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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农村地区房产交易尚无管理制度和机构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农村地区购房者缴纳契税后要求对房产交易合法性进行确认的需要,便于征收机关控管税源,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国税发〔1997〕176号),现就农村地区契税完税凭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村地区契税纳税人的完税凭证统一定名为“契证”,适用于未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农村地区。
“契证”格式全国统一,证内记载房屋基本情况、产权转移情况、契税完税情况并粘贴契税征收机关开具的“契税完税证”第二联,具体格式见样证(另寄)。证内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和权属转移情况部分的内容由征收机关审核后据实填写。其中:“转移方式”栏填写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或者房屋交换;“用途”栏填写纳税人取得房屋产权的使用目的;“合同金额”栏填写房产交易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中所载明的房屋买卖价格或者所赠与房屋的评估价格;“合同签订时间”栏填写交易双方订立合同时所签署的时间(或者纳税人所取得的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上所载明的时间)。订立合同的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买方所署时间为准。
(二)完税情况部分填写本次契税的缴纳情况。其中:“计税金额”栏填写征收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之规定所核定的计税价格。
(三)存根联由征收机关依据上述(一)、(二)两部分内容填写,其中“备注”栏填写征收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契税完税证粘贴处”粘贴“契税完税证”第二联。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买房办理产权证书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具体实践中,的确存在不少买房忘了办证的人,甚至还有些人买房后不想办证。导致购房者买房不办证的原因较复杂,也不一定都是开发商的问题,比方说,有些买房者买到理想的房子后,重点考虑的是如何装修、如何确保顺利入住的问题,而对于办理房屋产权证却不上心,拖得时间长了,就忘了;有些买房者则是比较在意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认为,反正根据合同,房子已经是我的了,办了证,还要纳税,不办证则又可以省个上万元钱,所以根本不打算办证……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有产权证和无产权证具体都有什么区别"para" label-module="para">
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坏处都有些什么"_blank" href="/item/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来保证利益。如是二手房,则基本不可以买卖,不然利益得不到保障。
三证合一的说法是不科学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证齐全,就代表完整产权,根本不存在三证合一的事实。所谓契证,实际上是缴纳契税的凭证。有的地方给一张,有的地方给一本证书,都是在办理房产证...
房契是以前所有权的凭证。现在国家认可的是房产证土地证为房屋产权证的凭证。产权证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指的是可以证明产权归属的所有的证件,主要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等等。房产证是一个明确的概念,专指那个房...
契证是你立契成功后的证,他项权证是你按揭后才出来的一个证,一般是放在银行里做为抵押的。 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
(一)“契证”由县级契税征收机关统一向纳税人开具,作为农村地区契税纳税人的完税凭证。征收机关不得向纳税人收取包括“契证”工本费在内的任何费用。“契证”工本费从提取的契税征收经费中开支。
(二)“契证”采用“×契证×字第×号”的编号方法。其中:“×契证×字”中的“×”字分别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房屋所在地县(市、区、旗)简称;“第×号”中的“×”字为“契证”号码,编号方法为:年份中的后两位数字 开具契证的顺序号。如山西省昔阳县1999年开具的第一本“契证”号码应为“晋契证昔字第99001号”。
(三)“契证”存根联与正页之间的中缝处应当加盖骑缝章。“契证”存根联由征收机关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四)“契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契税征收机关按总局下发的样证格式统一印制。证内各栏目尺寸大小、字体规格及纸张的底纹图案等,可由各地根据需要自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由省级契税征收机关制定。
(五)本证从1998年10月1日起使用。
历史房地契证研究与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相结合的初步探索—以山益里为例
契证作为房屋、土地的产权凭证,对建筑坐落、土地的来源及建筑建成年代、结构形式、使用情况、产权人历次变更情况均有记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对民间经济、社会行为的即时记录。
房屋典权契约
房屋典权契约 立典权契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兹将坐落 楼房一栋,出典与 (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前记房屋,出典与乙方,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典价为人民币 元,于本约成立后一次付清。 三、 典期届满,甲方以原典价交与乙方,同时乙方将原典物点交甲方。 四、 典权存续期间 ,乙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或一部灭失,应负赔偿责任,倘因出于不可抗力的,应依法处理。 五、 典期届满,甲方如不赎回典物,乙方得依法拍卖典物,抵偿债务。倘乙方不履行交还原典物,应给付违约金,每日x元,以赔偿甲方因而所受的损害。乙方
3)房屋买卖的立契证管理。进行房屋买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鉴证、评估、立契过户手续。这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环节。办理房屋买卖立契鉴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受理、申请办理房屋立契审核手续,应按各城市所确定的分工范围,由房屋所属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所受理。
②查验证件。房地产交易所受理后应严格查验产权证件、当事人身份证件及其他有关证件。查验时,主要是看房屋权属是否清楚,有无产权纠纷或其他项权益不清现象。查验合格后,当事人填写买卖房屋申请书。
③现场调查。经办人除严格查验有关证件外,还必须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以避免交易纠纷。如出售已出租房屋,要调查核实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方面的意见;出售共有房屋,要调查核实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家庭成员对房屋出售的意见。
④现场勘估。房产估价员要到现场勘估,填写房产勘估表。如发现房屋面积、结构等与有关证件有出人时,应告知双方,提请原发证机关复核改证。
⑤申报审批。经办人员完成上述过程后,须根据其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批。
⑥立契鉴证。已经核准的房产转让,由经办人员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审批手续。立契手续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并由买卖双方缴纳鉴证手续费和契税。办妥立契审核手续后,就可向管辖区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证。
⑦归档。立契审核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将留存证件、审批表册等资料,理顺秩序并摘要登记后,移交户籍档案管理部门。2100433B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一)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1.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 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3. 租赁用途。
4. 房屋交付日期。
5. 租赁日期。
6. 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 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 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