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物权法》、《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4〕96号)为指导,根据国务院部署及中央编办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推进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明确、运作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有效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不动产权利,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由单独一个机构负责土地、房屋、耕地、林地、草原(草地)等所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使用统一的登记簿册、证书进行登记,统一规范记载不动产归属和权利内容。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所有不动产信息统一建设在一个共享应用基础信息平台上,有效监管查询,做到基本信息公示,隐私信息保密,维护交易安全。

(二)坚持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科学统筹调配资源,将国土、住建、林业、畜牧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划转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自上而下、有效对应的原则设立,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二)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服务企业、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坚持平衡过渡,有效衔接原则。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坚持新制度建设方向,兼顾新机制和老办法,切实优化工作流程,做到便民高效服务,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三、工作步骤

(一)根据自治区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要求,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整合,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部门及职责内容。该项工作已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4年12月30日以《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市编〔2014〕84号)予以明确;各县要于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职责整合工作,将各县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门一家承担。

(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工作会议。2015年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5〕6号),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成员、总召集人、召集人及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并及时召集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商议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机构设置、业务衔接、人员编制等事宜;各县要于2015年10月底之前完成不动产领导小组的成立工作或建立不动产联席会议制度,商议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具体细节。

(三)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落实机构编制有关事项。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一家承担的要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编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按规定报批。各县要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制订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相应划转人员编制,在2015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整合及机构设置工作。

(四)做好工作衔接,设立统一登记窗口,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的颁发。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统一指导下,市本级与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在2015年10月中旬前制定工作衔接方案,10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流程制定、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在10月底前设立统一窗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11月份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五)2016年,全面完成市本级及各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测试和运行工作,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六)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将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中,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等部门联通、上下联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查询。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主动作为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要积极主动,发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效运行创造良好基础。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部门多、整合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健全体系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原有的各种产权登记制度,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特点,着重解决一个规定管住所有种类不动产登记问题,抓紧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以严谨、高效的制度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四)编制预算,保障经费

调查了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经费投入,结合市情实际,编制合理的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财政部门要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根据工作进展,切实落实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各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有效运行。

(五)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施细则、技术规范标准等,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登记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做到不动产登记依据、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成果标准的规范和统一。

(六)增强导向,广泛宣传

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提高全社会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理解和支持。

查看详情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桂林

  • 25mm厚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桂林

  • 20mm厚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桂林

  • 30mm厚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桂林

  • 6拼圆柱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桂林

  • 4拼圆柱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桂林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桂林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桂林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桂林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桂林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管理端

  • 详见附件
  • 1人日
  • 1
  • 国产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2
查看价格

桂林市港鸣牌耐磨防滑地砖/易和牌耐磨防滑抛光砖

  • 600×600×10
  • 0m²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0-07-02
查看价格

东莞关于工料机单价调整文件

  • 由于物价涨落事件
  • 1富盛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1-08-16
查看价格

桂林市绿宝牌300×450×10釉面砖;592×892×30灰色花岗岩

  • 300×450×10;592×892×30
  • 0m²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0-07-02
查看价格

办公

  • 8+8mm进口PVC板雕刻底衬,面烤漆效果处理;规格:250mm×450mm
  • 10组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7-11
查看价格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介绍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苏桥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指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定本方案。

查看详情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文献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

格式:pdf

大小:179KB

页数: 31页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 www.gx.xinhuanet.com 2011年02月11日 21:59:41 来源: ——2011年2月11日在桂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长 李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连同《桂林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 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和 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百年不遇的雨 雪冰冻灾害,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科学研判、克难攻 坚、开拓奋进,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预计 2010年比 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翻 1.11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翻 1.06番,财政收入翻 1.23 番,工业增加值翻 1.46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07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07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07

格式:pdf

大小:179KB

页数: 15页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07年) www.gx.xinhuanet.com 2008 年 07月 17日 17:50:14 来源: ——2007年 2月 6日在桂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长 张秀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 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6 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 持下,市政府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 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 困难,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 好开局。初步统计, 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 619.12 亿元,增长 13.7%,生产总值连续三年 上新台阶,增幅创 199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介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桂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重点,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协同推进财税领域各项改革工作。坚持开源、节流、依法、增效,加快打造“五个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透明财政),逐步建立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科学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为我市推进“加快建设新城,着力提升老城,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协调推进,生态文化相融,富裕和谐桂林”的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明确事权、落实政策、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思路,建立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为内容的现代财政制度。在中央、自治区改革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推进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争取到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税制度基本建立。

(三)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财政在实施宏观调控、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注重兼顾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既要培育壮大财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大财税经济蛋糕,又要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而进一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

——统筹协调当前发展与长远利益。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切实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

——坚持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一方面,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改革路线图、改革方案和时间表稳步推进,确保改革的协同、稳健和实效;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推进的时机、力度和节奏,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财政改革发展新路子。

——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市本级加强宏观调控、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协调区域发展的能力,又要切实保护县区利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推动改革、发展经济、壮大财力、改善民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要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积极支持其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使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实现各项改革协同推进。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1.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研究将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积极推进财税优惠政策等财政政策公开。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适应预算公开要求。

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实际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配合自治区开展税费改革和法规修订,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耕地开垦费等税费改革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政府统筹能力,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使用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30%以上。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确保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3.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预算执行中如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必须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指标转为预期性指标,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强化依法治税管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收支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查看详情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大研发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介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苏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现将《桂林市大研发战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桂林市大研发战略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将我市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进一步提高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结合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与目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1020”创新驱动计划(2016-2018年)为抓手,全面整合全社会科技研发资源,落实大研发战略,使我市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成为新常态下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全社会研发资源的整合与利用。通过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合作等方式,促进创新资源要素交流、汇集与共享,争取多专业领域的资源支持和技术支撑,全面提高研发质量和研发的效益。

2.注重支撑重点产业发展。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覆盖整个产业链的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打造知名产品和品牌,推动重点产业的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形成。

3.注重综合性研发平台建设。通过有针对性地建设科研平台和信息化平台,搭建基础技术、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和制造技术并重的研发体系。

4.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突出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的有机衔接,完善产学研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加快创新成果的产出和转化应用,实现产业发展的效益最大化。

5.注重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核心关键技术的示范、扩散与辐射以及关联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动科技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信息化,以及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这一战略目标,面向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需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1020”创新驱动计划(2016-2018年),突破一批具有主导地位的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提高重点产业的科技成果持续供给能力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研发支撑体系;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壮大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我市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大研发项目

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遴选科技含量高、产业基础强、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等四大重点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健康长寿养生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重点产业骨干企业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业利润率;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突破等关键技术,积累技术经验,尽快占领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的制高点,构建完整的全产业链,推进企业乃至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建设完善大研发科技创新平台

围绕产业发展的技术现状和技术创新需求,依托和整合我市现有的优势科技资源,建设完善若干个不同产业特点的开放式技术创新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供给、产品设计、分析测试、试验验证、特殊装备使用、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重点新建动漫创意、电子商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平台的管理,不断提高平台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在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承担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并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

(三)建立健全大研发战略成果转化体系

通过大研发的主导,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为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依托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桂林微波与光通信、特种轮胎及装备制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办和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特色鲜明、规模大的孵化器,建设提升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升创新研发、创业支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技术转移等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园区和基地集聚和孵化高新技术产业能力,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成果产出和转化,壮大优势产业规模。

(四)培养大研发战略创新团队

全方位推进平台、项目、人才队伍建设一体化。统筹推进人才计划与科技计划、平台建设的实施,在大研发项目立项以及平台建设上,明确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指标,通过大项目中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跨平台、跨园区的协同创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和行业领军人物,打造大项目管理团队和创新团队。加强对科技人才的滚动和持续支持,为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创造提供必要的条件,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支持科技人才不断创造新成果。

(五)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关联度高的产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运用现代信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托桂林国家级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促进科技与山水文化深度融合;以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推动科技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加快高新技术向其他产业渗透、融合,推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智慧城市、新型城镇化等联动发展;通过技术融合与产业融合培育新市场、新业态,推进我市大研发战略与大旅游、大项目、大园区、大商业、大产业、大交通、大城建、大农镇、大文化的协同实施。

根据以上重点任务,在以下12个优先主题中,组织实施“1020”创新驱动计划(2016-2018年),即10项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应用价值大、经济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的重大攻关项目和20项创新性强、应用价值大、经济效益明显的重点应用项目。

1.电子信息技术及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开展新一代光通信器件及装备、网络技术与多媒体通信技术、北斗导航技术、物联网、云计算与云安全、透明计算、网络信息安全、制造业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开展通信产品、广播电视技术产品、行业应用软件、显示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仪表的研制与产业化。建立光电技术研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微波与光通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

2.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开展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光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控制技术、轮胎制造工艺关键技术、整机稳定性与可靠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推进橡胶机械、输变电装备、智能工程机械、矿山机械、轻工机械、农业机械、数控机床、高精度数显量具量仪、电子束焊接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特种轮胎及装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

3.医药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围绕药源培育、药材加工、产品研制到产业化开发的全过程,重点开展特色中药材良种选育繁育技术研究,建设一批种源保有繁育、规范化种养示范和野生抚育示范基地;开展特色中药材提取物及中药系列产品开发,建立中药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药效作用与安全性评价,建立中药材生产及质量标准体系。开展生物技术药物、诊断试剂、疫苗、化学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开展微囊包合、缓释控释、药物透皮等技术及新型化学原料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4.汽车及零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重点开展汽车曲轴、离合器、后桥总成等零部件的自主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快捷、方便、高精度的汽车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客车减噪减振、舒适性、安全性以及车身造型与整车结构优化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

5.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及应用。重点开展光伏产业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光伏配套设备和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废弃物高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节能节水技术及配套设备开发;LED半导体照明光电子产品等节能产品的开发应用。开展冶金、建材、食品饮料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及小锅炉改造技术研究与应用,完善循环经济技术体系。

6.新材料及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重点开展新型电工电子材料、超硬材料、功能晶体材料、金属功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生物基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生产装备的研制与产业化。

7.现代农业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围绕粮食、果蔬、食用菌、畜禽水产等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以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重点开展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改良,以及高效优质安全种养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及畜禽水产主要疫病的检测、诊断及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罗汉果、葡萄、柑橘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及保鲜、贮运等流通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农业信息化、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循环经济新模式研究与示范,推动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

8.智慧旅游建设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以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在数字景区、自助导游、户外探险运动及搜索救援等领域,集成应用北斗导航、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高新技术;开展旅游信息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旅游资源保护平台、旅游管理平台、旅游营销平台、旅游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旅游产品关键技术开发,构筑以大数据中心为支撑的桂林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品牌,打造智慧旅游产业集群,形成完善的“智慧旅游”建设、管理与服务新模式。

9.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开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关联技术研发及应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标准规范,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开展电子政务协同工作技术、安全保密技术研究,搭建电子政务决策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公益性服务业发展;整合提升产品研发、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10.文化和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依托桂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深入挖掘广西民族特色文化和传统保健文化,重点开展面向现代舞台和会展的成套技术集成与产品研发;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关键技术研发;数字出版、创意印刷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桂林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和展示新技术研发及应用,提高文化产品附加值。

查看详情

关于印发《桂林市生产和使用预拌混凝土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号:市建规[167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声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国经贸资 源[20011022号文)、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桂建科字[200146)、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做好南宁 等四市禁止城区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前期工作的方案》(桂散办[200314号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在今年底以前必须禁止城区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日前,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 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交通局、环境保护局审议通过了《桂林市生产和使用预拌混凝土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200411日起执行。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桂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境保护局 

○○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