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程利伟 主 任
谢承祥 副 主 任
杜清坤 总经济师
王国平 副 主 任
王全玲 副 主 任
(一)负责拟定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及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并实施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总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草拟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文件,组织项目立项,提出项目建议,监督项目执行,验收项目成果。
(四)负责申请登记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依法管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资权益。
(五)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资金管理。组织编报项目费、组织实施费预算建议,负责预算落实并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编报和执行本机构年度经费预算。
(六)分析矿产资源勘查国内外市场形势,反映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施和管理动态,开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专家数据库建设。
(七)负责办理有关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的事宜。
(八)研究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承办有关矿产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承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的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基金管理中心设八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外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实物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财务处
负责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预算建议编制和预算的组织落实;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相关权益处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的具体事宜。
(三)综合处
负责拟定并实施项目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专家评审、综合研究、成果统计和相关数据库建设;负责科技管理、项目监理等业务协调工作;办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运行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一处
负责东中部地区地勘基金项目的立项和投资权益、实施、监管、成果验收及项目合同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五)项目二处
负责西部地区地勘基金项目的立项和投资权益、实施、监管、成果验收及项目合同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六)项目三处
负责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承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办的有关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管理的各项工作。
(七)项目四处
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形势分析和相关研究;协助拟定矿产地储备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负责矿产地储备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人事处(党办)
负责人事管理事项,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外聘专家和外派人员具体工作及其绩效评价;负责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为50名。领导职数为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1名,总工程师1名。
(一)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二)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补助。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是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委托,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及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并实施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总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草拟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文件,组织项目立项,提出项目建议,监督项目执行,验收项目成果。
四、负责申请登记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依法管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资权益。
五、负责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资金管理。组织编报项目费、组织实施费预算建议,负责预算落实并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编报和执行本机构年度经费预算。
六、分析矿产资源勘查国内外市场形势,反映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施和管理动态,开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专家数据库建设。
七、负责办理有关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的事宜。
八、研究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承办有关矿产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承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的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关于征地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劳动和社会保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 &nb...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2号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接受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2100433B
根据省编委《关于省地质调查院增挂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的函》(浙编〔2012〕5号)精神,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是省国土资源厅履行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等业务的技术支撑单位,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等项目的管理监督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组织实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负责制定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要求,组织项目立项、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等。
(三)编报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年度预算建议;根据批复下达的项目预算,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申请登记省地质勘查基金独资和控股项目的探矿权。办理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权益的相关事项,管理省地质勘查基金投资权益。
(五)省厅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为加强矿产勘查工作,用好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推动实现找矿突破,2012年11月22日,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成立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设立地质勘查基金并出台了《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计划“十二五”期间每年投入1亿元,力争到“十二五”末地勘基金投入累计达到5亿元。
中心成立后,将建立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的联动机制,结合浙江省地质勘查规划、“751”地质找矿工程,积极组织省内项目申报中央地勘基金,为引导与推进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搭建一个前期平台。同时,逐步拓宽与已有探矿权项目的合作勘查,投入重点向浙江省“751”地质找矿工程中的重点找矿区域倾斜,并带动区域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推动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提高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