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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均未收取费用。
全市201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50件,其中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290件,信函及传真申请30件,当面申请3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房地规划、征收补偿、户籍管理、社会保障、重大建设工程等方面。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
在已经答复的35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45件,主要涉及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等信息。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复查,你看下相关规定。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我市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3年底,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800条。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0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了《莱芜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莱芜市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办法》、《莱芜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等若干行政规范性文件;“莱芜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深化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月度数据等统计信息;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行政许可(审批)信息;政府定价、指导价、调价信息及收费项目目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重大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等城市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等医疗卫生教育信息;美食地图、时尚购物、生活娱乐等便民服务信息;质量监测、消费提示等监督检查信息;社保待遇标准、资产状况等社会保障信息,以及养老、社区服务等民政方面的信息。同时,按照国办发〔2013〕73号文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坚持把“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2013年,我市继续丰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升了信息查阅检索功能,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对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和编排,使栏目的设置更加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统计。二是坚持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公开办事、依法行政的便民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网站上全面公开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依据、办事条件、要求、程序、办事指南和办事结果,并提供了在线咨询、网上查询等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办事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便民手册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坚持多渠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为市民获得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及省政府办公厅9月24日召开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发了《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莱政办发[2013] 号),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会议,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莱政办发[2013] 号文为工作主线,深化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市要求,专项部署,推进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市国土资源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区政府(管委会)引入“项目化”管理,采取开单子、排节点、明责任的方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2013年,各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从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办理程序、保障结果等信息得到大力落实,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试行)、《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暂行规定》、《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2013年,在上级部门全面加强透明政府建设、莱芜加快转调、创新发展的宏观环境下,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精神,切实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任务有抓手,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既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2013年,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保密审查规定发布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情况。通过网上查和现场查相结合、常态查和突击查相结合、专项查和综合查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强化各级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2013年各相关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道路运输、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一是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加强了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各所属事业单位自身网站的建设,截止2013年底,我市已有44家公用事业单位设立了自己的网站,提高了申请信息公开的网上办理能力。三是通过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为市民获得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2014年,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的公开,抓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公开。二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采取常态查、重点查和综合评等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继续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2019年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08讲_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
单元 0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考点 1】行政复议范围 (★★) (2013 年多选题; 2015 年多选题; 2016 年单选题; 2017 年多选 )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 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 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 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
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公示
连云港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公示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证件编号 是 否 换 证 1 金军达 男 东海县国税局 副科长 G000001 是 2 徐春生 男 赣榆县国税局 G000002 是 3 王经才 男 赣榆县国税局 G000003 是 4 朱崇尚 男 赣榆县安监局 副局长 G000004 是 5 黄富堂 男 赣榆县安监局 副局长 G000005 是 6 赵家仁 男 赣榆县国税局 G000006 是 7 孟宪通 男 赣榆县城管局 中队长 G000007 是 8 王 凯 男 赣榆县城管局 G000008 是 9 孙 玉 男 灌云县国税务局 G000009 是 10 刘顺勇 男 赣榆县广电局 队 长 G000010 是 11 高顺旺 男 赣榆县广电局 副队长 G000011 是 12 周 虹 女 赣榆县国税局 科 长 G000012 是 13 陈 昀 男 赣榆县国税局
全市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47件,其中网站提交173件,电子邮件形式提交136件,信函形式提交31件,其他形式7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0%是涉及土地规划、土地征用、房产、动拆迁、环保类信息,20%是涉及其他的信息。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
在已经答复的34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41件,占总数的95%,主要涉及动拆迁许可证、土地征用、规划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6件,占总数的5%,主要涉及拆迁等信息。
正文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莱芜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予以公开。2008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莱芜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建设、监察、人事、财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单位分别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莱政办发[2007]112号)和《关于印发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莱政办发[2008]47号),从工作机制、运行机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信息编制、公开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准备工作。组织各单位对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写了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8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7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0条,占5%;政策法规类信息497条,占8%;规划计划类信息248条,占4%;业务工作类信息3910条,占63%;统计数据类信息683条,占11%;其它类信息559条,占9%。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莱芜市小城镇容貌管理规范》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莱芜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莱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公开了《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莱芜市土地使用规划总图》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莱芜市教育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普通高中、中专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社会保险、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乡镇敬老院管理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信息。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关于深化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咨询专家名单等信息,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管理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2008年莱芜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市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部通过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依申请公开信息”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90%是涉及土地规划、土地征用、房产、动拆迁、环保类信息,10%是涉及其他的信息。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
2.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83%,主要涉及动拆迁许可证、土地征用、规划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拆迁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费用很少,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市政府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改进:(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推进重要信息公开工作。(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报告内容
一、概述
2012年,莱芜市各级行政机关遵照全市“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强化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刘建良为组长的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公室下属的电子政务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莱芜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规定》、《莱芜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暂行规定》、《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5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2012年,根据市科技防腐工程的统一要求,在抓好政府信息日常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编排,使栏目的设置更加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统计。并指导各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科学界定。截止2012年底,全市65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5个区(管委会),8个乡镇(街道),全部按规定完成了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发布。
(三)切实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坚持公正、公开、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受理制度,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法定时限,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工作。同时,本着“便民、利民、节约、高效”的原则,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同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方便更多的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12年,我们重点做好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均纳入指南目录编制范围并主动公开。截止2012年底, 市级44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了指南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五)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监督投诉等重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会同各级保密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列入保密工作年度检查重点,督促各部门、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以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契机,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2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500条。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00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00条,区(管委会)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80条,乡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0条。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主动公开了《莱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莱芜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莱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莱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莱芜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莱芜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等政策性文件。
2、城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与重点建设项目方面
主动公开了《莱芜市城乡规划会审与决策办法》、《莱芜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莱芜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等信息。同时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的公开内容,加大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类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封道养护施工、市民出行(灾害性天气、突发事故)等信息。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开年度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名称及选置,发布了凤城西大街、花园南路2个特色街(区)、新修改造汶河大道等13条城市道路、实施通天河等5项水体治理等重大工程有关建设情况。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并链接各区、有关部门子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公开了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标公告、招标公告、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等信息,如《2012年莱芜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财政预算、决算方面,发布了《莱芜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等。
4、社会保障和民政方面的情况。社会保障方面主动公开了劳动就业、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伤残津贴、抚恤金等方面的信息,如《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2)4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等。民政方面发布了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相关信息。
5、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情况。教育方面主动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如《莱芜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医疗卫生方面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医疗收费标准等信息,如《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意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等。
6、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主动公开了机关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包括市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并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专栏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电话”。及时公开了人事录用及干部选任方面的情况,发布了2012年莱芜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以及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的作用,各部门、单位均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开发了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统一的平台、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格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社会公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全市共建设政府网站78个,其中,市政府部门和单位网站65个,区(管委会)政府网站5个,乡镇政府(街道)网站8个。
2、公共查阅点。2012年,市、区两级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等共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询12800人次,其中,市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接待8700人次。
3、新闻发布会。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都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和公开政府工作重大信息。2012年,全市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2次。
4、其他公开形式。通过莱芜电视台、莱芜广播电台、莱芜日报、鲁中晨刊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市长信箱、在线访谈、政民互动栏目、论坛、微博等网络媒体公开;通过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咨询电话、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通讯媒体公开,还通过工作简报、文件汇编、明白纸、服务卡、宣传手册、便民手册、办事指南、宣传栏、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0件,其中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240件,信函及传真申请87件,当面申请53件。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对380件依申请信息,同意公开的36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部分涉及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及交通管理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费用较少,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意见、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督促和指导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梳理相关政府信息,努力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完善互联网、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以及加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会同纪检监察、保密、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对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予以纠正,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