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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公共财产管理、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置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承办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编制部门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二)水资源水保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做好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配合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办法,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河长制工作股(政策法规股)。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流开发、治理工作。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配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并开展水利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工作,配合水务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四)建设管理与监督股。拟订水利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编制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县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或参加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并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开展河流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承担紧急状态下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并监督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中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协助和配合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调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十二)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 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
将原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将原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道真分局。
将原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将原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将水利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十六)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化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作,负责一级截污沟(管网)以外的城区市政管网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和改造;负责城区三级排水排污管网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申报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工作;配合县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城市供排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排水排污管网(二级)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供排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县水务局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的行业管理。指导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社会化营运。负责建设、改造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一级截污沟(管网)污水收集系统,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综合整治,监督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建设技术规范。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局长:程联书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理政提出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服务水利、造福人民”的总要求,在河南省水利斤、周口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与时俱进,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吕敬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