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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国务院、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各县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进行考核;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或委托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工程、市水务局直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各类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核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前期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利项目建设规划,建立完善水利前期项目库;跟踪落实省市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开展重点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负责水利项目造价管理,审核审定水利工程投资;牵头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综合治税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村水利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水利建设政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各类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规程及定额标准;负责全市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全市农村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黑河综合治理、灌区节水改造、黑河梨园河河道治理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流域治理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
指导开展全市农村饮水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调查评估、规划编制,审查专项(阶段)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组织配合项目验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新技术推广、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与运行管理办法和规定,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单项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初步设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黑河水量调度办公室
负责落实黑河年度分水方案;负责编制黑河干流水量调度、洪水调度预案和实施方案;负责水量调度期间黑河沿岸各引水门统一闭口、集中下泄的监督检查工作;分析全市大气降水、河源来水及黑河沿岸灌区的需水情况;制定甘、临、高三县(区)月调度计划和用水计划;协调水文、气象部门做好水情收集和发布工作;配合黑河干流管理总站做好防汛和灌溉调度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管理中心
组织局机关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水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门户网站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收集、整理和发布水利信息;配合局办公室负责保密、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协助局办公室抓好水利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水利管理办公室
指导县区执行水利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指导灌区的分设、合并、新建以及晋升等级,组织开展水利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和组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灌区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用水计划的编制执行,协调解决灌溉用水问题;指导灌区灌水新技术的研究推广;负责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负责黑河干流均水,组织协调湿地补水;配合开展地下水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库区移民办公室
贯彻落实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水库移民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水库移民年度扶持计划;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和相关技术工作;负责指导兴建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水利科学研究所
负责张掖市水利科技信息工作,掌握水利科技发展动态、方向,及时向全市各级水务部门提供水利科技信息;负责水利科普宣传;负责全市水利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跟踪管理;开展水利建设管理、节水灌溉等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科技成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黑河干流管理总站(抗旱防汛抢险队)
负责黑河草滩庄枢纽和东、西总干渠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水量调配;负责枢纽供水水费征收;负责甘、临、高三县(区)供水水事协调;执行黑河年度调水方案,实施重要引水口门的信息化管理;承担黑河草滩庄枢纽和东西总干渠的防汛任务;负责应急度汛工程的除险加固、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以及黑河调水期间河道疏浚和堵坝任务;负责全市抗旱服务组织、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应急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节水灌溉试验研究中心
完成水利部、水利厅下达的灌溉试验任务;开展主要农作物灌溉制度、作物需水量、灌水技术、灌水方法的试验研究;开展节水技术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酥油口水库管理所
承担酥油口水库运行管理和防汛安全管理,制定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度汛计划和年度配水计划;承担民乐苏油口灌区和甘州区安阳灌区的分水配水任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平川水文站
落实黑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及市政府批转的黑河干流县际断面流量控制计划;监测黑河流经临泽进入高台的水量,收集水文资料;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河湖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并协调落实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承担河长制、湖长制信息资料收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工作;承办市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
四、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职责
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拟订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节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业节水工作,组织编制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工作,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指导协调节水创建工作;负责节水宣传教育,承担节水型社会展厅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2100433B
(一)办公室
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文秘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负责机关值班工作,组织重要接待工作,承担印章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劳动工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监督落实;组织拟订和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承办全市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人等级考试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出国、出境的监管工作;牵头负责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负责局属独立核算单位及基层水管单位财务决算的编制汇总工作;指导局属独立核算单位及基层水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水费收缴工作,筹措机关运行各类资金;负责市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水利资金绩效评价;对县(区)专项资金和水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办理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及购置、报废申报审核等工作;负责局领导任中、离任审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规划计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办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组织审查全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计划;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牵头负责水利投融资政策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水政水资源科
督促和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对市水务局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水利法律和综合性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水利立法协调、审查和审议有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水法规宣传及普法教育,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建设管理科
负责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建设行为,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负责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的资质管理、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四制”的监督管理,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组织监督或配合项目验收;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监督水电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生态基流下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负责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行动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水利反恐怖工作,协调指导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委工作计划、方案、制度、办法;检查督导各党支部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局机关政治学习、指导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督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中央、省市委安排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党务公开、党务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和党内统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牵头负责党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职工和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配合人事科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纪检监察室
配合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信访调查、督查等工作;负责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和执纪问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
(一)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的法规、规章,负责水资源监督、配置、管理与保护工作,审核年度水资源管理相关指标;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计划用水工作;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水生态文明建设、水污染防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监督实施重要河流水功能区划、水量分配方案,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指导河道、湖泊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政监察支队
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抗旱设施的保护管理进行监督;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辖区内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它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对水政监察队伍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和培训考核;依法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水行政执法证件、装备和执法器材的规范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贯彻《水土保持法》,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监督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配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抗旱防汛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抗旱防汛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抗旱防汛指挥、调度命令,承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抗旱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展全市抗旱防汛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发布雨情、预警;负责旱情、汛情、灾情信息发布;负责制定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全市水库运行进行监管,审查批复中型及重点小(一)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 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负责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审批、建设和监管;协调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拟订地方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黑河中游综合规划及主要河流、跨县区河流的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和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规划,编制审批年度用水计划。
2、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等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黑河中游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承担黑河水量统一调度工作,负责跨县区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及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抗旱防汛工作,对重点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防洪安全实施监管,编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管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河道采砂行为,依法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相关制度,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指导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现代节水农业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城市节水示范点建设。
5、负责全市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初步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和计划安排,对水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承担水利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6、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7、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指导全市水利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各灌区年度灌溉计划,指导年度用水计划编制,检查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水价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上报,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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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部门名称: 桥西区水务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及联 系方式 备注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 策,组织编制综合规划等重大 水利规划。 拟定水利五年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相关科室 2219000 2 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 理工作。 承担违法采砂事件的查处 河砂办 2219000 3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 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监察中队 2219000 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 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 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威县 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负责编制洪水(干旱)预报方案、洪水(干旱)分析预报。 综合科 2219000 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 度,编制防汛抗
事业单位科技常识
分类专项突破 -科技常识 <常识部分)知识点睛与解题技巧 1.科学 科学有若干种解释,每一种解释都反映出科学某一方面的本质特征,而且科学本身也在发 展,人们对它的认识不断深化,给科学下一个永恒不变的定义是难以做到的。我们把众多 的科学定义加以概括,指出为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共同概念,那就是科学知识、科学研究活 动、科学社会建制的统一体。 2.技术 技术是人类运用知识、经验和技能,并借助物质手段以达到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目的 的完整系统。它是人们的知识和能力同物质手段相结合,对自然界进行改造的过程。 3.科学精神及特征 科学精神是人们在长期的科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共同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总称。 它一方面约束科学家的行为,是科学家在科学领域内取得成功的保证;另一方面,又逐渐 地渗入大众的意识深层。科学精神应包括 12个方面的特征: <1)执着的探索精神。根据已有知识、经验的启示或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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