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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导意见》(冀建房〔2008〕591号),推动我省节能省地环保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引导住宅与房地产业走循环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道路,促进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整体水平,决定开展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征评活动以“推进产业现代化、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开发项目建设”为主题,充分体现公正性、权威性、导向性及与时俱进的精神,充分反映河北省住宅开发建设的水平,促进全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在建或已交付使用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大城市一般不小于10万平方米;中、小城市一般不小于5万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要求
1、遵循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和套型比例;
2、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资源要素和科技要素,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
3、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空间组合富有特色,合理确定功能空间尺度,有效提高使用效率;
4、适应本地气候特点和生活习惯,突出均好性、多样性和协调性;
5、小区内建筑造型美观,建筑风格与周边风格相协调,立面设计、色彩协调统一;
6、建筑组合有利于采光、通风;
7、道路结构合理,分级明确,人车分流,机动车出入口设计合理;
8、各种设施配套齐全,与住宅协调,使用方便,社区活动场所的设置及老人、儿童设施考虑周全。
(三)环境景观绿化要求
1、环境设计中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合理配置绿化,精心布局各类景观;
2、小区建筑容量、体量、绿地面积关系合理,注意绿脉、文脉的结合,小区绿化景观具有均好性,且主要景观的设计具有特色;
3、小区绿化配置合理,具有生态、保健、美观的效果;
4、景观设计具有人文特色,住区景观具备社会功能,体现对人的关怀。
(四)户型要求
1、以人为本,为居住者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环境;
2、结合整个小区的建筑布局和规划,在楼层的平面布局上体现均好性;
3、注重模数协调,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4、户型面积经济实用,面积不大功能齐全,与国家政策引导及社会目前需求相适应;
5、平面布局合理有创意,空间设计构思新颖独特;
6、各功能空间结构合理、方整紧凑,面积利用率高,便于家具布置;
7、各功能空间都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采光;
8、朝向、结构符合人们生活及本地风俗习惯;
9、各功能用房之间能体现动静分区、干湿分区、私密性好的特点;
10、管线设计合理、实用,相对集中。
(五)节能省地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积极应用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及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成果;
2、实施至少四项国家大力倡导推行的住宅产业成套技术,包括全装修成套技术、建筑节能、智能化、太阳能利用、环保节能空调、分质供水、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新型供配电系统、水源地源热泵技术等。
三、组织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成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优秀住宅开发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由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
四、征评程序
(一)参加《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的项目,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三)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建议名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
(四)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建议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牌匾和证书,入编《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图集。
五、征评时间
2009年7月31日前,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设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报;8月1日-8月31日,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推荐;9月1日-10月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11月份公布征评结果并授牌。
2100433B
房地产开发的就是商业用途的,主要是用于销售的商品。 其他的都属于非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的
估计成本在2000元左右
建设工程开发项目费用主要由以下6大部分组成: 1、土地征购费; 2、规划设计费; 3、建安工程费; 4、基础设施配套费; 5、成品房装修工程费; 6、品牌推广费用。
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可研报告
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一、总 论 二、市场分析 三、建设内容 四、环保与市政配套 五、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六、建设进度安排及物料供应 七、资金筹措 八、效益分析 九、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总 论 (一)项目背景 1 项目名称: “联想高科 ?经典都市”居住小区 2 承办单位概况: “世纪地产”是武汉专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 由于其他的在开发项目占用大量资金, 且本项目工程量大, 建设周期长。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 “世纪地产”决定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 作成立控股公司武汉联想 ?世纪高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本项目。 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世纪地产” 3000万元,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北京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0万元)流动资金 2400万元(滚动开发) 。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
基于灰色综合评价法的住宅开发项目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住宅开发项目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为了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这种经济环境下能够健康持续发展,所开发的住宅项目满足市场需求不造成资源浪费,企业必须了解客户需求。文章利用灰色综合评价法,从顾客的视角出发,找出最受顾客欢迎的住宅项目,对其加以分析。旨在让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可以充分考虑顾客的需要,重视顾客最关注的因素,借此提升开发企业的竞争力并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通知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一、精心组织,踊跃参与
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是土地评估行业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的综合反映,是维护行业社会公信力的基石。这次优秀报告评选活动,是提高自治区土地估价报告整体水平、加强机构间学习与交流、进一步推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二、加强学习,适应标准
2009年,全国实行全行业统一的新土地估价报告评审标准。参与这次评选活动的过程,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新土地估价报告评审标准的过程。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标准的学习,在此基础上,适应全国统一的新标准,认真组织投稿,提高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的重视。
三、组织形式及要求
(一)此次评选活动由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主办。
(二)活动将设优秀奖,用于表彰在活动中提供优秀报告的机构。
(三)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套完整的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
(四)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应将参选报告于2011年4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粤价协[2015]031号
为表彰我省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咨询、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促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优办法”),我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是:2013-2015年6月底前已经完成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类成果,以及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成果、造价应用软件成果等,申报范围和条件详见“评优办法”。
二、所申报的成果奖项,根据“评优办法”不同类别的成果文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每个单位对同一类型的造价咨询成果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单位根据“评优办法”并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申请书》格式填写(详见附件二),附件中的成果文件要求书面和电子文档(Excel和软件版)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申请书提交一式十份,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四、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31日,各会员单位向省造价协会秘书处递交申报材料。
五、2016年3月底前,省造价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六、2015年4月份将通过评审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在省造价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造价协会批准发布。
七、本次评选活动期间,对参评及获奖的单位及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5年11月30日
抄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粤价协[2015]033号
为表彰我省工程造价行业优秀的从业人员,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先争优、积极支持协会和行业公益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协会决定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在职人员。
2.2014年(含)以前考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按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遵守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平竞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未受到投诉或处分;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优秀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以上,在目前单位持续工作5年以上的造价技术骨干;
优秀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以上,在目前单位持续工作3年以上的造价技术骨干。
5.具有丰富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6.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本企业或本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或技术服务工作中产值或贡献突出。
7.参加或参与国家、省、市工程造价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书籍的编制工作,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学术研究工作;所撰写的工程造价类学术论文在国家、省、市期刊中发表;荣获国家、省、市颁发的工程造价类奖项(以上条件须满足一条以上)。
8.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良好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二、申报材料
1.《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申请表》(一式五份);
2.近两年年参加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协会组织的工作、会议或活动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本人近两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4.近两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在2016年1月31日前向省造价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每家会员单位申报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的人数均不超过5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省造价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2016年3月底前将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3.被评选出的优秀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由省造价协会授予“2014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优秀造价员”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会员信用档案。
4.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
附件:1、《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申请表》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5年11月30日