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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负责市本级水利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统筹行政职权的承接、下放、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水利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执法。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三)规划计划科。研究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业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提出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分解安排建议和省级、市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资金使用。
(四)财务审计科。组织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决算。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五)水资源管理科。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编制发布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八)河湖管理科。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九)水库移民科。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含三峡工程迁入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参与水库移民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
(十)水政监察科。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工作。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规费征收工作。
(十一)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及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参与跨流域、跨地级以上市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调度管理等工作。
(十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科技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拟订全市水务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市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有关水务项目规划、设计。
(三)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
(五) 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供水安全。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七) 负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城区雨水、污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组织实施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八)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之间和各县(市、区)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 组织水务工程建设,对水务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管理水务建设市场,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 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滩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务工程,负责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 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十三) 负责对水电工程及机电排灌工程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水务科技、教育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十五)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六) 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10月,肇庆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2100433B
呵呵,就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旁,新南路3号,有一幢水利大厦,重庆市水利局就在那里了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水利部。水利部是主管水行政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 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水电建设方面的政府职能,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广宁县水利局
肇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肇庆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肇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肇庆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肇庆市城市建设规划测量队、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肇庆市测量队、肇庆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肇庆市市辖区土地及矿产管理中心、肇庆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城乡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