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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213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督办、政务公开、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办理、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指导和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负责行政法制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并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督办、政务公开、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办理、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指导和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负责行政法制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及教育工作。

(二)规划用地股

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分区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何审查工作;提出各项规划(包括专业规划)的编制要求;受理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发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位置、界线,核发城市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拟定规划条件、设计规定;办理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含用地)转变使用性质手续;承办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安排,提出用地安排意见,画出建设用地红线图;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筑方案的审查、复核;组织审查城市规划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规划方案的招标。。

(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业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放、验线和批后跟踪管理;参与城市规划区重要地段建筑和大型设计方案审核;负责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查处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四)建筑管理股

负责全市建筑和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的行政管理;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政策,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负责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和资质标准的执行;综合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证制度;负责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监督和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测试标准的执行,监督管理施工合同和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建筑市场违反规划违规行为;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项目经理资质审查上报及建设工程桩机管理;组织优良、榜样工程的评选推荐;负责对中央、省、湛江市委托市管工程项目、全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动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基本建设股

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监督指导建设项目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含立项审批)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安排计划;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和指导城镇私人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核发城镇私人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实施市政府经营城市战略和环境工程建设计划,对建设开发项目招商引资。

(六)城乡建设股

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和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城镇体系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负责村镇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的审批工作;核发“一书两证”。负责全市农房改造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资质审查报批、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负责拟定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编制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制定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查报批。

(八)建设勘察设计股

拟订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核报批和资质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和审查;监督城镇各类房屋建筑(含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按有关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抗震设计等规范执行;拟订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协调指导“三旧”改造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负责城乡建设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筑材料市场的规范和建筑使用材料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全市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和城市建筑设计方案竞选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专业技术方面的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处理;组织本市大中型项目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分析论证。

(九)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职称改革和评聘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群、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违章违法问题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及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备案资料收集、审核及报批工作。

(十)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股

研究制定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和政府城乡保障性住房基金、住房货币补贴金管理规定办法及相关措施;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政府住房资金(包括住房基金、政府对农村住房建设补助性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及相关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分配的审查、审批工作,以及住房货币补贴金的审批、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筹集、管理、营运和归还住房基金、住房货币补贴金,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发行、运用、偿还各类住房债券;负责指导全市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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