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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卫、园林绿化、路灯灯饰、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卫、园林、路灯灯饰、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根据县政府资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卫、园林、路灯灯饰、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四)承担县城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开挖、接沟等依法审批的行政管理工作。
(五)承担县城园林绿化、环卫、路灯灯饰等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县城园林绿化、环卫、路灯灯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六)负责综合性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城城区公共汽车场、公共停车楼场(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的行业规划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的设置规划并负责管理。负责县城区域内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城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八)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环卫、园林、路灯灯饰、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执法管理的责任。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城城市环境卫生和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管理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十)负责对企业、社会单位灯饰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
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办信息、统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目标考核等工作。
拟订市政维护管理资金计划;编制下达市政维护管理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承办机关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工程建设维护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承担内部审计和系统统计工作。
承担县城道路、桥梁、隧道和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县城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停车楼(场)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城区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市政管理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承担城市管理监察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园林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承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工作。
承担市政园林建设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管理、技术咨询工作;承担市政园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的优化及比选、招标文件的审核,合同的审核、承担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承办工程的过程验收、竣工验收及专项验收;承担市政园林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及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系统内单位和个人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实施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市政园林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勤政廉政的宣传和教育。三、保护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四、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园林系统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五、做好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六、完成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工作;负责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加与市政管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地址:新生路36号璧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2100433B
不同地方的园林管理局,其科室设置有些差别,一般有综合科、公园广场管理科 、市区绿化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 、规划绿地督查科、园林科技科等。主要工作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园林管理局设计科就是设计图纸的,规划方案的。但是这个是事业单位,很好混的。呵呵。不用紧张。如果你讨厌画图,就去绿化科吧。管理树木和花草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
市政园林管理局工程收方记录表
市政园林管理局工程收方记录表 工程名称 城内市政零星维修 2011年7月30日 1、 宝城路及宝城支路人行道维修: 1、 安装人行道( 250×250)新素板: 5.25m×4.95 m+ ﹙5.1m+4.9m﹚÷2×16.9m-树池 36块÷16块/㎡= 108.24㎡; 2、 拆除人行道板: 108.24㎡; 3、 浇灌С15砼垫层: 108.24㎡×0.09m=9.74m3; 4、 外运: 9.74m3+108.24㎡×0.03m=12.99m3; 5、 安装路缘石新路缘( 500×150×100): 33.5m 6、 拆除砼路缘石: 33.5m; 7、 升降井盖: 1个; 8、 拆除人行道板: 108.24㎡。 2、 宝城路人行道维修: 1、 安装人行道( 250×250)新素板: 8.3 ×4.9+( 280+82)÷16块/ ㎡= 63.3㎡; 2、 安装人行道( 400×40
凝心聚力惠民生 强抓共管促发展——记铜梁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前言薄熙来书记在铜梁县调研时说:\"铜梁给我的第一个好的印象,就是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很有魅力,很有发展前景。\"200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009年获得\"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县\"称号。2010年选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011年捧回重庆市首个\"最佳城市管理奖\"金杯。
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机关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梁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4名。
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璧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77号)和《中共璧山县委、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璧山委发〔2009〕35号),设置璧山县水务局。璧山县水务局是主管全县水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中共璧山县水务局委员会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增加负责水文管理的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农机行业管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以及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职责划给县农委。
(三)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家和重庆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职责。
2.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璧山县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的水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写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的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河道砂石资源和水能资源。负责组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拟订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区域内河流、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节约用水工作。
(四)组织开展水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负责全县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市场。编制、审批(审核)或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核)或转报水务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行政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务工程规程和规范。承担水务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流、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九)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制定城乡防洪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十)负责全县水文管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河流的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调查评价及预警预报工作,依法对水功能区、河道水质、城市排水的水量和水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十一)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人蓄饮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城乡供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负责实施城市排水许可。负责组织城乡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三峡工程除外)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三峡工程除外)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移民安置验收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璧山县水务局设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防汛及河道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科、供水排水科。
璧山县水务局机关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璧山县水务局设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防汛及河道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科、供水排水科。
璧山县水务局机关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璧山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纪委书记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对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城乡建委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工作。县交通局承担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工作。县水务局承担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监管工作。
(三)县城城市生活污水排污管网建设与管理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县城城市生活污水排污管网的建设。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县城城市生活污水排污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县水务局和县市政园林局要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县城城市生活污水排污管网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璧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璧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