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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检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参加交竣工验收。 5、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6、受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社会举报;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7、组织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交流。 8、参与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负责对申报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核定。 9、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10、指导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组织评比和推荐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的文明(先进)单位、集体、个人;指导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行业风气建设进行检查、监督。 11、承办浙江省交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站主要职责: 1、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负责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报工作。 2、监督、审查省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 3、承担工程实施阶段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并督促整改。 4、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造价信息和工程结算期调价系数,积累造价资料,建立造价数据库。 5、组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补充定额测定和编制,修订补充计价依据、办法和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 6、按规定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7、调解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和经济纠纷。 8、承担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审查,参与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工作。 9、参与主管监督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交、竣工工程决算的核审和交、竣工验收。 10、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 11、指导全省工程定额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组织评比和推荐工程定额行业的文明(先进)单位、集体、个人;指导全省工程定额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工程定额行业风气建设进行检查、监督。 12、承办浙江省交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地址邮编: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利华路899号,311215
一、办 公 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宣传、机要、保密、保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规划、总结、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组织等政务工作。 5、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综治安全、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和机关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6、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部门负责人:徐红)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建、工会、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外事工作、科技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下属单位和局管干部工作。 2、负责管理工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落实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3、组织局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申报、立项、实施,科技成果管理和申报省(部)科技奖工作。 4、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和因私出国(境)报备工作。 5、管理局及局属单位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及后续教育等相关工作,指导全省质监行业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三、质量监督处(部门负责人:戴晓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主管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2、负责监督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人员工作质量;组织对受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交底和质量监督抽查。 3、负责主管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交工质量检测、竣工质量鉴定和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工作。并按省厅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要求对从业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4、受理质量举报,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四、安全监督处(部门负责人:褚彬潜)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办理主管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组织对受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交底和安全监督抽查;协调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4、参与调查、处理较大及以上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5、受理施工企业安全“三类人员”考核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审查。 6、组织开展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经验交流活动。
五、定额造价处(部门负责人:颜韶辉)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省管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需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造价审查。 2、负责省管项目的投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预算)的审查。 3、组织省管项目施工阶段造价与合同履约检查,受理省管项目合同履约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4、定期发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价格指数。
六、资质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吕聪儒)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全省监理行业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2、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依法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和专项监理资质申请、复查和定期检验的初审工作,负责丙级监理资质的评审、许可和发证工作;负责监理企业的动态管理工作。 4、办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5、制定我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同时,根据部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开展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工作。 6、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受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七、检测管理处(部门负责人:林军)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甲级和专项类资质等级申报材料的初审和乙级、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发证、年检复查等工作。 2、承担试验检测招投标的行业监管工作。 3、承担交通部组织的工程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中实体检测的委托事项。 4、负责全省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从业行为和工作质量的抽查和行业管理工作。
八、纪检室(部门负责人:陈国骏) (一)部门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2、查处局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行为。 3、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综合治理腐败有效措施,监督检查局各处室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质监行业风气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行业纪检工作力度和整体水平。 5、指导和检查局各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行政许可的执法流程、对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进行规范。 2100433B
站 长:李彦武副站长:黄 勇 张晓冰 王树芳副巡视员:彭思义综合处处长: 李洪斌;副处长:张建立公路处处长:丁彦昕;副处长:翁优灵水运处处长:张继顺;副处长:刘 巍安全处处长:陈 萍;副处长: 罗海峰
负责组织全国甲、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交通运输部内,与交通部是一个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负责组织全国甲、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 检测制度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各市质监站,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桥指,厅公路局、航道局、港 口局,南京四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控制,不断规范试验检测市场 管理,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 检测制度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广泛征求有关单 位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汇总后报省厅质监局,报送要求如下: 1、各市质监站负责征求本地区意见建议并汇总报省厅质监局。 2、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桥指、厅公路局、航道局、港口局、 南京四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甲级检测机构等单位汇总后直 接报省厅质监局。 3、请各单位于 2010年 3月 10日前按附表要求, 以书面形式及 电子稿报省厅质监局。 联系人:厅质监局行管科 陈业平 联系电话: 025-52853085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苏运安〔 2016〕73号 关于建立全省道路、水路(源头)运输 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市运(客、维、航)管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运(维) 管处(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加强行业的统计 分析研判,统一数据统计口径,进一步做好全省道路、水路(源 头)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为科学量化分析和评估各地安全生产水 平及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提供数据支撑,省局决定建立全省道 路、水路(源头)运输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统计制度,请各单位 于每季度首月 15日前将上季度辖区各单位的道路、水路(源头) 运输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工作情况(详见附件)统计汇总,通过 运政在线上报至省局督查办。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 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指标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部门和相关人员 的联系方式报省局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拟订并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以及定额造价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全省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参与民用机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2100433B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于1991年7月经省编委、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正式成立,机构编制20人,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后因“九五”期我省公路建设蓬勃发展,于1997年10月增编20人,共计编制40人。2003年4月,为适应我省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经省编委批准将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原有级别、编制和经费渠道不变;2009年12月经人事厅批准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012年8月经省编委批复更名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局内设:综合处、工程质量监督处、工程安全监督处、工程技术处、资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