放缓有所警示及中央政府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举措已陆续实施,中国房地产市场在2007年第三季度仍然保...
区别一:日本的房产可以私有。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住宅不可以私有,通常规定有70年的借地权。日本是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是可以私有的。区别二:日本的房产附带装修。在日本,房屋是附带装修(厕...
依据1998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的市场形势,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阶段。以2005年为分割点,20世纪90年代末至2004年是快速增长期;2005-2012年是波动增长期。这两个增长阶段与我国的调控政策也息息...
[硕士]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
[硕士]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学位年度】2009 【摘要】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已经酝酿了多年,但是房地产税制中最主要的物业税一直停留在空转的阶段,迟迟没有实现“空转实”,其他税种的改革也一直没有全面展开。随着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
入世带来的压力是旧税制改革的动力之一。
加入WTO之后对中国税收的影响,会通过贸易这个纽带传递到中国的税制变革上,在市场经济国家所广为接受并且长期通行的一套税收的理念及其运行规则,也要随之带入中国,这对中国的传统理念及其运行规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国目前的税收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所以税改的重点将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刘曾参与中国税制改革方案制定工作。
“增值税设计向欧洲方式靠拢”不仅仅意味着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将被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以鼓励企业的投资,而且还将使更多的行业被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农牧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房地产业以及社会服务业,以前没有纳入增值税的课税范围的将被包容进去。这可能会增加相关企业税负。
目前中国的企业所得税还是两张面孔,对内一套,对外一套。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都是33%,但是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实际上外资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这等于把内资企业放在不平等的位置。两税合并后的统一税率,尚无定论,但不会超过30%,为照顾外商实际利益和平稳过渡,两税合并不排除分步并轨或一段时间内保留一定优惠待遇的实施方式。
化妆品和护肤品等现在不再代表消费阶层的商品将从消费税中剔除,但如果你要买一艘游艇,那就对不住你了。消费税的消费对象是奢侈品;另外一类是政府政策上想予以控制、限制的一类特殊消费品。
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改后增长最快的税种,8年来平均增幅达48%,200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995.99亿元,但仅占2001年全国税收总额的6.6%。有专家推算,个税税金漏洞至少在1000亿元以上。
本来个人收入调节税并非针对普通百姓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配制度由过去的国家拿大头,个人拿小头发展为现在的个人拿大头,国家、集体拿小头。但个税的结构调整并没有反映出分配结构的变化,税法的立法滞后了。
最近的查税风暴就是针对中国个税的流失而发生的,个人收入的多元化,支付过程中现金量过大,征管手段相对落后,都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中国个税的缺陷是税制本身缺陷和征收制度的缺陷。税制缺陷表现在对富人收入的监控上没有健全的制度。其次,在个税征收管理的制度上,中国目前采取分类分项征收税制,这个措施的好处在于不容易逃税,但弊端是多次征收造成免税量很大。而国外采取的是综合征收方法,把收入放在一起,统一收税。
中国现行的税制将收入分成11类,按不同税率征税,也使同样数额的收入因其来源不同而税收不同,也就是说赚同样多的钱,交不一样的税。如果采取综合征收办法,可以避免这种不公平。
1994年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取得的最大成效,就是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税制改革后,税收已成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此后,我们又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税制,特别是针对税收征管体制滞后于税制的状况,加快了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一个健康有效的税制,必须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来保证实施。1998年以来,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以“金税工程”为主要手段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的建设运用,建立海关缉私警察制度,这对于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走私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批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税收征管力度加强,保证了税收持续大幅度增长。2002年全国税收收入(此为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已冲减了出口退税部分)比1993年增长了3.14倍,年均增长17.1%,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数基本同步,其中1994——1997年年均增收995亿元,1998——2002年年均增收1880亿元。税制的重大改革和不断完善,为持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中国税制改革热点
热议不断 谜局待解
从2009年到2010年,“物业税”这一字眼每次出现在各大网站、报纸上都会占据显要的位置,一方面是业内人士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另一方面是权威部门的三缄其口,只字不提。物业税距离百姓是远是近,这一问题就如同现在的房地产行业一样,迷雾重重、让人匪夷所思。
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的保有环节征税,在我国目前房价日渐高涨的背景下,物业税自“破题”之日起就注定了其不平凡的经历,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大“重器”,很多业内人士更是认为:物业税才是对付目前“土地财政”“炒房热” 两大房价“推手”的杀手锏。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分税制财税体制从中央践行至地方,物业税在设计上应该考虑与市场机制结合以发挥长效机制作用,促使地方政府行为进一步合理化。
值得关注的是,2010年的财政预算报告称,要完善消费税和房产税。可以预见,无论是有关部门各种文件中数次提及的改革方向,还是作为国际上通行的调整收入分配的手段,物业税的确有望推出,现在的问题更多的在技术层面。2010年,关于物业税的疑问可能会得到答案。
酝酿成熟 呼之欲出
“推出的时机已经到来。”这是目前业内对资源税改革提及最多的一句话。的确,无论是来自政府和社会层面的共识之声,还是理论和技术等层面的成熟度都说明一点:资源税改革在酝酿多年之后,目前已经具备了推出的条件,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推出的时机。
我国自198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于1986年和1994年进行了两次改革和完善,本次改革的核心是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可以说,这一改革将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可以实现通过提高税负成本限制企业对资源的过度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说,当前是推出资源税改革的较好时机,首先是当前我国经济处在回升向好时期,这是有利时机,其次是近几年实施的结构性减税,也有利于改革实施,再有就是相关行业已具备了承受能力。
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称改革资源税制度。可以预见,在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下,产业结构的调整将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也将会更多的调控,2010年,资源税改革有望正式推出。
大势所趋 积极推进
当绿色、低碳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热词,当西方国家进入全面“绿化”税制的新阶段;当我国面临的“节能减排”目标日益艰巨,当单靠法律和行政干预已不能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时候,税制“绿化”在我国也成为大势所趋。
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研究开征环境税”。2010年,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亦明确表示,要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可以看出,开征环境税的相关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始积极推进。
“环境税的开征将来肯定是大势所趋,很多西方国家各方面的基础好,可以通过税收的手段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从我国来看,一些地方开征环境税是可行的,可以更多的给地方一些小税种的权力。”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苏道俨说。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值得注意的是,环境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出台一个新的税种难免会引起税负增加,所以如何积极的推进环境税、究竟采取怎样的征税模式,将可能在今后一段时间成为开征环境税问题的焦点。
目标清晰,已在改革的十字路口
个人所得税可以称为是根敏感的神经,每一次的触动都会引来极大的关注。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全部税收收入的较少部分,但因为与亿万百姓切身相连,所以备受关注,很多人对税制的了解甚至都是从个人所得税开始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一直以来都是十分清晰的,就是从目前实施的是分类税制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很多业内人士指出,解决目前个人所得税存在的所有问题都需要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体系来实现。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高培勇说:“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处在改革的十字路口,这项改革首先要破题,改革的步伐能不能在2010年加快,要看相关部门的准备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的作用。个人所得税,可以在调整收入分配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但从现在来看,这种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