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方面,本次改革一是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区监察局。
二是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三是组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四是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五是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六是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