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砖砌体房屋,当檐口标高为5~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8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②砌块及料石砌体房屋,当檐口标高为4~5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5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③对有吊车或较大振动设备的单层工业房屋,除檐口或窗顶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外,尚应增加设置数量。
④多层砌体民用房屋,如宿舍、办公楼等,当层数为3~4层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层数超过4层时,应在所有纵墙上隔层设置。
⑤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应每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⑥建筑在软土地基上的砌体房屋,除按以上规定设置圈梁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